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经历
放达任情
阮咸,字仲容。陈留尉氏(今河南开封南)人。为人任情不拘礼节,与叔父阮籍游于竹林,当时信守礼法的人讥讽他们的所作所为。阮咸和他的侄子阮修、王澄、泰山郡人胡毋辅之、陈国人谢鲲、城阳郡人王尼和新蔡郡人毕卓都认为放荡任性就是开朗豁达;甚至狂醉闹酒,赤裸身体,也不觉得不正常。
不被重用
阮咸历任散骑侍郎。山涛推举阮咸主持选举,说他如果处在任人的职位最为合适。晋武帝认为阮咸好酒虚浮,于是不用他。太原人郭奕志高有识人之量,当时很有名,很少推服他人,见到阮咸便倾心佩服,不觉大为感叹。
饮酒赏乐
阮咸精通音律,善弹琵琶。虽然他平时不和他人交往,仅同知亲的人高歌酣宴。而他和他的侄子阮修特别要好,常得意为欢。荀勖每次和阮咸讨论音律,自以为远不如他,视之为异己,便把他调出朝廷任始平太守,后无疾而终。
主要作品
个人作品
阮咸原有文集一卷行世,元代尚存,后来散佚。另有杂著《难答论》二卷(与阮浑合著)与《易义》皆已散佚;阮咸存世的作品只有《律议》和《与姑书》,《律议》见载于晋秘书监傅畅的《晋诸公赞》,《与姑书》则载于《世说新语》刘孝标注引《阮孚别传》;有文献记载《三峡流泉歌》《古三坟注》系阮咸作品,尚难断定。
质疑音律
荀勖精通乐理,当时人都称他是“暗解”。他创制了十二支新律用的笛子,用来调整乐律,规范雅乐。每到正月元旦聚会时,在殿堂奏乐,他自己亲自调整五音,音韵没有不和谐的。当时阮咸精通八音,时人称他为“神解”。每当因公事聚会奏乐时,阮咸常常在心里批评荀勖的新律调子高,认为调子高就会引起悲哀,就不是兴国的音乐而是亡国的音乐。阮咸认为因为古、今尺度长短不同造成,所以让荀勖的新律不合雅乐的规范,不能体现盛德的至和之音。荀勖对阮咸记恨在心,便进言把阮咸调出朝廷任始平太守。
后来有一个农夫在田野耕地时,出土了一把周代的玉尺,这便是天下的标准尺。荀勖试着用它来校正自己所制作的钟鼓、金石、丝竹等乐器,发现都短了一黍,于是才佩服阮咸的见识高超。荀勖根据新律创作了两个舞蹈,后来又修正乐器。直到荀勖去世,都没有完成他的事业。元康三年(293年),晋惠帝下诏让他的儿子荀藩修定乐器,用到郊祭和宗庙祭祀中。
音乐成就
阮咸善弹琵琶,尤其是长颈琵琶。武则天时,蜀人蒯朗发掘古墓得到铜器,器身正圆似琵琶,没人能够认识。元澹说:“此阮咸所作器也。”就用木头重新制作了一把,其声高雅,乐家将这个乐器命名为“阮咸”,现简称“阮”,结构是直柄木制圆形共鸣箱,四弦十二柱,竖抱用手弹奏。
人物评价
山涛:纯洁质朴,节制欲望,万事万物都不能改变他的性格。
郑鲜之:阮咸在居哀之时,骑驴偷婢,而身在王朝任职。难道可以因阮咸在前代通达,后世对这种行为便不加质疑吗?何况圣贤对人物的贬损或表扬,都是推究行事的根源本心,从而判定人物的才干和品行。所以有些事情虽然惊世骇俗,但在情理上有可通之处。
颜延之:仲容青云器。实禀生民秀。达音何用深。识微在金奏。郭奕已心醉。山公非虚觏。屡荐不入官。一麾乃出守。
杜甫:嗣宗诸子侄,早觉仲容贤。
李商隐:仲容铜琵琶,项直声凄凄。
冯友兰:诸阮对猪的一视同仁,说明他们具有物我无别,物我同等的感觉。
余嘉锡:仲容借驴追婢,偕猪共饮,贻讥清议,直一狂生。
孔繁:大名士与猪共瓮饮酒,礼法观念在他头脑中,似已荡然无存。
罗筠筠:阮咸关于音乐“合雅”、“中和”的要求与儒家那种“中和之音”是有很大区别的。阮咸的要求是从审美的角度,从欣赏分析当时的音乐与音律之间是否相符中得出的。他对所谓“雅乐”和“淫乐”都是一视同仁的,他所要求的“中和”并不抑制人们情感的抒发,他本人在弹奏琵琶时每每任兴而发,无拘无束,就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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