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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哗与骚动》

时间:2024/11/21 8:53:05 15200票数:31投他一票#日剧#

《喧哗与骚动》(TheSoundandtheFury)是美国著名作家威廉·福克纳的经典作品。小说讲述的是南方没落地主康普生一家的家族悲剧。老康普生游手好闲、嗜酒贪杯。其妻自私冷酷、怨天尤人。长子昆丁绝望地抱住南方所谓的旧传统不放,因妹妹凯蒂风流成性、有辱南方淑女身份而爱恨交加,竟至溺水自杀。次子杰生冷酷贪婪,三子班吉则是个白痴,三十三岁时只有三岁小儿的智能。全通过这三个儿子的内心独白,围绕凯蒂的堕落展开,最后则由黑人女佣迪尔西对前三部分的“有限视角”做一补充。

  • 中文名: 喧哗与骚动
  • 外文名: The Sound and the Fury
  • 类型: 小说
  • 作者: 威廉·福克纳
  • 创作时间: 1929年01月01日

一、《喧哗与骚动》

  • 《喧哗与骚动》与《追忆似水年华》、《尤利西斯》并称为意识流小说的三大杰作,是美国南方文学领军人物威廉·福克纳的重要代表作之一,是第一部为作者带来盛誉的作品,作品采用了多角度的叙述方法讲述了南方没落地主康普生一家的家族悲剧,遗憾的是本书在出版了多年之后,才因其复杂的结构和令人迷惑的内容而引起极大的关注。
详细介绍

内容梗概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杰弗生镇上的康普生家。这是一个曾经显赫一时的望族。祖上出过一位州长、一位将军。家中原来广有田地,黑奴成群,如今只剩下一幢破败的宅子。黑佣人也只剩下老婆婆迪尔西和她的小外孙勒斯特了。一家之长康普生先生是一九一二年病逝的。他在世时算是一个律师,但从不见他接洽业务。他整天醉醺醺,唠唠叨叨地发些愤世嫉俗的空论,把悲观失望的情绪传染给儿子昆丁。

康普太太自私冷酷,无病呻吟,总感到自己受气吃亏,实际上是她在拖累、折磨全家人。她念念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与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

女儿凯蒂可以说是全书的中心,虽然没有以她的观点为中心的单独的一章,但书中一切人物的所作所为都与她息息相关。物极必反,从古板高傲、规矩极多的旧世家里偏偏会出现浪荡子女。用一位外国批评家的话来说,是:“太多的责任导致了不负责任。凯蒂从“南方女”的规约下冲出来,走过了头,成了一个轻佻放荡的女子。她与男子幽会,有了身孕,不得不与另一男子结婚。婚后丈夫发现隐情,抛弃了她。只得把私生女(也叫昆丁)寄养在母亲家,自己到大城市去闯荡。

哥哥昆丁和凯蒂儿时感情很好。作为没落的庄园主阶级的最后一代的代表者,一种没落感始终追随着昆丁。这个“簪缨之家”的孑遗极其骄傲,极其敏感,却又极其孱弱(精神上、肉体上都是如此)。他偏偏又过分重视妹妹的贞操把它与门第的荣誉甚至自己生与死的问题联系在一起。凯蒂的遭遇一下子使他失去了精神平衡。就在妹妹结婚一个多月后,他投河自尽了。

人物介绍

班吉

《喧哗与骚动》的开头是由白痴的班吉叙述,时间是1928年4月7日,这天正好是他33岁的生日,但智力却停留在3岁阶段。他不会说话,只能用哭嚎表达自己的心情,极度地渲染了康普生家颓败的气氛。正如西方学者指出的,班吉首先不是白痴,而是人。由于班吉不受任何虚伪、世俗和功利的影响,他是最基本的人性的体现; 由于他只能索取,不能给予,对他的爱只能是无私和真诚的; 由于他是白痴,不能开口讲话,人们以为他什么都不懂,因此在他面前不需掩饰,直接展示出自己的本象。所以有评论家指出他实际上“是一面道德镜子”,真实地反映周围人的本性,或丑恶,或美好。不像隐形的中心人物凯蒂一样,班吉出现在全书的主体四章中(附录是时隔16年才添加的),所以在这个日趋落魄的贵族家庭中,父母、兄弟姐妹和佣人是如何对待他,以此让读者管窥南方社会落魄家庭及其灭亡的必然性。

