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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福星

时间:2024/11/23 12:23:54 15200票数:31投他一票#日剧#
罗福星(1886—1914),字东亚,号国权、中血,祖籍广东嘉应州镇平县(今蕉岭县)蓝坊乡大地村,生于印尼雅加达,中国近代民主革命家,广东蕉岭“抗日三英杰”(丘逢甲、罗福星、谢晋元)之一。少年时期始终怀着为国雪耻、振兴中华的抱负。1903年,随父迁台,1907年加入中国同盟会,投身民主革命事业。1912年,罗福星奉孙中山先生委派回到台湾成立中国同盟会支部,筹划抗击日寇、光复台湾的革命事业。1913年12月不幸被捕,死于台湾。
  • 中文名: 罗福星
  • 别号名称: 字东亚,号国权、中血
  • 出生日期: 1886年02月24日
  • 性别: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地: 印尼雅加达
  • 星座: 双鱼座
  • 生肖:
  • 去世日期: 1914年03月03日
  • 职业职位: 革命家
  • 主要成就: 台湾日据时期著名的抗日志士
详细介绍

人物简介

罗福星(1886—1914),字东亚,号国权、中葡血统,祖籍广东嘉应州镇平县(今蕉岭县)蓝坊乡大地村,生于印尼雅加达,中国近代民主革命家,广东蕉岭“抗日三英杰”(丘逢甲、罗福星、谢晋元)之一。少年时期始终怀着为国雪耻、振兴中华的抱负。1903年,随父迁台,1907年加入中国同盟会,投身民主革命事业。1912年,罗福星奉孙中山先生委派回到台湾成立中国同盟会支部,筹划抗击日寇、光复台湾的革命事业。罗福星主张以革命推翻日本殖民统治,结束台湾遭受异族统治的命运。1913年4月中国同盟会台湾支部大会在苗栗县召开。会议明确提出以武装起义斗争形式进行抗日复台的方针,罗福星自撰写《大革命宣言书》动员台湾人民为争取回归祖国而斗争,公开号召“在日本强权压制下的台湾人民,除以革命手段推翻日本帝国主义以外,别无自救之路。”因为罗福星的抗日革命活动,引起日本侵略者的注意,从而进行大搜查,罗福星在1913年12月不幸被捕。罗福星在狱中写下《致爱妻》《致爱卿书》等四封遗书,书中表现他对革命的忠贞:“不死于家,永为子孙纪念;而死于台湾,永为台民纪念耳。”1914年,罗福星被日寇杀害,实践了他生前的豪言壮语:“大好头颅谁取去,何须马革裹尸还。”

主要经历

罗福星出生于南洋爪哇的巴达维亚(今印尼雅加达),周岁时随父母迁回广东老家。

10岁随祖父再去巴达维亚,入当地华侨所办学校,1902年7月毕业。次年随祖父到台湾。

1906年2月,回到广东。路经厦门时,加入同盟会。到广东后,受广东全省学务公所参议丘逢甲之聘,任广东视学兼广州府中学堂监督。

1906年底到1907年,被派赴南洋、爪哇等地考察华侨教育工作。

1908年春,被聘为新加坡中华学校校长,以此身份经常往来于新加坡、缅甸和巴达维亚之间,并担任同盟会设在缅甸的“书报社”书记,积极从事革命活动。

1910年,从新加坡转到爪哇,担任巴达维亚中华学校校长。

1911年春,毅然辞去校长职务,先到香港,后于4月27日上午,潜回广州参加起义,在战斗中受伤、脱险后再去巴达维亚。是年10月,组织2000多华侨参加民军,启程回国,赴援武昌。后因南北议和已成,加之新政府财源又不足,民军奉命于1912年2月解散。

1912年3月6日,回到广东,任大地学校校长。同年12月,再度去台湾,积极联络抗日爱国志士,组织同盟会支部,对外用“华民联络会馆”名义开展活动。与刘士明、江亮能、彭云轩、邱维藩、林达荣等12人被称为“十二志士”。在苗栗建立领导机关,以大湖为根据地,派出同志分赴南北各地,设立同盟会分部。在不到一年时间里,从台南到台北有1500多人参加了同盟会及外围组织。

