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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携王:姬余臣

时间:2024/11/21 11:13:55 15200票数:31投他一票#日剧#
周携王(约前794年─前750年),周宣王次子,本名姬望,后世又称姬余、姬余臣,周携王即位为王时已经二十多岁,政令不易为外臣操控,权臣可以挟天子以令诸侯。周携王当政年代,在河北、山西一带和揖北方少数民族,结好上古唐尧、虞舜遗族,南通荆楚,北结燕国,东联齐国,西善旧晋。外有王室支柱虢公翰的强力支持拱护,内有和揖百族的内政国策,所以政通人和,对邻近姬姓晋国更是不加防备。公元前750年(即周携王二十一年),晋文侯为排除拓疆障碍,趁周携王姬望巡视北地虢族时,以姬望无权继承幽王大统之名袭杀之。
  • 中文名: 姬望
  • 别号名称: 周携王,姬余,姬余臣
  • 性别:
  • 国籍: 中国
  • 民族: 华夏族
  • 出生地: 河北省任丘市鄚阳城或望都县
  • 去世日期: 公元前750年
  • 职业职位: 天子
№目 录
    详细介绍

    人物生平

    人物介绍

    周携王(约前794年─前750年),周宣王次子,本名姬望,后世又称姬余、姬余臣(古“望”字字形为会意字,结构是一个高土堆上,立着一只眼睛往前看,会意为“望”,即远看、眺望之意。高土堆,字形类似尖顶谷仓,极易误读为古体“余”字;眼睛,目也,字形是臣的本体字。这就是后世将古“望”字误读为“余臣”二字或“馀”字的原因),西周末代王。

    《莫氏族谱》:“莫姓原姬姓。观各氏志云:‘肇颛顼始,氏唐虞九官,历至周宣王次子之裔也。’因幽王昏虐,迫弟裂土瓜分,蔓散各方。弟望迁钜鹿,即今幽都。涿州郡河间府任丘县,乃古之钜鹿。至周文王三十三传裔孙......”《莫氏族谱》的记载,或能补充周携王的部分资料。

    周幽王继位,为政昏虐,迫使弟兄宗族漫散各方,姬望东迁钜鹿(古钜鹿所指范围极大,约在今天河北省中南部、山西省东部),初封莫国(今河北省任丘县周边地区,都鄚阳城或望都县,鄚阳城即古颛顼城)。幽王宠爱褒姒,废申后及申后所生太子宜臼,改立褒姒为后,立褒姒之子伯服(一说名伯盘)为太子。废太子姬宜臼走西申,托庇于外祖父申侯。幽王欲成就太子伯服,出兵包围申国,强令交出废太子。申人不肯交出废太子,周幽王便与申国交战。申侯联合缯国、犬戎偷袭周幽王大军,幽王及太子伯服败死,郑桓公为护幽王亦力战死,周室灭亡。犬戎大军焚烧、抢掠周朝京城镐京,杀贵族卿士大夫无数,虏王后褒姒北去。

    战后,申侯等诸侯在申国共尊废太子姬宜臼为王,即周平王。但姬宜臼太子位早已被废,其交通敌国犬戎、弑父杀弟、灭亡西周王朝的恶行,已经丧失继承王位资格,所以九年之内诸侯们都不来朝贡他(《系年》:周亡王九年,邦君诸侯焉始不朝于周)。同时,以虢公翰为首的十多家诸侯共同拥立周宣王次子、周幽王之弟姬望(别名姬余、姬余臣)为周王,史称周携王。虢公翰一族也从此向东迁徙,立国于中山一带,以拱卫新成立的周王朝。从此,周朝二王并立。

    周携王即位为王时已经二十多岁,政令不易为外臣操控,而周平王还是七八岁小孩,权臣可以挟天子以令诸侯。周携王当政年代,在河北、山西一带和揖北方少数民族,结好上古唐尧、虞舜遗族,南通荆楚,北结燕国,东联齐国,西善旧晋。外有王室支柱虢公翰的强力支持拱护,内有和揖百族的内政国策,所以政通人和,对邻近姬姓晋国更是不加防备。但晋文侯早有向北拓疆发展的野心,其东北方莫国的强大发展阻碍了晋国未来发展方向。周王姬望即位二十一年后,晋文侯趁姬望巡视虢地时,以姬望无权继承幽王大统之名袭杀之,终结二王并立局面。