凯蒂

在班吉这面镜子里看到童年时候的凯蒂是一个纯洁的、充满爱心的、爱打抱不平的姐姐形象。步入青少年时候渴望追求爱情与幸福,但是由于没有父母正确的引导,加上挚爱的兄弟(即班吉和昆丁)的阻拦失去爱情,自认有罪而走堕落的道路,为顾全家庭名声无可奈何地嫁人。由此可见南方传统的男性都希望和要求女性不要长大,要保持圣女的形象,如班吉在凯蒂使用香水,和男人亲吻及失贞后都大声哭嚎; 而昆丁更是无法忍受凯蒂的失贞,他向父亲谎称他同凯蒂发生了乱伦行为,不料被父亲识破,他和凯蒂的情人达尔顿·艾密斯决斗,在反对结婚无效后最终自杀。这种传统压抑妇女自然成长的观念势必引起自幼就有反抗精神的凯蒂的抗争,她去寻找自己的爱情和幸福,但是最终无法抗拒来自亲人的压力,她妥协了,接受母亲的安排跟一个自己并不爱的人结婚,不久就遭抛弃,只好忍痛割爱将女儿送回家,而自己却无家可归,沦落风尘。可见在传统控制下的南方贵族家庭对妇女人性的摧残,对青年一代的心灵的毁灭性影响。而且,凯蒂的失贞和沦落象征了康普生家族玷污了的荣誉,从更深一层意义上讲,象征了美国南方社会的混乱与堕落。

昆丁

英语中,昆丁这一名字意为有勇气。事实上,福克纳笔下的那个昆丁一直也在努力扮演一个有勇气的角色,他企图超越现实,超越父亲,努力捍卫自己家族的荣耀。在饱受巨大折磨的同时,昆丁也曾努力做出更有意义更积极的事迹,但由于缺乏胆量,他的种种企图均以失败告终。他想杀死凯蒂,自己的刀却掉在地上;他想用乱伦的手段来“永远监护她,让她在永恒的烈火中保持白璧无瑕”,但这至多不过是“意念犯罪”,他根本做不到;他甚至与引诱凯蒂失贞的达尔顿决斗,结果自己却“像女孩子那样晕了过去”;他步履维艰,执着地怀着南方人特有的眷恋之情和根深蒂固的信念去苦苦追索那些早已远离的家族荣耀、纯洁无暇的淑女观和温情脉脉的家族关系,然而殊不知,他所竭力追求的正是他的“地牢”。因此,他注定是失败者,注定要承受厄运的鞭笞。

康普生夫妇

康普生夫妇对他们的儿子班吉漠不关心,康普生太太甚至觉得班吉是她的耻辱,是老天对她的惩罚。当班吉四岁时,她意识到班吉是个白痴后,马上将他的名字由毛莱改为班吉明,因为毛莱是她弟弟的名字,她不想让她的娘家蒙羞。她不仅不爱班吉,也不允许别人爱班吉。看到凯蒂抱着他,康普生太太说,“他太大了,你抱不动了。你不能再抱他了。这样会影响你的脊背的。咱们这种人家的女子一向是为自己挺直的体态感到骄傲的。你想让自己的模样变得跟洗衣婆一样吗?”凯蒂还坚持要抱,她又说,“反正我不要别人抱他。都五岁了。不,不。别放在我膝上。让他站直了。”班吉生日那天自己伸手去摸火被烫得哇哇大叫,康普生太太不仅不心痛,反而责怪迪尔西没看好他,使她不得安生,看到迪尔西给班吉买的蛋糕,竟然说,“你是要用这种店里买的蹩脚货毒死他吗?这就是你存心要干的事。我连一分钟的太平日子都没法过。”——她非但不庆祝儿子的生日,还诅咒别人毒死他。

而康普生先生的虚无主义也给子女带来不良影响。他性格软弱,事业一无所成,家产殆尽,只能用酒精麻痹自己。所以当他把传统价值观念传给孩子们时,同时又用自己的虚无主义破坏了它的基础,使其在现实生活中失去意义。正是这样一个缺乏爱,缺乏正确精神引导的家庭使得孩子们未能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未能直面现实生活,使得悲剧产生。在资本主义工商经济的大环境下,这种传统的南方种植园世家日趋分崩离析。

