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1271年—1368年),是中国历史上首次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大一统王朝,统治者为蒙古孛儿只斤氏。定都大都(今北京),传五世十一帝,从1206年成吉思汗建立蒙古政权始为162年,从忽必烈定国号元开始历时98年。元朝退出中原后的北元政权一直持续到1402年。
1206年,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建立大蒙古国。先后攻灭西辽、西夏、花剌子模、金朝等政权。蒙哥汗去世后,引发了阿里不哥与忽必烈的汗位之争,促使大蒙古国分裂。1260年忽必烈即位称帝,建元“中统”。1271年,忽必烈取《易经》“大哉乾元”之意改国号为“大元”,次年定都大都。1279年,彻底灭亡南宋流亡政权,结束了自唐末以来长期的混乱局面。之后元朝持续对外扩张,进攻日本、缅甸、越南、爪哇等,但均遭失败。元朝中期皇位继承紊乱、政变频繁,政治始终未上正轨,而且汉化迟滞,发展不前。后期政治腐败,权臣干政,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日益加剧,导致元末农民起义。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随后北伐驱逐元廷攻占大都。此后元廷退居漠北,史称北元。1402年,元臣鬼力赤篡夺政权建立鞑靼,北元灭亡。
元朝时期统一多民族国家进一步巩固,疆域超越历代。元朝废除尚书省和门下省,保留中书省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地方实行行省制度,开中国行省制度之先河。
元朝商品经济和海外贸易较繁荣。元朝时与各国外交往来频繁,各地派遣的使节、传教士、商旅等络绎不绝。在文化方面,期间出现了元曲等文化形式,更接近世俗化。
国号
元朝前身是成吉思汗所建立的大蒙古国。南宋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十九载:“蒙人既侵金国,乃自号大蒙古国。”元初汉文史科中尚有“大朝蒙古国”、“蒙古大朝国”(或仅称“大朝国”)等名,都是同一蒙文国号的不同汉译。
元世祖忽必烈鉴于本朝“舆图之广,历古所无”,像汉唐那样以初起之地或始封之邑为名,都不足以显示其盛大,于是在1271年发布《建国号诏》,取《易经》“大哉乾元”之义,以“大元”为国号。元朝官方编纂的《经世大典》解释:“元也者,大也。大不足以尽之,而谓之元者,大之至也。”
元朝建号以后,大蒙古国之名在汉文文书中不再使用,但并没有废除,蒙文文书中仍用此号,通常是与汉名国号并称,罗马字转写为Dai’on yeke Mongghol ulus(大元大蒙古国),或Dai’on Kemeku Yeke Mongghol Ulus(称为大元的大蒙古国)。1368年元廷退居漠北,所以称呼元廷的残余势力为北元。
历史
蒙古统一
蒙古人的直系祖先是和鲜卑、契丹人属同一语系的室韦各部落。隋唐时,他们分布在契丹之北、鞑靼之西、突厥之东(洮儿河以北,东起嫩江,西至呼伦贝尔)的广大地域。曾受突厥的统治,突厥人多称之为达怛(鞑靼)。唐朝贞观年间,突厥势衰,后室韦人臣服于唐。继突厥而起的回鹘政权崩溃后,室韦—达怛人大批进入大漠南北。