    晋文侯迎立周平王于少鄂,三年后东迁洛阳,从此开始东周时代。《系年》:“晋人焉始启于京师,郑武公亦正东方之诸侯”,就是说晋人从此开始进入周平王朝庭,郑武公也开始征伐原归附周携王姬望的东方诸侯。周平王称赞晋文侯助他重归正统地位,作《文侯之命》以谢,其文录于《尚书》。

    周携王当政,在河北、山西一带和揖北方少数民族,结好上古唐尧、虞舜遗族,南通荆楚,北结燕国,东联齐国,西善旧晋。为政宽裕慈仁,恩能及下,和而不流,能绥四方,因此殁后莫国上谥“惠王”(见战国楚简《系年》:晋文侯仇乃杀惠王于虢)。惠王殁后数十年,其势力分解为虞国、虢国、髤国、鲜虞国、鼓国、仇由国(仇犹国)、肥国、中山国、莫国等等大小国家。

    战国后期赵灭中山国,“赵惠文王五年与燕莫、易”。此地赵国得之不足五年,却无偿赠与燕国,说明莫、易二地是古时周携王天子旧地,赵国不敢占有。《逸周书·谥法》:怠政外交曰携。周平王以姬望不拥护自己为王、坐看周室衰微曰怠政,以结交外族称王为外交,赐恶谥“携王”,故又史称“携惠王”。周平王抹杀一切周携王年号、史事,将周携王当政年代史事记入自家年号,故正史无记周携王姬望历史,不知姬望立都于何处,西周末年钜鹿至环渤海一带势力更是一切空白。


    早年经历

    周携王:姓姬,本名姬望,尊号携王、周携王、惠王、周携惠王。姬望的父亲是周宣王姬静,母亲是姜后。周幽王继位,为政昏虐,迫使弟兄宗族漫散各方,姬望东迁钜鹿(古钜鹿所指范围极大,约在今天河北省中南部、山西省东部),初封莫国(今河北省任丘县周边地区,都鄚阳城或望都县,鄚阳城即古颛顼城)。幽王宠爱褒姒,废申后及申后所生太子宜臼,改立褒姒为后,立褒姒之子伯服(一说名伯盘)为太子。废太子姬宜臼走西申,托庇于外祖父申侯。幽王欲成就太子伯服,出兵包围申国,强令交出废太子。申人不肯交出废太子,周幽王便与申国交战。申侯联合缯国、犬戎偷袭周幽王大军,幽王及太子伯服败死,郑桓公为护幽王亦力战死,周室灭亡。犬戎大军焚烧、抢掠周朝京城镐京,杀贵族卿士大夫无数,虏王后褒姒北去。

    周幽王被杀后,由于姬宜臼太子位早已被废,其交通敌国犬戎、弑父杀弟、灭亡西周王朝的恶行,已经丧失继承王位资格,故虢公姬翰等大小十几家诸侯共同拥立周宣王次子、周幽王之弟姬望为新的周王。约以今河北省望都县(汉亦称望都县)或任丘县(汉称鄚县)鄚阳城为王都,其京畿地区包括战国时期的莫、易二地(约含今易县、定兴县、容城县、安新县、雄县、任丘市、保定市、清苑县、望都县、高阳县。高阳县,汉称广望县,并置广望侯),以辛未年(公元前770年)为周携王元年。设立百官,建造宫殿,修筑城墙,发行莫字空首布货币,同时发布文书,诏告天下。

    王位被废

    初,晋国并未拥护弑父杀弟的周平王。周携王治政二十一年,东土无战事,各族和平发展,其日益强大的国力却威胁到晋国向东北方向的拓疆发展。公元前750年(即周携王二十一年),晋文侯为排除拓疆障碍,趁周携王姬望巡视北地虢族时,以姬望无权继承幽王大统之名袭杀之,进而派兵攻打莫国都城,鄚阳城由此毁于战火。

