排行榜ABC

当前位置:排行榜ABC > 城市人文榜 > 正文

海宁市图书馆

时间:2024/9/27 17:38:37 15200票数:31投他一票#日剧#
海宁图书馆诞生于清·光绪三十年(1904)旧历四月,本邑士绅祝鼎、周承德、朱宗莱等八人联名呈请,以盐官海神庙水仙阁为馆址,建立了海宁州图书馆。这是我国早以“图书馆”命名的县级公共图书馆,在图书馆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1994年海宁市图书馆被文化部授予县市级“全国一级图书馆”称号,历次复评继续保持称号。
  • 中文名: 海宁市图书馆
  • 官网: 点击查看
  • 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学林街62号
  • 占地面积: 19900㎡
  • 成立时间: 1904年
  • 藏品数量: 80万册
  • 图书馆等级: 国家一级图书馆
详细介绍

基本介绍

海宁图书馆诞生于清·光绪三十年(1904)旧历四月,本邑士绅祝鼎、周承德、朱宗莱等八人联名呈请,以盐官海神庙水仙阁为馆址,建立了海宁州图书馆。这是我国早以“图书馆”命名的县级公共图书馆,在图书馆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1994年海宁市图书馆被文化部授予县市级“全国一级图书馆”称号,历次复评继续保持称号。

2014年10月,在文化部主办的“2014年中国图书馆年会”上,海宁市图书馆荣获“2014最美基层图书馆”称号,全国仅有十家图书馆获此殊荣。

展厅展馆

文献借阅中心

一、本区域提供文献借阅服务,读者可通过“读者网络服务”查询馆藏图书,持有效读者证可到服务台或自助借还机办理借还手续。

二、读者可通过海宁市图书馆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号等渠道享受图书预约服务,每次可以预约图书1册。预约图书到馆后,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取书,2天之内保留图书优先借阅权,逾期未到馆办理借阅手续者,将视为放弃本次预约。

三、读者可享受“你点书,我买单”服务。如所需图书本馆内尚未收藏,读者可持有效读者证通过现场登记、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号等方式留下所需图书的相关信息,本馆接单后将在十五天内给予回复。(详见“点书规则”)

四、办理图书外借时,如发现所借图书有涂画、圈点、撕页、污损等,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归还图书时如发现有上述情况,按有关规定赔偿。

五、请读者爱护图书,保护条形码及芯片,以免影响图书借还。如发现损坏情况,按有关规定赔偿。

视文献借阅区

一、视障文献借阅区为视障读者免费提供电子阅览、有声读物、盲文图书借阅等服务 。

二、请爱惜区域内图书资源及相关助视(听)设备,在使用中发现图书有破损或者设备无法正常工作,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三、视障读者来馆有困难,可通过电话告知所需图书和联系方式,我们将提供免费上门借还书服务。

少儿文献借阅区、亲子阅览区

一、本区域为未成年读者提供文献借阅服务,可通过“读者网络服务”查询馆藏图书,持有效读者证可到服务台或自助借还机上办理借还手续。

二、办理图书外借时,如发现所借图书有涂画、圈点、撕页、污损等,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归还图书时如发现有上述情况,按有关规定赔偿。

三、请小读者爱护图书,保护条形码及芯片,以免影响图书借还。如发现遗失或损坏,按有关规定赔偿。

二、未成年读者在本区域上网,需凭有效证件并经家长同意方可办理上网手续,每次上网不超过45分钟,每天累计上网不超过2小时。

三、本区域的数字创意工坊,采用预约报名制,可通过现场登记、网站、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等方式预约报名,并接受统一安排。

四、亲子阅览区提供各类幼儿玩具、低幼绘本等亲子读物,请自觉爱护玩具和图书,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的按有关规定赔偿。

五、请小读者文明阅览,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室内整洁,不随地乱扔垃圾,请勿在室内吃零食,保持室内安静,不要大声喧哗。

六、请勿使用自带电子设备,请小读者爱护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设备异常,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请勿擅自处理,如因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按有关规定赔偿。

报刊借阅中心

一、报刊借阅中心提供报刊借阅服务,每次限取1份,请勿挪占多种,阅后请按编号放回原处。

二、读者可利用电子报刊阅读机自助查询数字报刊资源,请爱护设备,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请勿擅自挪移、设置、污损设备。