大约在9至11世纪,其中的一支蒙兀室韦,从望建河下游之东逐渐西迁,到了斡难河、克鲁伦河和土剌河三河的上源一带,分成尼鲁温蒙古 和迭儿列斤蒙古两大支,合称为合木黑蒙古,其中包括许多大大小小的氏族、部落。合木黑蒙古之外,当时在蒙古高原活动的,还有蔑儿乞、塔塔儿、克烈、乃蛮、斡亦剌等部。所有这些氏族部落,先后都受到辽和金的统治。
蒙古部落的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到12世纪时,大部分从事狩猎游牧,只有少数部落经营农业。不过这时,他们通过同中原的贸易获得了大量铁器,从而推动了生产的发展,阶级的分化更加明显。为了掠夺更多的财富,各个部落的奴隶主互相展开战争。
蒙古高原地区的众多蒙古部落原为金朝的臣属。随着金的衰落,蒙古部落也开始壮大起来,逐渐脱离金政权的统治。金泰和四年(1204年),蒙古诸部领袖铁木真通过战争统一了蒙古高原各蒙古部落。金泰和六年(1206年),铁木真被各部落推举为“成吉思汗”,建立政权于漠北,蒙古帝国成立,国号大蒙古国。从此,蒙古草原结束了长期混战的局面。
扩张分裂
主词条:拔都西征、旭烈兀西征、蒙金战争、钓鱼城之战
大蒙古国成立后,不断发动对外战争扩张其疆域。1218年,蒙古灭西辽。1219年,成吉思汗西征中亚花剌子模,一直进攻到东欧的伏尔加河流域,于1225年东归。1227年,灭西夏,成吉思汗也在对西夏的远征中去世。成吉思汗去世后,第三子窝阔台继位。1234年,蒙古联合南宋彻底灭金。1241年,西征的蒙古军队一度逼近东欧腹地。1246年,招降吐蕃。1253年,忽必烈远征西南,灭大理。
蒙古军队的对外战争中将大量敢于反抗的地区破城之后人口被屠杀和奴役。众多民族受到了残酷而不公正的民族压迫,难以计数的人口和财产在战火和随后的瘟疫、饥荒及自然灾害中损失,对战火涂炭地区而言也是少有的黑暗时期。
蒙古汗国大汗蒙哥于1259年在四川攻打合州时暴死,终年52岁。随后,阿里不哥谋求在哈拉和林召开“忽里勒台”大会以即大汗位。与此同时,忽必烈与南宋议和后返回开平府。
1260年农历三月,忽必烈在汉人地主阶级及部分蒙古宗王的支持下即位称帝;四月,忽必烈设立中书省,总管国家政务;五月,忽必烈颁布《即位诏》法令,并建元中统。阿里不哥亦称汗,并与忽必烈随即展开了四年的汗位(帝位)战争。
1264年阿里不哥战败,忽必烈夺得蒙古汗国的最高统治权。忽必烈推行的“行汉法”主张,明显违背了蒙古传统,造成许多蒙古贵族的不满,拒绝归附忽必烈汗国,结果导致其他几个蒙古汗国纷纷敌对。这场内战让四大汗国先后脱离独立,直到元成宗时期才承认元朝为宗主国。
建立大元
1271年,忽必烈公布《建国号诏》,取《易经》中“大哉乾元”之意,正式建国号大元。一年后,在刘秉忠规划下,元帝国建都于金国中原的大都。北方政局稳定后,忽必烈决定采用南宋降将刘整建议,先拔襄阳,浮汉水入长江,进取南宋。1268年,命阿术、刘整督师,围困隔汉水相望的襄、樊重镇,襄樊军民拒守孤城达六年。1272年初,元军攻下樊城,襄阳守帅吕文焕出降(见襄樊之战)。
次年六月,忽必烈命伯颜督诸军,分两路大举南进。左军由合答节度,以刘整为前锋,由淮西出师。伯颜本人与阿术领右军主力,九月,自襄阳出发,沿汉水入长江;同时,命董文炳自淮西正阳南逼安庆,以为呼应。十二月,元水师入长江,克宋江防要塞阳逻堡。宋汉鄂舟师统帅夏贵遁,汉阳、鄂州宋军降。伯颜分兵留阿里海牙经略荆湖,自领水陆大军顺流而东,以吕文焕为前锋。宋沿江诸帅多为吕氏旧部,皆不战而降。