1913年4月21日,与江亮能等人在苗栗召开台湾省同盟会支部的代表大会,动员革命同志迎接抗日起义。会后以革命志士名义发表《大革命宣言书》。并仿照大陆革命党武装形式,在抗日起义队伍中,设旅长、团长、排长等职,由江亮能担任司令军长。12月间,在台北秘密召集同盟会成员会议,研究如何发动起义。但因敌人搜查甚严,起义计划无法诉诸实行,他也于12月18日,被捕。在狱中及法庭上毫不畏惧,严厉斥责日本侵略者的罪行,还写下了许多充满必胜信心的诗词。

1914年3月3日,被日寇杀害,终年28岁。

其他信息

抗日复台

罗福星的父母,祖辈为了生计飘洋过海到荷兰属巴达维亚(即印度尼西亚椰加达)谋生,他就诞生于侨居地。出生后随祖辈东奔西走谋生计。1887年随祖母,父亲返唐山蕉岭县蓝坊乡大地村。稍长接受启蒙教育,后随父复返侨居地印尼巴城,就读华文学校,兼习读荷兰文。1903年中学毕业后,随祖父往台湾苗栗县造桥乡,就读苗栗公学。1907年随祖父重返故乡。

在这22年期间,他切身感受到荷兰殖民主义残酷剥削和压迫、台湾亡国奴生活的欺凌忍辱的痛苦,激发了爱国主义思想,深深体会到“无国就无家”,“祖国弱受人欺”的苦楚,蕴藏着救国救民的雄心壮志。

青少年的罗福星始终怀着为国雪耻、振兴中华的抱负。1907年6月,他由台湾返回故乡途中,在福建厦门聆听老师讲述革命道理,明白必须唤起民众,才能救中国,于是毅然参加“中国同盟会”,投身革命事业。

他在家乡小学任教,利用讲坛,撰写《从军乐》教材,寓教于课本,学生有时高歌吟唱,有时操练乐府,灌注着爱国主义思想。

后来,他在荷属巴城、英属新加坡等地担任中华学校校长期间,还奉广东总教育会长丘逢甲之命,到南洋一带视察华侨学校,宣传革命。同时与同盟会胡汉民等奔走南洋各埠为革命募集款项,支援国内起义活动。1911年他在黄兴领导下返国参加“三·二九”广州起义,战斗中腿部负伤。起义失败后,复返南洋活动,等待时机为国效忠。

“三·二九”起义失败后,他毫不气馁,与胡汉民、黄兴等人频频联系进行活动。1911年10月推翻清朝的武昌起义成功,他奉命在海外招募民军支援革命,并率领一批民军到西贡与胡汉民会合,经香港到广州,领取枪枝弹药。武装后的民军,如虎添翼。他与朱玉廷率二千民军直扑上海、苏州,待命参加战斗。民军完成使命后,他返故乡重执教鞭,继续进行革命的鼓动工作。

1912年8月间,他奉北伐军刘士明之命,赶赴台湾从事抗日光复任务。抵台后他与林修五、刘习修等12人密商成立抗日复台革命组织,定名为“华民联络会馆”,推举刘士明为主盟人,12人分任“募集主盟负责员”,会后分赴台湾各地进行革命活动。通过深入发动,会员大增,在台北集会,制订纲领:一、名称为中国同盟会支部,各地对外利用联络会馆或其它名称为掩护,成立分会;二、总会设在台湾大瀛旅社,以便联络;三、任务是扩大队伍,招募会员;四、联络各地抗日志士,组成抗日复台统一战线。

罗福星明确提出战斗口号:“驱逐日人,恢复台湾。”为了壮大力量,他与大陆同盟会保持密切联系,互相策应。发动民间宗教性、职业性、慈善性的公开组织成员入会,壮大革命队伍。并严格入会宣誓手续,采取联络暗号,密码通讯。为了在起义战斗中统一指挥发挥战斗力,将会员进行军事编队,委派十人长、五十人长、百人长,司令官等领队人员,成为有组织、有纪律的队伍。