    袭杀周携王,迎立周平王,确立天子正统,晋文侯由此获得拥立周平王的投名状,“晋人焉始启于京师”。周平王得知晋文侯袭杀周携王,欢喜不已,立刻挥笔写下《文侯之命》表彰晋文侯功绩。周平王在册命的结尾处肉麻的写道:“族父义和啊!您能够光耀您英明的祖先唐叔……继承和发扬文王和武王的美德。您很伟大,在国家最困难的时候您保卫了我。像您这样的前辈是值得敬重的,我很赞美!”(《尚书·周书·文侯之命》)

    为政举措

    政治

    周携王被拥立为王当年,设立百官,重修鄚阳城,发行“莫”字空首布货币(已有出土文物为证),启用商人发展实业。其治政宽裕慈仁,恩能及下,和而不流,能绥四方,因此当政二十一年,其境内各族和平发展,没有发生大的战事。在华夏各国各族争战不休的情况下,他能和揖各族、不同流俗,治政确实难得。而同期周平王治下,其支持者郑国、秦国、申国、晋国等则不断发生兼并战争,政由方伯,周平王为此送出大批国土。秦、郑二国还吞占原居于陕西河南各地的虢国、郐国国土。周携王殁后,戎狄各族又开始大举进攻华夏各国。

    外交

    周携王有虢公翰以及诸侯们拥护,在河北、山西一带和揖北方少数民族,结好上古唐尧、虞舜遗族,南通荆楚,北结燕国,东联齐国,西友旧晋,甚得周众与东方诸侯之心。战国楚简《系年》称周携王姬望为“惠王”,不用周平王所赐恶谥“携王”,也说明楚国与姬望王朝的友好交往。

    史籍记载

    《春秋左氏传·昭公二十六年》:“携王奸命,诸侯替之,而建王嗣,用迁郏鄏。”

    《尚书·文侯之命》:王若曰:“父义和!丕显文、武,克慎明德,昭升于上,敷闻在下,惟时上帝集厥命于文王。亦惟先正克左右昭事厥辟,越小大谋猷罔不率从,肆先祖怀在位。呜呼!闵予小子嗣,造天丕愆。殄资泽于下民,侵戎我国家纯。即我御事,罔或耆寿俊在厥服,予则罔克。曰:‘惟祖惟父,其伊恤朕躬!’呜呼!有绩予一人永绥在位。父义和!汝克绍乃显祖,汝肇刑文、武,用会绍乃辟,追孝于前文人。汝多修,扞我于艰,若汝,予嘉。”王曰:“父义和!其归视尔师,宁尔邦。用赉尔秬鬯一卣;彤弓一,彤矢百;卢弓一,卢矢百;马四匹。父往哉!柔远能迩,惠康小民,无荒宁,简恤尔都,用成尔显德。”

    《春秋左传正义》孔颖达引《竹书纪年》:“先是,申侯、鲁侯、许文公立平王于申,以本太子,故称天王。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周二王并立。二十一年,携王为晋文公(当作文侯)所杀。以本非适,故称携王。”

    《通鉴外纪》卷三引《竹书记年》:刘恕曰:《汲冢纪年》曰:“幽王死,申侯鲁侯许文公立平王于申,虢公翰立王子余,二王并立。”余为晋文侯所杀,是为携王。案:《左传》“携王奸命”。杜预曰:“携王谓伯服也”。古文作伯盘,皆与旧史不同。

    《古本竹书纪年》:“(幽王)八年,王锡司徒郑伯多父命。王立褒姒之子曰伯服为太子。九年,申侯聘西戎及鄫。十年春,王及诸侯盟于太室。秋九月,桃杏实。王师伐申。十一年春正月,日晕。申人、鄫人及犬戎入宗周,弑王及郑桓公。犬戎杀王子伯服,执褒姒以归。申侯、鲁侯、许男、郑子立宜臼于申,虢公翰立王子余臣于携,是为携王,二王并立。

    “武王灭殷,岁在庚寅。二十四年,岁在甲寅,定鼎洛邑,至幽王二百五十七年,共二百八十一年。自武王元年己卯至幽王庚午,二百九十二年。”

    《国语·郑语》:“晋文侯于是乎定天子,故平王锡命焉。”

    《书序》:“平王锡晋文侯秬鬯圭瓒,作《文侯之命》。”