1274年二月,贾似道被迫督诸路精兵,抵御元军。这时,他仍企图奉币称臣议和,被伯颜拒绝,只好在池州下游丁家洲勉强与元军会战。因宋军内部不和,一触即溃。同年秋,伯颜从建康(江苏南京)、镇江一线分兵三道趋宋都临安(浙江杭州)。1276年正月,宋幼帝赵?上表降元。
之后,南宋大臣文天祥与张世杰、陆秀夫等在东南沿海继续顽抗,拥立益王赵昰为帝。赵昰死后,又拥立卫王赵昺,继续抗战。1278年,文天祥兵败被俘,被囚于大都三年之久,拒绝了元朝的招安,后从容就义。
统一海内
1279年,金朝降将张弘范指挥元军在崖山海战消灭了南宋最后的抵抗势力,陆秀夫背着8岁的幼帝赵昺投海殉国,南宋灭亡。元朝的统一,结束了自唐末藩镇割据以来中国的南北对峙、各民族政权长期并存的分裂和战乱局面,推动了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蒙古灭南宋后,统治阶层出现了以许衡为首的儒臣派与以阿合马为首的理财派官员之争。由于蒙古需要大量财宝赏赐予各封王,加上开支繁重,所以财政日渐紧张。以儒臣派官员认为元朝应该节省经费、减免税收。反之以色目人为主的理财派官员认为,南人藏有大量财物,应没收以解决朝廷的财政问题。于是这个问题在朝中没有停止。
忽必烈信任色目官员阿合马,设立尚书省解决财政问题。而儒臣则以受汉化更深的太子真金为核心形成一派,与阿合马抗衡。结果阿合马被刺杀,而真金也于其后得病而死。忽必烈仍然先后任用汉人卢世荣、畏兀儿桑哥等理财派官员以之来解决朝廷的财政问题。
四向远征
元朝灭宋后,忽必烈对邻近诸国发动了一系列战争,如安南、占城、爪哇和日本等。1274年,元军侵日本遭遇飓风,日本称“文永之役”,但元军无功而还。1281年,元朝又分两路进攻日本,由忻都率蒙古军、汉军、高丽军从高丽东渡对马海峡,范文虎率新附军(元政府收编的南宋军队)从庆元(浙江宁波)浮海北进,史称“弘安之役”。元军在日本鹰岛遇飓风,战船多坏,将卒溺死者众,又遭日军掩杀,几乎全军覆没。但两次战争动摇了日本镰仓幕府的统治。
1282年,元世祖忽必烈遣唆都从广州渡海攻占城(今越南南部),连战逾年。1284年至1285年,镇南王孛儿只斤·脱欢(忽必烈子)发兵侵安南(越南北部),命唆都从占城北上助战,南北夹攻。安南王撤离都城,其主力走匿山林,避免与元军决战;待元军疲惫,又出而攻扰。五月,脱欢因暑雨不止、瘟疫流行,被迫退师。唆都战死。
1283年与1285年,元军两次从云南出侵缅甸蒲甘王朝;1287年,元军进至蒲甘,迫缅国定岁贡方物后退回。同年,元朝再侵安南,次年以粮尽师老北还。1292年十二月,史弼、亦黑迷失、高兴从泉州起航出侵爪哇(印尼爪哇岛)。爪哇统治者降元,并请元军助讨其敌国葛郎,打败葛郎王以后复举兵拒元,元军力竭退师。
从攻南宋以来,连年战争,加以宫廷廪禄、宗藩岁赐,都需要巨额经费来支持。忽必烈急于解决国用不足的问题,因而日益信用以“理财助国”邀宠的大臣阿合马、卢世荣、桑哥等人主持国政。1270年至1272年、1287年至1291年间,两次设尚书省综理财用。尚书省的理财政策主要包括:增加税收、兴铁冶、铸农器官卖、“括勘”(追还被私人、寺院夺占的南宋公田,起征田赋)、“理算”(追征各地历年积欠的钱粮)、变更钞法等,使国家的收入显著增加。但由于吏治腐败,专注搜刮,流于横征暴敛,成为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为了对外战争,打造东征海船,沿海和江南地区徭役征发日益加重。人民不堪沉重的封建剥削与压迫,纷纷起义。