经过罗福星等人广泛深入发动,深受日本帝国主义压迫、奴役的台胞,有如即将爆发的火山。一年之久,革命烈火燃遍全岛,会员达9万多人。1913年4月在苗栗县召开同盟会台湾支部大会。会议明确提出以武装起义斗争形式进行抗日复台的方针,罗亲自撰写《大革命宣言书》,公开号召“在日本强权压制下的台湾人民,除以革命手段推翻日本帝国主义以外,别无自救之路。”会议后,志士们着手准备起义事宜。

1913年10月,由于个别会员在搞枪枝时失误,引起日本侵略者的注意,从而进行大搜查,逮捕密藏枪枝的会员。接着又逮捕8名宣誓入会会员,导致起义事机暴露。日本帝国主义为了巩固殖民统治,出动大批军*搜捕抗日志士。在搜捕过程中,罗以巧妙机智方式躲过敌人的搜捕,但敌人不甘心就此失败,以缺席判处罗福星死刑。罗福星对敌人的判决采取蔑视态度,在群众掩护下继续战斗。他写下了不少鼓舞人民的战斗篇章:《自叙》《日记》《杂录诗篇》《宣告文》《致闽都督报告》《军人手法》等,以“泰山压顶不弯腰”的豪迈壮志,表示矢志报国决心,“虽粉身碎骨,而意志仍不屈”,以“救出台民于虎口”为奋斗目标。他化装成商人、学者、侨民、军*等,活动于日本军*眼皮之下。1913年12月由于叛徒告密,他遭日本*察逮捕,受尽严刑拷打,仍大义凛然,誓死不屈。

日本侵略者经过60天的刑讯,一无所获,于1914年12月将罗福星施以绞刑,终年29岁。他在狱中写下《致爱妻》《致爱卿书》等4封遗书。书中表现他对革命的忠贞:“不死于家,永为子孙纪念;而死于台湾,永为台民纪念耳。”实践了他生前豪言壮语:“大好头颅谁取去,何须马革裹尸还。”

台湾人民怀念他,将其灵骨迁葬于苗栗大湖罗岗山麓,安眠于祖国山河。民众集资建立“昭忠塔”、“昭忠祠”,以永作纪念。

1986年,在罗福星志士诞辰一百周年时,台北市民众集会举行隆重纪念活动,邮政部门发行“罗福星纪念邮票”400万枚,台北市和苗栗县等地竖立“罗福星铜像”供后人瞻仰。

主要事迹

1911年中国爆发辛亥革命,罗福星率领于爪哇募集的两千多名民兵回国起义,对革命运动更加有心得,1912年,罗福星奉孙中山之命回到台湾成立同盟会支部,筹备抗日起事,以大稻埕(今台北市大同区境内)为活动范围进行地下抗日运动,尚往来于台北及苗栗之间,以华民会、同盟会、三点会及革命会等集会争取、招募更多抗日同志,主张以革命推翻日本殖民统治,结束台湾遭受异族统治的命运。1913年于苗栗成立“抗日志士大会”,正准备计划起事之时,台南关帝庙、台中东势角、新竹大湖及南投等地亦相继发生准备秘密起义的事件,引起台湾总督府及日本*察关注,而导致计划外泄,罗福星见大势不妙,便躲避追捕,台湾总督府立刻下令在全台进行地毯式搜索,逮捕革命党员、破坏革命总部。

1913年12月29日罗福星在淡水被捕,同时也有千人遭到拘役。行政当局乃称此事为“苗栗事件”,在苗栗召开临时法庭,除了苗栗罗福星外,被捕的抗日人士尚有台南关帝庙李阿齐、东势角赖来、大湖张火炉及南投陈阿荣等人,共计921人接受集中审判,罗福星等20人被判死刑。1914年3月3日,罗福星绞死于台北刑务所(监狱),得年仅29岁。1953年获台湾当局领导人蒋中正颁发褒扬令。同年在苗栗县建成昭忠塔。