杰生

杰生从未关爱这个智障的弟弟,而且认为是个累赘,所以一有机会就甩掉这个包袱。他像他母亲那样谁都不爱,自私自利,而且损人不利己,报复心强,好面子,这一切正如小说题目所暗示的:他扭曲的人生充满了喧哗与愤怒,终了无所获。福克纳曾说: “依我看,从我的想象里产生出来的形象里,他是最最邪恶的一个。”但是,杰生的这种“邪恶”与他童年的孤独、没有得到应有的爱护和关怀以及受不平等对待等遭遇不无关系。小时候,昆丁和凯蒂都不跟他玩,父亲不理会他,母亲也只是口头说他是唯一一个像她娘家巴斯康家的人。唯一爱他的大姆娣(奶奶)在他3岁时就去世了;家里卖掉班吉的牧场给昆丁上哈佛和凯蒂办婚礼后就没钱送他上大学了;由于凯蒂的失贞,凯蒂的丈夫承诺给他的银行职位也不了了之。所以,传统因素较少的杰生就成为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的投靠者,成为空虚的、没有道德内涵的、自私、冷酷的实利主义者,可最终也免不了失败的命运,沦为社会转型期的牺牲品。

迪尔西

然而,黑女仆迪尔西却自始至终都呵护着班吉,三十三年如一日照顾着他的吃喝拉撒,还时常喝令她的儿子和外孙照顾好班吉。在他生日当天,自己掏钱买蛋糕为班吉庆生,班吉烧伤了,赶紧给他上药包扎。她称班吉为“主的孩子”,在复活节当天,由于康普生一家人都不去教堂,她就带着班吉去黑人教堂,认为“慈悲的上帝才不管他的信徒机灵还是愚鲁呢”,希望可怜的班吉能得到拯救。

尽管迪尔西是一个忠心耿耿的黑人女佣形象,她仍然是一个正直无私、仁慈高尚而且有着坚定的道德原则的人。尽管是佣人,她却敢于反对杰生的恶行,直斥他的冷酷无情。她信仰并身体力行基督教所颂扬的博爱与同情精神,顽强地支撑着日益败落的康普生家庭。但是,在牧师虔诚的布道中,她获得启示,说,“我看见了初,也看到了终。”这预示着康普生家族的解体。因为在复活节当天,康普生一家都在进行着与基督教无关的事情:杰生忙着追寻小昆丁,对一路上的信徒嗤之以鼻; 而康普生太太躺在床上,对搁在床边的圣经都不曾触摸;小昆丁带着从舅舅家偷来的私房钱逃之夭夭。传统的宗教道德信仰已变成虚无缥缈,甚至遭唾弃。康普生家庭的没落、解体和死亡,部分原因是这一家都是没有信仰的行尸走肉。

创作背景

关于《喧哗与骚动》福克纳在1933年写的一篇文章里说:“在这以前我写了三部小说,轻松与愉悦的程度越来越少。那三部我足足推荐了三年,在此期间我把它往一家又一家的出版社投寄,怀着一种执拗而不断破灭的希望,只想至少把它用掉的纸张与耗掉的时间的价值挣回来。这个希望最终也必定幻灭了,因为有一天突然像一扇门悄悄地咔哒一声永远关上,把我跟一切出版社的地址与书目隔绝了,于是我对自己说,此刻我可以写了。此刻我可以不顾别的只管放开写了......”

福克纳是在1928年2月至10月写成这部杰作的。但糟糕的是,他原来的出版者又不愿接受他的新作,幸而那里的一个合伙人哈里森·史密斯独具慧眼,愿意让自己刚参加进去新成立的一家公司出版。于是《喧哗与骚动》这部小说在1929年10月7日由乔纳森·凯普与哈里森·史密斯出版,发行量仅一千七百八十九册。