    战国楚简《系年》:“周幽王取妻于西申,生平王,王或(又)取褒人之女,是褒姒,生伯盘。褒姒嬖于王,王与伯盘逐平王,平王走西申。幽王起师,回(围)平王于西申,申人弗畀,曾人乃降西戎,以攻幽王,幽王及伯盘乃灭,周乃亡。邦君、诸正乃立幽王之弟余臣于虢,是携惠王。立廿又一年,晋文侯仇乃杀惠王于虢。周亡王九年,邦君诸侯焉始不朝于周,晋文侯乃逆平王于少鄂,立之于京师。三年,乃东徙,止于成周,晋人焉始启于京师,郑武公亦正东方之诸侯。武公即世,庄公即位,庄公即世,昭公即位。其大夫高之渠弥杀昭公而立其弟子眉寿。齐襄公会诸侯于首止,杀子眉寿,车轘高之渠弥,改立厉公,郑以始正。楚文王以启于汉阳。”

    北宋徽宗大观年间《莫氏族谱》:莫姓原姬姓。观各氏志云:“肇颛顼始,氏唐虞九官,历至周宣王次子之裔也。”因幽王昏虐,迫弟裂土瓜分,蔓散各方。弟望迁钜鹿,即今幽都。涿州郡河间府任丘县,乃古之钜鹿。至周文王三十三传裔孙......

    家庭成员

    长辈

    祖父:周厉王姬胡

    父亲:周宣王姬静

    母亲:姜后

    兄弟

    周幽王姬宫湦

    人物争议

    名号争议

    前述《春秋左传正义》孔颖达引《竹书纪年》一则中有“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据此,“携”为地名。《古本竹书纪年辑证》引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七云:“携,地名,未详所在。《新唐书》:《大衍历议》谓丰岐骊携皆鹑首之分,雍州之地,是携即西京地名矣。”说明携王之“携”与丰、岐、骊相连,很可能是镐京附近某地,携王所居当在丰镐周都旧地,即今陕西渭南。

    然而,孔颖达所引又一则《竹书纪年》记载:“二十一年,携王为晋文公所杀。以本非适(“嫡”之义),故称携王。”据此,携王之“携”又不似地名。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据《逸周书·谥法》“怠政外交曰携”,认为携非地名,而为谥法。童认为“谓之‘外交’,或携王为叔带之流,其立殆亦托庇于戎人”。童认为“携”乃复归统一之周室给余臣的恶谥。

    携,篆书写作 。颛,篆书写作 。此二字极易混淆误读。故“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可能是“虢公翰又立王子望于颛”的误读(余臣,前文已解释是“望”的误读)。颛,即高阳氏颛顼帝所建之颛顼城——鄚阳城,属今河北任丘县,汉称鄚县,幽王时姬望建立鄚国之地。郑(即郑的繁体字)与鄚,古字亦极易混淆,许多译作“郑”的地名、人名,其实本为鄚字地名、人名。故史书所说,郑国甚得周众与东土之人,实乃立国东北方、河北钜鹿附近之鄚国甚得周众与东方诸侯之心。郑国历居中原河南地区,周携王殁后郑国便开始征伐东方诸侯了,哪来的甚得周众与东土之人?《郑伯克段于鄢》的故事世人皆,世人皆以为鄢地在河南省,但鄢姓的郡望却在河北范阳郡、山西太原郡。很显然,世人将鄚伯之故事移植到郑公头上了,但又发现错误,因此又胡乱解释写“郑伯”的原因。后世以误读不断演绎,就产生更多圆错的解释。郑国为公爵,鄚国为伯爵(?),从爵位及地理位置之不同,便可知其分别。

    都城地理位置

    因《尚书》《史记》《汉书》等正统史书对周携王之事并无记载,故周携王姬望定都地点、国度位置史书无记,但历史依然留有一丝线索。汉初设立郡县,原战国时期莫、易二地设有望都县、广望县、鄚县等地名。望都县至今仍是旧名,广望县现在则改名高阳县,鄚县则改名任丘县。所以,周携王之都城所在应是鄚县鄚阳城或望都县。

    历史被掩盖的证据

    正统史书《春秋》《史记》皆无周携王的历史记载,但西晋初年出土的魏国史书整理成《竹书纪年》却有周携王及周二王并立的历史记载,近年出土文物战国楚简《系年》也有周携王的历史记载(详情请参阅“史籍记载”)。这说明,东周初年二王并立的历史真相被人为地、克意地掩盖。尽管如此,历史真相也会偶然地漏出一鳞半爪,体现这个王朝的真实存在。

    《战国策·赵策二·武灵王平昼间居》:(赵武灵王说)“......今吾国东有河、薄洛之水,与齐、中山同之,而无舟楫之用。自常山以至代、上党,东有燕、东胡之境,西有楼烦、秦、韩之边,而无骑射之备。故寡人且聚舟楫之用,求水居之民,以守河、薄洛之水;变服骑射,以备其参胡、楼烦、秦、韩之边。且昔者简主不塞晋阳以及上党,而襄王兼戎取代,以攘诸胡,此愚知之所明也......”