三、读者查阅过报、过刊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如需复印请到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

四、读者可凭读者证借阅过刊,图书、期刊一次外借累计不超过5册,请到报刊借阅中心服务台办理借还手续。


五、办理外借手续时,如发现所借期刊有涂画、圈点、撕页、污损等情况,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归还期刊时如发现有上述情况,按有关规定赔偿。

六、请读者爱护期刊上的条形码,以免影响期刊借还。如发现遗失或损坏,按有关规定赔偿。

古籍地方文献中心

一、古籍地方文献中心提供古籍和地方文献图书、专题文献的查询和阅览服务,开架图书可自由取阅,不提供外借服务。

二、查阅古籍文献请详细填写“文献检索登记表”,由工作人员负责提取。三、需要复印、摄录文献资料,请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办理相关手续,由工作人员负责复印,并按规定收取资料费、复印费。

多媒体服务中心

一、本区域提供多媒体服务,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享受电子阅览、数字电视、影音鉴赏、观看3D影片和新技术体验等服务。

二、本区域限成年读者上网,为保证广大读者均等享受免费服务的合法权益,每位读者每次上机时间不超过2小时,在有机位空闲的情况下,可以重新开户上网,每天累计不超过4小时。

三、14周岁以上读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市民卡可享受本区域影音鉴赏服务,为保证广大读者均等享受免费服务的合法权益,每次鉴赏时间不超过2小时,中途可换片1次。使用满2小时后,在有机位空闲的情况下,可以重新登记使用,每天累计不超过4小时。

四、为了维护网络安全请勿使用自带移动存储设备,由于本区域计算机设置还原功能,请读者及时做好资料的网络备份。

五、请爱护本区域的各种设备和资源。请勿擅自插拔网线、电源、耳机、鼠标、键盘等设备;请勿随意改动电脑软件、网络配置、删除文件;因违反操作或使用不当导致本区域设备损坏的,按有关规定照价赔偿。

六、公共网络环境请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不操作支付宝、网上银行等程序,以免被盗取个人资料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七、读者可凭有效身份证办理影音鉴赏设备借用手续,并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爱护视听设备,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咨询,请勿擅自处理。

八、读者可凭读者证或有效身份证进入视听区,观看3D电影时需凭有效身份证换取3D眼镜,并在结束后归还。

自修区

一、自修区是为读者提供学习的公共场所,请自觉维护秩序,请勿多占位。

二、自修期间,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以防丢失。

三、请勿使用接线板及大功率设备,如因此造成后果由读者承担。

查济民纪念馆、米谷画廊

一、査济民纪念馆和米谷画廊是展览展陈、交流研讨等公益性文化活动场所,不从事商业活动。

二、在参观过程中,请爱护展陈物品,请勿随意动手触碰。

三、集体参观提供讲解服务,可通过电话、网络或到服务总台办理预约手续。

四、在参观过程中,请注意保管好随身物品。

馆藏实力

2015年元旦,位于学林街62号的新图书馆正式对外开放。总建筑面积19900平方米,设计馆藏图书容量80万册,1000多个阅览席位。馆内功能布局体现智能化管理、开架式借阅、休闲型阅览、公益性服务等多元化服务理念。

新馆提供图书借阅、报刊阅览、地方文献查阅、视障文献借阅、电子阅览、3D视听、影音鉴赏、触摸屏阅读展示、图书自助借还、24小时自助图书馆、公益培训、讲座展览、数字图书馆、手机图书馆等多种服务项目。常年开展两大品牌活动,“潮阅读”面向成年读者倡导“时尚”阅读方式,“星阅读”面向未成年人倡导“立体”阅读方式,品牌活动下设20余项阅读推广服务。查济民纪念馆、米谷画廊也常年免费对外开放。

本百科内容由用户我心明亮整理上传,当前页面所展示的词条介绍涉及宣传内容属于注册用户个人编辑行为,与【海宁市图书馆】的所属企业/所有人/主体无关,网站不完全保证内容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也不代表本站立场。内容仅为介绍词条基本情况,想要了解更多请到官方平台。若该内容有影响到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unfei999@163.com

以上手机版 海宁市图书馆 小编为您整理海宁市图书馆的全部内容
更多相关词条

更多>>

点击查看 城市人文榜 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