点评鉴赏

作品主题

作为夫妻的康普生夫妇关系冷漠,相互鄙视。康普生先生对太太的嘲弄和羞辱可以从他当面对其弟弟毛莱的讥讽中看出,而康普生夫人则觉得自己出身高贵,嫁给家道败落的康普生实在是太委屈了。两人在管教孩子的问题上也总是意见不和,各持己见。康普生先生将祖传的手表连同时间是“一切希望与欲望的陵墓”的宿命论思想灌输给了昆丁。正是父亲的教诲使得昆丁时常感受到人生的绝望和前途的渺茫。对于班吉,康普生先生并没有因为他心智不全而表现出更多的关爱和照顾。对于杰生,康普生先生采取的是冷落和漠视的态度。对于女儿凯蒂,康普生先生是比较偏爱的,却忽视了对她的正确引导,任其随意发展而不加管教。而作为母亲的康普生夫人对孩子们缺乏最起码的关心和爱心,从不为孩子们的幸福着想。四个孩子中除了杰生,她认为其他孩子“都不是我的亲骨肉,与我一点关系也没有”。她视智障的小儿子是上帝对她的惩罚,认为凯蒂从小就专门和她作对,相信昆丁的自杀是针对她的报复行为。昆丁在自杀前感叹到“地牢是母亲本人”。

在没有爱与温暖的家庭气氛中生活的孩子们之间的关系充满了矛盾和不和谐。幼年的杰生是父母冷战的牺牲品。母亲对杰生的偏爱造成他被其他孩子孤立的局面。当童年的凯蒂、昆丁和班吉一起玩耍时,杰生在远一点的地方独自待着。为了维护班吉的利益,凯蒂对杰生拳脚相加。在孤立环境中长大的杰生,缺少安全感和对他人的信任感,变得冷酷无情、愤世嫉俗。当家后的杰生对凯蒂的咒骂、讥讽和要挟是一种变本加厉的报复行为。在母爱缺失的家庭中。而这一系列问题所能导致的只有家族的没落。

这种家族没落的主题也是整个世界从传统向现代转型所必然产生的一个主题。福克纳对“家族的没落”这一可称为现代小说的宏大叙事的具体处理方式更为复杂,就是说,同样是处理“家族的没落”这个世界级的大主。福克纳的具体着眼点是他自己的,是打上了福克纳的注册商标的印记的,所以可能就是别人无法替代的。比如,福克纳自己就曾说过《喧哗与骚动》是一个关于“失落的天真”的故事。这主要是指小说中最核心的人物,家族的女儿凯蒂的堕落的故事。她只得把私生女寄养在母亲家,自己到大城市去闯荡”,所以福克纳说:这本小说是“两个堕落的女人,凯蒂和她的女儿的一出悲剧”。在这出悲剧中,福克纳更关注的是家族,或者他的小说人物究竟具体“失落了什么”。而所谓的“天真”,正是他具体关心的母题。也正是在这一点上,福克纳汇入的,其实是美国文学自己的传统。而福克纳关怀“失落的天真”的主题,也正是从传统的道德法则和秩序的角度看问题的,这表明了福克纳的传统的一面。 但是福克纳所说的“失落的天真”并不能概括《喧哗与骚动》的全部主题。

美国学者一个叫俄康纳的学者同时把这部小说当作“一个家族温暖消逝,自尊和体谅荡然无存的描绘来读”。而进一步引申下去,《喧哗与骚动》又是一个南方的故事,一个二十世纪的故事。同时也是一个关于“现代”的故事。前面我们是把小说中的女儿凯蒂当作主角。我们可以说它是关于“失落的天真”的故事,如果把《喧哗与骚动》当作一个以昆丁(凯蒂的哥哥、哈佛大学的学生,是个自杀身亡的人物)为主角的故事来看,《喧哗与骚动》就成为一个对于现代主角的探讨的小说,通过对昆丁内心流程的挖掘,来表达某种现代意识,因此,美国一评论家称福克纳是“迷路的现代人的神话”的发明者。在这个意义上,福克纳丰富了二十世纪现代小说关于“现代”的构成图景。这个现代是卡夫卡的现代,是普鲁斯特的现代,是乔伊斯的现代,也是福克纳的现代。每个人的现代景观其实都不尽相同,但起码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这些大师都表现了现代人的希望与恐惧,忧患和矛盾。而福克纳的矛盾似乎比其他人来得更复杂。而且,读福克纳总带给人一种阴郁甚至痛苦的感受。也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另一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加缪在1955年称赞福克纳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作家”,“是我们时代唯一真正的悲剧作家。……他提供给我们一个古老的但永远是新鲜的主题:盲人在他的命运与他的责任之间跌跌撞撞地朝前走,这也是世界上唯一的悲剧主题”。