    这里说到的地理位置——中山国东南部、赵国东部、齐国北部(黄)河、薄洛之水的“水居之民”,正是战国时期莫国所在。但赵王说到“水居之民”时,居然是“求水居之民,以守河、薄洛之水”。什么语气?一代英雄赵武灵王,居然用“求”的语气。这些“水居之民”的地位为什么这么高?为什么不直接点明其国家名字、君主姓名?称“水居之民”而不称其君主名字,这里显然存在一种隐讳,其势力主人之名不能在君臣言论中公开谈及。

    而《史记》则省略了《战国策》中赵武灵王“求”水居之民守河的话,改为“夹水居之民”,话语中也揭示了赵国边界未到两河地区,这就是莫国所在。《史记·赵世家》:“......吾国东有河、薄洛之水,与齐、中山同之,无舟楫之用。自常山以至代、上党,东有燕、东胡之境,而西有楼烦、秦、韩之边,今无骑射之备。故寡人无舟楫之用,夹水居之民,将何以守河、薄洛之水;变服骑射,以备燕、三胡、秦、韩之边。且昔者简主不塞晋阳以及上党,而襄主并戎取代以攘诸胡,此愚智所明也。先时中山负齐之强兵,侵暴吾地,系累吾民,引水围鄗,微社稷之神灵,则鄗几于不守也。先王丑之,而怨未能报也。今骑射之备,近可以便上党之形,而远可以报中山之怨。而叔顺中国之俗以逆简、襄之意,恶变服之名以忘鄗事之丑,非寡人之所望也。”改“求水居之民”为“夹水居之民”,语言更隐秘了。

    《春秋谷梁传·庄公三十二年》:“讳莫如深,深则隐。苟有所见,莫如深也。”这里,作者借鲁庄公的家内丑事,点出一个“讳莫”的前尘典故。“莫”字本义在春秋前为“暮”,表示日落后的时间。或为膜、幕、瘼、谟等含义,并没有不能说、不可说等等的否定含义。历史不能说的隐讳太多,为何不说讳赵如深、讳楚如深、讳弗如深、讳庆如深之类的字眼呢?因为,这里先存在一个讳谈周携王莫国之事的前尘典故。周携王与弑父杀弟、灭亡周室的废太子姬宜臼之间,周携王显然有充分的王位继承权,但却被诸侯们废掉了,周室也从此王权削落,这是姬姓诸侯之间讳不可言的隐秘丑事。

    《春秋》有“郑伯克段于鄢”的著名篇章,原文应该是“鄚伯克段于鄢”。后人将鄚伯之事错误移植到郑伯身上了。郑国是公爵国,应该称郑公,不能随意降称郑伯。鄢姓的郡望在河北范阳郡、山西太原郡,古代那里生活着大量的鄢姓人群。而河北范阳、山西太原则正是春秋时期周携王姬望的鄚国势力范围。京城大叔段,只有天子之地才能称“京城”,郑庄公的都城不能称之为京城。大叔段谋逆失败后,他的族人子孙当然也会失去爵位。按照氏族制度,从大叔段的孙子辈起,就要以祖父名、字为姓,所以大叔段才会成为“段”姓之祖。而“段”姓的名人,除了大理“段”氏,也大多是漠北少民,这说明大叔段的后人因居北方而融入了北方少数民族之中。

    王朝及国家存亡时间

    周携王从公元前770年即位,至公元前750年被杀,这是其王朝存世时间,共21年。但其国家并未因此而消亡,而是存世最少476年。于周室而言,莫国后人可能不再称王,但其国度则被视为禁忌,名字不再被诸侯各国公开提及,世人讳言莫国周携王之事。

    《战国策·赵策二·武灵王平昼间居》:(赵武灵王说)“今吾国东有河、薄洛之水,与齐、中山同之,而无舟楫之用。自常山以至代、上党,东有燕、东胡之境,西有楼烦、秦、韩之边,而无骑射之备。故寡人且聚舟楫之用,求水居之民,以守河、薄洛之水;变服骑射,以备其参胡、楼烦、秦、韩之边。且昔者简主不塞晋阳以及上党,而襄王兼戎取代,以攘诸胡,此愚知之所明也......”