1283年,江南各族人民起义凡两百余起,1289年更增至四百余起。在这前后,爆发了广州欧南喜、黎德和福建黄华、钟明亮等人领导的几次规模较大的起义。
帝统转系
主词条:大都政变
1294年,忽必烈去世。由于太子真金早死,帝位由各方争夺。最后,群臣在真金的长子晋王甘麻剌及三子铁穆耳之间选择,由于铁穆耳受元世祖下赐皇太子宝及镇守和林。故晋王甘麻剌退让,铁穆耳即位,即元成宗。
元成宗即位后,停止对外战争,专力整顿国内军政。采取限制诸王势力、减免部分赋税、新编律令等措施,使社会矛盾暂时有所缓和。同时,发兵击败西北海都、笃哇等,都哇、察八儿归附,使西北长期动乱局面有所改观。
元成宗在位期间基本维持守成局面,但滥增赏赐,入不敷出,国库资财匮乏,钞币贬值。曾发兵征讨八百媳妇(今泰国西北部),引起云贵地区动乱。晚年患病,委任皇后卜鲁罕和色目大臣,朝政日渐衰败。元成宗执政末年还成功与长期敌对的窝阔台汗国议和,结束了西北的动乱局面。
1307年,元成宗去世后,前太子真金之孙海山即位于元上都,是为元武宗。并立其弟爱育黎拔力八达为皇太子,约定兄终弟及,同时又约定爱育黎拔力八达死后,帝位复归武宗之子和世?。元武宗为了摆脱财政危机,下令重新设立尚书省,并印发至大银钞,结果导致至元钞大为贬值。1309年,元廷与察合台汗国瓜分了窝阔台汗国,窝阔台汗国从此灭亡。
汉化运动
1311年,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即位后,生母兴圣皇太后的重臣铁木迭儿为右丞相。元仁宗取消了元武宗的经济措施,并立其子硕德八剌为皇太子,违背与元武宗相约先立和世?继位,再传位硕德八剌等之约。封元武宗长子和世?为周王,将周王和世?徙居云南,但和世剌途中起兵前往西北游牧,元仁宗又将和世剌之弟图帖睦尔放逐至南方。1314年,提倡汉化的元仁宗恢复科举取士,史称“延祐复科”。
1320年,元仁宗去世,硕德八剌即位,是为元英宗。元英宗继承了其父元仁宗的以儒治国政策,加强中央集权和官僚体制,并于1323年下令编成并颁布元帝国正式法典——《大元通制》,共2539条。他还下令清除朝廷中铁木迭儿的势力,但随着清理的扩大,再加上朝廷中的蒙古保守势力对元英宗以儒治国的施政不满,导致铁木迭儿的义子铁失在1323年夏天趁格坚汗去上都避暑之机,在上都以南15公里一个名叫南坡的地方,刺杀了元英宗及宰相拜住等人,史称南坡之变。
元英宗被行刺后,镇守和林的晋王甘麻剌的长子、真金的长孙也孙铁木儿率兵南下,杀掉行刺元英宗的叛臣后即位,是为泰定帝。泰定帝即位后,封被元英宗放逐到海南岛的图帖睦尔为怀王,镇守建康。
内乱频发
1328年,泰定帝去世。丞相倒剌沙在上都奉泰定帝之子阿速吉八为帝,是为天顺帝。而与此同时,元武宗的旧部重臣燕铁木儿与河南行省丞相伯颜则分别秘密向漠北和江南遣使,同时迎接周王和世?与其弟图帖睦尔。结果,图帖睦尔先至大都,在1328年自立为帝,是为元文宗。而和世?抵达和林后,也宣布即位,是为元明宗。元文宗表面上表示愿意退位,奉兄为帝,两人遂相会于上都之南,元文宗毒死元明宗后称帝。
元文宗重祚以后,大兴文治。1329年二月,元文宗设立了奎章阁学士院,掌进讲经史之书,考察历代治乱。又令所有勋贵大臣的子孙都要到奎章阁学习。奎章阁下设艺文监,专门负责将儒家典籍译成蒙古文字,以及校勘。同年下令编纂《元经世大典》,两年后修成,为元代一部重要的记述典章制度的巨著。但元文宗在位期间,丞相燕帖木儿自恃有功,玩弄朝廷,导致大元朝政更加腐败。