从《喧哗与骚动》中,可以还看到福克纳对生活与历史的高度的认识和概括能力。尽管他的作品显得扑朔迷离,有时也的确如痴人说梦,但是实际上还是通过一个旧家庭的分崩离析和趋于死亡,真实地呈现了美国南方历 史性变化的一个侧面。可以看到,旧南方的确不可挽回地崩溃了,它的经济基础早已垮台,它的残存的上层建筑也摇摇欲坠。凯蒂的堕落,意味着南方道德法规的破产。班吉四肢发达,却没有思想的能力,昆丁思想复杂,偏偏丧失了行动的能力。另一个兄弟杰生眼睛里只看到钱,他干脆抛弃了旧的价值标准。但是他的新的,也即是资产者们的价值标准,在作者笔下,又何尝有什么新兴、向上的色彩?联系福克纳别的更明确谴责“斯诺普斯主义”(也就是实利主义)的作品,有理由认为:《喧哗与骚动》不仅提供了一幅南方地主家庭(扩大来说又是种植园经济制度)解体的图景,在一定程度上,也包含有对资本主义价值标准的批判。

早期的福克纳虽然具有某些南方的浪漫主义色彩,但是作为一个现实主义者,特别是唯利是图和冷酷无情的工商势力对南方的侵蚀和瓦解使他形成了向后看的历史意识。正如让-保罗·萨特在评论《喧哗与骚动》时用的一个精彩比喻:“福克纳的人物就像面朝后坐在一辆奔驰的汽车上,未来看不见,现在十分模糊,而过去看得很清楚。”

另外,从这部作品中可以看出,福克纳也是爱憎分明的,他是有他的善恶是非标准的。在他的人物画廊中,他鞭挞、嘲笑的是杰生、康普生太太、康普生先生、毛莱舅舅、赫伯特·海德、杰拉德太太和杰拉德等,他同情的是凯蒂、昆丁、小昆丁与班吉,他满怀激情歌颂的则是地位卑微的黑女佣迪尔西。熟悉福克纳的人都一致认为,迪尔西的原型是福克纳自己家里的黑女佣卡罗琳·巴尔大妈。巴尔大妈进入晚年后,与其说是她服侍福克纳,不如说福克纳像对待长辈那样照顾她。一九四零年大妈以百岁高龄病逝,福克纳在她墓前发表演说,并在她墓碑上刻了“为她的白种孩子们所热爱”这样的铭言。一九四二年,福克纳出版《去吧,摩西》,又将此书献给她。如果我们说得概括些,那么,福克纳的所憎所厌莫不与蓄奴制和实利主义有关,而他的所敬所爱则都与劳动与大自然联系在一起。

写作手法

多角度叙述

首先,福克纳采用了多角度的叙述方法。传统的小说家一般或用“全能角度”亦即作无所不在、无所不知的角度来叙述,或用书中主人公自述的口吻来叙述。发展到亨利·詹姆士与康拉德,他们认为“全能角度”难以使读者信服,便采用书中主人公之外的一个人物的眼睛来观察,通过他(或她)的话或思想来述。福克纳又进了一步,分别用几个人甚至十几个人(如在《我弥留之际》中)的角度,让每一个人讲他这方面的故事。这正如发生一个事件后,新闻记者不采取自己报道的方式,却分别采访许多当事人与见证人,让他们自己对着话筒讲自己的所知。一般地说,这样做要比记者自己的叙述显得更加真实可信。

在《喧哗与骚动》中,福克纳让三兄弟,班吉、昆丁与杰生各自讲一遍自己的故事,随后又自己用“全能角度”,以迪尔西为主线,讲剩下的故事,小说出版十五年之后,福克纳为马尔科姆·考利编的《袖珍本福克纳文集》写了一个附录,把康普生家的故事又作了一些补充。因此,福克纳常常对人说,他把这个故事写了五遍。当然,这五个部分并不是重复、雷同的,即使有相重叠之处,也是有意的。这五个部分像五片颜色、大小不同的玻璃,杂沓地放在一起,从而构成了一幅由单色与复色拼成的绚烂的图案。