具体轶事

罗福星,祖籍广东省嘉应州镇平县(今梅州市蕉岭县)高思乡大地村。1903年随祖父来到台湾,住新竹苗栗一堡寮庄,就读于苗栗公学校,未毕业即于1905年随其祖父回到广东,途经厦门时加入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归抵故乡后任小学教员,在本村小学任教两年后,于1907年春赴新加坡,任新加坡中华学校校长。因水土不适,任职两年后赴雅加达,任当地中华学校校长。不久又赴缅甸仰光,出任中国同盟会在该国所经营的书报社书记。直至1911年春,他与胡汉民、赵声、林时(土+爽)及诸华侨革命志士过从甚密,频繁往来于南洋各地,宣传孙中山先生的革命主张,号召和组织华侨进行反满抗情活动。

1911年4月18日,罗福星至印尼同盟会机关部之际,获悉革命党人电告,黄兴等人将于本月27日在广东举事。他立即与几位同志一起从印尼回国,提前两天赶到广州参加广州起义。在这次黄花岗之役中,罗福星随黄兴率领的敢死队攻打两广督署,在激战中身负重伤。广州起义失败后,他偕同胡汉民等避难至香港、缅甸,不久又到雅加达,与黄兴相见,计划再次起义。1911年10月10日晚,湖北革命党在武昌起义,克复武汉三镇后成立了湖北军政府。黄兴获悉起义成功,即通过邓树楠给雅加达华侨书报社(同盟会机关)转送密电,呼吁在财力等方面急速予以支援。雅加达华侨书报社在接到黄兴密电后,即通知罗福星等二人招募民军。罗福星在短短的四五天时间内就从华侨中募集了2000余人,星驰赴难,北上支援湖北军政府。队伍到达福州时,恰值南北议和成功,民军于是被奉命解散。罗福星再次回到故乡,任本村小学校长。这时期罗福星接到革命党人、北伐军联团局刘士明的书信,其大意为:调查、视察台湾,以举事于台湾,愿君同赞此举。罗福星接信后欣喜万分,第二天即离开故乡镇平前往福州,并得到了福建都督名为受命“考察台湾教育”等事项的公文。

1912年12月,罗福星集合“十二同志”到达台湾。他们以台北大稻埕为基地,分南北两路进行地下活动。罗福星本人经常往来于台北苗栗之间,通过华民联络会馆黄光枢及台胞谢德春、付清凤、黄员敬等人,以“华民会”、“三点会”、“同盟会”、“革命会”等名义秘密发展组织。

罗福星赴台后往来各地,积极发展党员、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就已秘密发展了500余人。台胞中被迫担任隘勇、巡查补(一种辅助*察)、保正、甲长以及铁路、邮政员工都有人参加。范围除乡村外还广及基隆、台北、桃园、新竹等重要城镇。同盟会势力如此迅猛发展固然与当地各族人民反日怒火蓄之已久有关,但是也与罗福星卓有成效的宣传、组织等工作分不开。

罗福星与革命党在台湾发动起义的事,早在1913年4月上旬就有所泄漏,已经引起了日本*方的注意。然而,由于罗福星为光复台湾而高举义旗,革命热忱和耿耿忠心令人无限敬佩,在农工商界乃至在被迫为日本人做事的许多台胞中享有崇高威望,因而日*稍有动作就能及时被告知,无论藏匿在何处都能得到保护。所以被告密八九个月,他一直是有惊无险,一再逃脱敌人的追捕。

但是,不幸的事还是发生了。1913年9、10月间,受广东都督派遣赴台发展革命势力的吴觉民一派有人泄密,台南关庙、新竹大湖、台中南投和东势角等地台胞秘密准备起义的事件亦相继发生,于是日*在台湾进行大搜捕。12月18日晚,罗福星在淡水李稻穗家中被捕,同时被捕的还有另一革命者周斋。日*还搜去了一些文件,包括革命党人的名册和手记两册、感想录《大革命宣言书》等。在《大革命宣言书》中,罗福星历数了日本帝国主义对台湾进行残暴殖民统治的十余条罪状,他写道:日本灭我台湾于兹十有九年,而人民受害已非浅鲜,比如今日剥我皮肤,四五年后削我骨肉,八九年后必吸我骨髓矣!”