    这里说到的地理位置——中山国东南部、赵国东部、齐国北部(黄)河、薄洛之水的“水居之民”,正是战国时期莫国所在。赵武灵王需要“求”水居之民,以守河、薄洛之水。可见,周携王的莫国至少到此时还依然存在。《史记》:“赵惠文王五年(公元前294年),与燕莫、易”。后人据此记载,认为莫国曾是赵国附庸,也因此而将莫易二地无偿赠预燕国。但明白上述莫国本是周王朝正统天子的事实后,这个事件很可能是赵国做出的不敢吞占周天子土地的态度。而燕国也可能只是名义上接受莫、易二地,实际上不可能管治莫国周携王土地。所以,莫国存世时间至少有476年。

    文化影响

    周携王死后,其势力分解为多个国家,现知名字的就有近十个国家。但周平王极力掩盖历史真相,正统史书不记周携王史事,世人对周携王莫国之事讳“莫”如深。“讳莫如深”这个成语就与周携王的莫国有关。且莫字字义也从周携王的莫国开始发生了转变。历史资料的缺失,导致今人对西周末年从钜鹿到渤海湾一带地区势力全部空白。

    周平王结交外敌犬戎、弑父杀弟、灭亡周室的罪行,治政期间为保王位向秦、郑、晋等国送出大量周土,以致周朝国力、疆域大失,是典型的卖国求荣君主。晋文侯杀周携王之事极其重大,周人史官绝口不提;向来重视史事记述的鲁国史官也绝口不提;讲究儒家仁义礼智信的孔子,作《春秋》也绝口不提。显然,周平王对这丑事或曾下过封口令,销毁一切历史证据。又或者,表面讲究仁义道德的中原华夏各国自感理亏,自动封口。只有僻处南蛮的荆楚史官,后期三家分晋而崛起的魏国史官,才分别在楚简《系年》及魏史《竹书纪年》中提及。

    史书里,对于无法避免而要言及莫国之事,当时的诸侯们就尽力不提莫国之名。比如说,赵武灵王想攻占中山国,而莫国就在中山国南部,占据着两条河道及大片土地。赵武灵王提到其国境东北面莫国之地时(黄河至津水),既不说是中山国土,也不说是燕国国土,更不提是莫国国土,只以“夹水居之民”称之。但这个国家叫什么名字?主人是谁?竟然都不敢在君臣言论之中提及。

    周携王虽亡,但其国土(指周携王的京畿之地)还是归属周天子。周虽弱,但毕竟是名义上的天下共主。只要七国中任何一国还没取得统一天下的实力,谁也不会提前灭掉周王室,否则就会被群起而攻之、灭之而有名。所以,这片土地或者还叫莫国,又或者叫周天子的飞地。赵灭中山国后,索性就将莫国故土——莫、易二地平白送给燕国管理,因燕国也是姬姓侯国,有一定的继承权。

    因为东周各国对莫国周携王之事避讳而不谈,因而就有“讳莫如深”的说法。后来《春秋谷梁传·庄公三十二年》记载:"何也?讳莫如深,深则隐。苟有所见,莫如深也。"从此,“讳莫如深”就被解释为原指事件重大,讳而不言,后指把事情真相隐瞒得很深。

    “莫”字本义,原是指日落后的时间。《说文解字》说:莫,日且冥也。所以“莫”,又通“暮”。莫字,本来没有“不、非、无、没有”等等的否定含义。查遍各书,莫字有多种解释或含义,但在东周周携王之前都没有“不、非、无、没有”等等的否定含义。需要用否定语义文字时,莫国周携王之前都用否、非、无之类的字。自从周携王莫国之事后,诸侯各国讳“莫”如深、闭口不谈,莫字从此就有了否定的语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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