作为其中的叙述者之一,班吉(那个白痴)起到了较为重要的作用。“班吉的部分”发生的时是一九二八年四月七日。通过他,福克纳渲染了康普生家颓败的气氛。另一方面,通过班吉脑中的印象,反映了康普生家那些孩子的童年。“昆丁的部分”发生在一九一〇年六月二日。这部分一方面交昆丁当天的所见所闻和他的活动,同时又通过他的思想活动,写凯蒂的沉沦与昆丁自己的绝望。“杰生的部分”发生在一九二八年四月六日。这部分写杰生当家后康普生家的情况,同时引进凯蒂的后代——小昆丁。至于“迪尔西的部分”,则是发生在一九二八年四月八日(复活节),它纯粹写当前的事:小昆丁的出走、杰生的狂怒与追寻以及象征着涤罪与净化的黑人教堂里的宗教活动。这样看来,四个部分的叙述者出现的时序固然是错乱的,不是由应该最早出场的丁先讲,而是采用了“CABD”这样的方式,但是他们所讲的事倒是顺着正常的时序,而且衔接得颇为紧密的。难怪美国诗人兼小说家康拉德·艾肯对《喧哗与骚动》赞叹道:“这本小说有坚实的四个乐章的交响乐结构,也许要算福克纳全部作品中制作得最精美的一本,是一本詹姆士喜欢称为‘创作艺术’的毋庸置疑的杰作。错综复杂的结构衔接得天衣无缝,这是小说家奉为圭臬的小说——它本身就是一部完整的创作技巧的教科书……”

意识流

“意识流”是福克纳采用的另一种手法。传统的现实主义小说中也常写人物的内心活动,意识流与之不同之处是:一、它们仿佛从人物头脑里涌流而出直接被作者录下来,前面不冠以“他想”、“他自忖”之类的引导语;二、它们可以从这一思想活动跳到另一思想活动,不必有逻辑,也不必顺时序;三、除了正常的思想活动之外,它们也包括潜意识、下意识这一类的意识活动。在《喧哗与骚动》中,前三章就是用一个又一个的意识,来叙述故事与刻划人物的。在叙述者的头脑里,从一个思绪跳到另一个思绪,有时作者变换字体以提醒读者,有时连字体也不变。但是如果细心阅读,读者还是能辨别来的,因为每一段里都包含着某种线索。另外,思绪的变换,也总有一些根据,如看到一样东西,听到一句话,闻到一种香味等等。据统计,在“昆丁的部分”里,这样的“场景转移”发生得最多,超过二百次;“班吉的部分”里也有一百多次。传统的现实主义艺术,一般都是通过外表(社会、环境、家庭、居室、家具、衣饰……)的描写,逐渐深入到人物的内世界。福克纳与别的一些作家却采取了颠倒的程序。他首先提给读者混沌迷乱的内心世界的没有规律、逻辑的活动,然后逐步带引读者穿过层层迷雾,最终走到阳光底下明朗、清晰的客观世界里来。这时,回过头来一看,会对整幅图景具有更深刻的印象与理解。

《喧哗与骚动》的第四部分没有用意识流手法,回到了传统的第三人称叙述法,这也是颇具匠心的。在文字风格上它也与前面不同,我们从第一段便见到了一种冷峻、客观缜密与繁复的风格。在前面三部分里,见不到人物的外形,现在,人物的形影变得清晰,连周围的环境、气候、光线、亦莫不如此。文字的节奏也从容、舒缓,宛如一部乐曲表情标记为“Adagio lamentoso”(柔板,哀伤的)的“终曲”。这个部分是前三部分的平衡。前面的抽搐、痉挛与悸动,愤怒与仇恨,至此通过迪尔西这一形象描写,变成宁静与平和,宛如离开峻险山岭的急流,进入平原,自然地日夜流淌。黑人老女佣迪尔西是家中唯一的健康力量。她的忠诚、坚韧、毅力与仁爱,特别是清醒的判断和具有历史意识的智慧,让人感到踏实。这温暖更具体地体现在她操劳的厨房,那里连火焰都在欢乐的歌唱,而碗柜高处挂着的挂钟“在发出几声嗽喉咙似的前奏前奏之后,它敲了五下。”在福克纳笔下,迪尔西无疑是美国南方历史的见证人,也是智慧的化身。小说中写到了复活节,让人想到作者是不是像暗示基督的复活。不过迪尔西所体现的非基督肉身的复活,而是体现了基督教本意的人性的复活。