“哀哉我台民!概自日本亡我台湾,夺我财产,绝我生命,日本苛政无所不用其极,岂有诸君甘心长受此苛政之下乎?”

“今也日本政府之治安方针,视台民如盗贼土匪,欲绝灭之。”“苟有利之事业悉为日本政府官营之专卖之。”“凡人民产业日本政府悉课以极重之税’。“种种苛税,入不敷出,惨状难堪”。“吾思世界上之殖民地,未有如台湾之苛税者,亦未有如斯之吸收民脂民膏也”。

“最可痛者莫如地方日*。彼尝借口保甲费、*察费、壮丁费等等名义,对人征收,饱入私囊。且滥用威权,如狼似虎,自为村中国王。”“刑事特务侦探横行之事实不忍闻。彼尝借口公职威胁平民。不论罪之有无,动遭拘禁。”“我中华民国人民再渡台者,备受日政府虐待,何堪言状。我华民常受日*殴打暗杀。”

1914年2月16日,日本在苗栗开临时法院审判罗福星等革命者。在法庭上,罗福星慷慨陈辞,宣称他为台湾同胞争取自由权利而死,虽死犹荣,从不后悔,更不认为有什么过错!对于父母妻子,因为他们都知道自己已献身革命,也没有任何顾虑。

1914年3月3日,罗福星和关帝庙起义事件的李阿齐、东势角起义事件的赖来、大湖起义事件的张火炉、南投起义事件的沈阿荣等20余名革命志士慷慨赴难。死时,罗福星年仅28岁。在从容就义前,罗福星留下遗书:“余弃故山妻子,奔走东西,是为忧国爱民,毙而埋尸台湾,永为台湾纪念!”

罗福星的起义活动,虽然在没有发动之前就遭到破坏,但他所提出的斗争目标正体现了近代民族民主革命精神,他对日本殖民主义统治的抨击代表了广大台胞的心声。他那忧国忧民、不畏强敌、视死如归、从容就义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崇高品质,始终闪耀着光辉,为广大台胞所怀念。

人物诗词

罗著作“苗栗部共和党机关失败风潮纪念”一书,并在狱中赋言志诗;有一首以罗东亚之名诗如下:

独飘彩色汉旗黄 十万横磨剑吐光 齐唱从军新乐府 战云开处阵堂堂

海外烟飞突一岛 吾民今日赋同仇 牺牲血肉寻常事 莫怕轻生爱自由

枪在右肩刀在腰 军书传檄不崇朝 爷娘妻子走相送 笑把兵事行解嘲

背乡离井赴瀛山 扫空东庭指顾间 世界腥膻应涤净 男儿不识大刀还

弹丸如雨炮如雷 喇叭声声战鼓催 大好头颅谁取去 何须马革里尸回

勇士飞扬唱大风 黔首皆悲我独雄 三百万民齐奋力 投鞭短吐气如虹

青年尚武奋精神 睥睨东夷肯让人 三岛区区原弱小 莫怕日本大和魂

军乐扬扬列队过 天朗风清感慨多 男儿开口从军乐 同唱台疆报国歌

东来客族据吾藩 驱逐夷蛮我国尊 白种更传黄祸说 何难今日此争存。

罗另有名诗句脍炙人口:

“杀头相似风吹帽,敢在世中逞英雄”。(现流行普及版本是“杀头好似风吹帽,敢在世上逞英豪”)

临终诗句

据说罗福星临行前,于狱中写了一首〈祝我民国词〉,把“中华民国孙逸仙救”八个字嵌于句首:

“中”土如斯更富强,

“华”封共祝着边疆;

“民”胞四海皆兄弟,

“国”本苞桑气运昌;

“孙”真国手著初唐,

“逸”乐中原久益彰;

“仙”客早沽灵妙药,

“救”人千病一身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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