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介绍
据《史记》记载,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曾三次东巡,三次登临芝罘,在这里留下许多珍贵的史料,而鲁菜之中闻名遐迩的“韭菜炒海肠”恰恰就起源于芝罘岛,此菜系由岛上渔民的“长久有余财”经历代厨师逐步改进而成,传承至今。远在六百年前的明朝,生活在烟台芝罘岛上的渔民,每逢大年,家家户户都要用韭黄、海肠、猪肉、鲜鱼为主料熬制成一个菜品,取其谐音“长久有余财”(肠、韭、肉、鱼、菜),以寓来年获得更大的丰收。后来,此菜传至饭店,因原菜系杂烩之类,将四种原料混为一肴,颇不称美,于是厨师们将其改进,单取韭黄与海肠两种食料,烹炒成为韭黄炒海肠。海肠作为一种海洋生物产品,在明清时代的地方志中已有记载。清朝康熙《福山县志卷之五》中将海肠列为“食货”,对其描述较为详细:“海肠,形色似肠,故名。其味可比闽之江瑶柱,独邑之海滨有焉,有之必值冬月夜晴徙,值风狂迷其归穴,随浪漂泊至岸,土人拾之,货于市,非可力致也。”
二.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1、独特的气候条件。烟台市地处中纬度,位于山东半岛中部,濒临黄海与渤海之间,气候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变化和季风进退都比较明显。年平均气温为12.6℃,气温变化范围在-12.8~36.9℃。年平均降水量672.5mm,主要集中在7~9月份,占年总降水量的60%。因受海洋调节,温度较温和,雨水较充沛。具有温度适中、空气湿润、冬无严寒、夏无酷暑等气候特点。在海肠的生长繁殖季节,温度适宜,光照充足,有利于各种饵料生物的快速繁殖。适宜的气候条件为海肠的生存与生长提供了基础。
2、独特的底质条件。烟台市地处山东半岛中部,地理位置优越。产地位于烟台市北部沿海,底质类型为沙质或泥沙质的滩涂及浅水区,其下层为黑泥沙,沙多泥少或泥、沙大致兼半。滩平、水浅、底质松软、富含有机质,是海肠理想的栖息地和繁殖地。
3、独特的水质条件。烟台沿海表层年平均水温11~14℃,海水盐度年平均28~31左右。潮汐自莱州到龙口沿海为不正规半日潮,龙口到牟平沿海为正规半日潮,最高潮位473cm, 最低潮位-90cm,最大波高可达6.0m。流速变化范围较大,长岛附近海域的最大流速为82cm/秒,其他海域的平均流速在17~48cm/秒。水质清新,无污染,符合NY5052标准的规定。栖息地海域常年水温变化0~26℃,pH值7.6~8.3,盐度27~32,透明度35~250cm,溶解氧6mg/L以上。海流畅通,水质肥沃,温度适宜,为海肠的繁殖与生长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环境条件,从而也造就了烟台海肠不同于其他地区而独有的特殊口感与鲜美品质。
三.地域范围
烟台海肠的地域保护范围为山东省烟台市辖区海域范围内。自北纬37°8′- 38°23′,东经119°34′- 121°57′之间的环绕烟台北部沿海的莱州湾、太平湾、桑岛、蓬莱新港-刘家旺-初旺、套子湾、芝罘湾、崆峒岛-养马岛-金山港的海域。地域保护面积1万公顷。
四.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1、产品品质特色:体呈圆筒状,体前端略细,后端钝圆。体表有许多疣状突起,略呈环状排列。吻能伸缩,短小,匙状,与躯干无明显界限。体色鲜亮,体壁光滑、柔韧,富有弹性,通体呈紫红色或棕红色。
2、内在品质指标:烟台海肠肉质细嫩,口感柔滑,食味鲜美,富含多种矿物质,营养丰富,是高蛋白低脂肪的海鲜佳品。烟台海肠鲜品每百克含蛋白质≥9.5克、脂肪≤0.25克、钙≥160毫克,每千克含硒≥2.0毫克。
3、质量安全规定:严格按照以上“3特定生产方式”中所提到的产地环境、育苗和养殖中的技术要求从事生产经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烟台海肠的产地环境必须符合GB/T18407.4-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产品质量符合GB18406.4-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安全要求》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按照上述各项标准要求,制订质量管理细则,强化完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烟台海肠的质量安全。
五.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环境:烟台沿海海域自然生态环境优良,远离大江大河,受工业“三废”及农业、城镇生活污水的影响很小。水温适宜,浮游生物丰富,水质符合NY5052的规定要求,为海肠的繁衍生长创造了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条件。保护区域位于烟台市北部海域范围内,底质为下层含有黑泥沙的砂质或泥砂质,产地环境符合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水质清新,饵料丰富,无污染,无大量淡水注入,水质符合NY5052的要求。
2、生产与管理:海肠目前尚未开展人工育苗,而是在每年5~7月份海肠的自然繁殖季节,通过对海区野生苗种的采集,完全在自然环境条件下进行人工增殖。即在繁殖季节到来前,选择有海肠自然栖息的滩涂以及浅水区作为增养殖区,在选定的区域下端设立隔离网墙,清除采苗区域内的鱼、虾、蟹以及扇贝、牡蛎等大型贝类。采苗两个月后撤去隔离网墙,挖沙检查增殖效果,一般每平方米30~50头为宜。经1.5-2年时间的养殖,单体重量达到50克以上即可通过人工捕捞方式进行收获。
六.包装标识相关规定
在产区地域范围内所有从事海肠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烟台海肠农产品地理标志及其图案,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烟台市水产研究所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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