神话模式

“神话模式”是福克纳在创作《喧哗与骚动》时所用的另一种手法。所谓“神话模式”,就是在创作一部文作品时,有意识地使其故事、人物、结构,大致与人们熟知的一个神话故事平行。如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就套用了荷马史诗《奥德修纪》的神话模式,艾略特的《荒原》则套用了亚瑟王传说中寻找圣杯的式。在《喧哗与骚动》中,三、一、四章的标题分别为一九二八年四月六日至八日,这三天恰好是基督受难日到复活节。而第二章的一九一〇年六月二日在那一年又正好是基督圣体节的第八天。因此,康普生家历史中的这四天都与基督受难的四个主要日子有关联。不仅如此,从每一章的内容里,也都约可以找到与《圣经》中所记基督的遇大致平行之处。但是,正如乔伊斯用奥德修的英雄业绩反衬斯蒂芬·德迪勒斯的软弱无能一样,福克纳也是要以基督的庄严与神圣使康普生家的子孙显得更加委琐,而他们的自私、得不到、受挫、失败、互相仇视,也说明了“现代人”违反了基督死前对门徒所作的“要你们彼此相爱”的教导。

福克纳运用这样的神话模式,除了给他的作品增添一层反讽色彩外,也有使他的故事从描写南方一个家庭的日常琐事中突破出来,成为一个探讨人类命运问题的寓言的意思。

白痴叙述

第一部分的叙事者的选择在世界现代小说史上可能是空前绝后的,就是因为叙事者班吉是一个白痴。班吉的叙事发生的时间是1928年4月7日,这也是第一部分的时间。这时的班吉已经三十三岁了,但智力水平只相当于一个三岁小孩。整个第一部分,就是班吉的第一人称的意识流的呈现。这对福克纳是一个巨大的考验,因为他必须模仿一个白痴的思维和语言来进行叙事。先来具体看看白痴是怎样讲故事的。

在这里,福克纳开门见山地告诉了自己,他接下去要描述的是一个空白的灵魂,在这灵魂上面没有任何杂质,只有几道深浅不一的皱纹,有时候会像湖水一样波动起来。于是在很多年以后,也就是福克纳离开人世之后,我有幸读到了这部伟大的作品中译本,认识了一个伟大的白痴——班吉。

“伟大的白痴”的说法不是一种耸人听闻的修辞方式,因为这个白痴形象身上的确寄托了福克纳的多种追求。起码完全遵循白痴的感知方式,呈现白痴的特有的“秩序”和“逻辑”,本身就是一件伟大的尝试。

影响

《喧哗与骚动》是美国南方文学领军人物威廉·福克纳的重要代表作之一,是第一部为作者带来盛誉的作品,也是作者的得意之作,也是福克纳第一部成熟的作品,也是福克纳心血花得最多,他自己最喜爱的一部作品。该书在出版了多年之后,才因其复杂的结构和令人迷惑的内容而引起极大的关注。小说表现了福克纳先进的写作意识和创造性思维,成为批评家争相研究的对象。评论家从不同的角度对该小说做了多方面的研究。小说独特的叙事技巧吸引了许多读者的兴趣,而从巴赫金的复调理论研究这本书的学术论著还不多见。巴赫金的理论主要有时空体理论、对话理论、复调理论和狂欢化理论,它们相互渗透,彼此影响。

小说大量运用多视角叙述方法及意识流法手法,是意识流小说乃至整个现代派小说的经典名著。与《追忆似水年华》、《尤利西斯》并称为意识流小说的三大杰作。《喧哗与骚动》蕴含着强烈的情感力量、沉重的道德感、精湛的写作技巧以及丰富多样的主题。在本书中,福克纳打破了传统的以钟表时间为顺序的情节构思。为其后期作品“多角度叙事”及“意识流”的特点打下了基础。

作者简介

威廉·福克纳(Willian Faulkner,1897~1962),美国小说家。他被西方文学界视作“现代的经典作家”,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和70多篇短篇小说。其中绝大多数故事发生在虚构的约克纳帕塔法县,被称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这部世系主要写该县及杰弗生镇不同社会阶层的若干家庭几代人的故事,时间从独立战争前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出场人物有600多人。其中主要人物在他的不同作品中交替出现,实为一部多卷体的美国南社会变迁的历史。其最著名的作品有描写杰弗生镇望族康普生家庭的没落及成员的精神状态和生活遭遇的《喧哗与骚动》;写安斯·本德仑偕儿子运送妻子灵柩回杰弗生安葬途中经历种种磨难的《我弥留之际》(1930);写一个有罪孽的庄园主塞德潘及其子女和庄园的毁灭性结局的《押沙龙,押沙龙!》等。 福克纳在1949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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