元文宗于1332年去世后,为洗刷他毒死哥哥(元明宗)的罪行,遗诏立年仅七岁的和西拉古图土次子懿璘质班为帝,是为元宁宗。但元宁宗仅在位不到两个月即去世,不久后燕帖木儿也去世。元明宗的长子妥懽帖睦尔被札牙笃汗皇后卜答失里从静江(广西桂林)召回并立为帝,是为元惠宗。
元惠宗在位之初,右丞相伯颜的势力很大,把持着朝政,甚至一度不把元惠宗放在眼里。随着时间的推移,元惠宗与伯颜的矛盾日益尖锐,后来在伯颜之侄脱脱的帮助下,元惠宗终于成功地废黜了伯颜,并控制了政局。
1343年,元惠宗下令修撰《辽史》《金史》《宋史》三史,至1345年修成。
起义风云
主词条:元末农民起义、红巾军起义、红巾军
元朝时期,蒙古统治者变本加厉向汉人收取各种名目繁杂的赋税,民族压迫十分严重,汉人被掠夺更为常见。将各民族分为不同等级,残酷剥削汉族群众,人民揭竿而起,在1325年就发生了河南赵丑厮、郭菩萨领导的起义。
蒙古统治阶级内部却在为争权夺利而互相征战,因此加速了元朝的衰落。1350年,元政府下令变更钞法,铸造“至正通宝”钱,并大量发行新“中统元宝交钞”,但导致物价迅速上涨。
次年,元惠宗派贾鲁治黄河,欲归故道,动用民夫十五万,士兵二万。而官吏乘机敲诈勒索,造成不满。白莲教首领韩山童、刘福通等人决定在5月率教众发动起事,但事泄,韩山童被捕杀,于是刘福通带韩山童之子韩林儿杀出重围,指韩山童为宋徽宗八世孙,打出“复宋”旗号,以红巾为标志,其后郭子兴等人也纷纷加入。彭和尚亦在湖北扶助徐寿辉起义。至此揭开了大元灭亡的序幕。蒙古政府则派兵镇压各地红巾军,由丞相脱脱亲自督战攻徐州起义军芝麻李部,一度取得了很大的胜利。
1354年,脱脱率军围攻高邮起义军张士诚部,被朝中弹劾,功亏一篑。1356年到1359年,朱元璋继承了病逝的郭子兴的地位,并不断扩充自己的势力,攻占了江南的半壁江山。与此同时,在北方察罕帖木儿(李察罕)和李思齐等元军将领则开始对北方红巾军展开反攻。
1363年,北方红巾军在安丰之役中败给新兴并降蒙的张士诚,刘福通战死,韩林儿南下投奔朱元璋,随后被杀。
北元兴亡
朱元璋在击败陈友谅、张士诚、方国珍等其它南方起义军和南方大元势力后,于1367年开始北伐,在大将徐达、常遇春等的协助下,于1368年八月攻克通州,元惠宗于七月二十八日,仓惶北逃,徐达率军攻陷元朝的首都元大都(北京),元作为一个全国性质的统治结束。元惠宗北遁,朱元璋认为他顺天明命,给他上谥号为“顺帝”。
元惠宗退至上都,隔年又至应昌。他继续使用“大元”国号,史称北元。当时北方除了元惠宗据有漠南漠北,关中还有元将扩廓帖木儿(王保保)驻守甘肃定西,此外元廷还领有东北地区与云南地区。朱元璋为了占领北方,采取兵分二路,各个击破的方式,此即第一次北伐。元惠宗战败后于1370年在应昌去世,元昭宗即位后北逃至漠北和林。明将冯胜夺取了甘肃地区。然而元将扩廓帖木儿仍然在漠北多次与明将徐达等人作战。明太祖曾多次写信招降,但扩廓帖木儿从不理会,被朱元璋称为“当世奇男子”。1378年四月,元昭宗去世,继位的元天元帝继续和明朝对抗,屡次侵犯明境。
至于北元领有的东北地区与云南地区方面:1371年,元朝辽阳行省平章刘益降明,明朝占领辽宁南部。然而其余东北地区仍由元朝太尉纳哈出控制,纳哈出屯兵二十万于金山(今辽宁省昌图金山堡以北辽河南岸一带),与明军对峙了十几年,多次拒绝明朝的招抚。1387年冯胜、傅友德、蓝玉等人发动第五次北伐,目标是攻占纳哈出的金山。经过多次战争,1387年10月,纳哈出投降蓝玉,明朝占领东北地区。镇守云南的元朝梁王把匝剌瓦尔密,在元廷退回草原后仍然继续忠效之。1371年明太祖派汤和等人领兵平定据有四川的明玉珍,并且劝降梁王未果。1381年12月,明军攻入云南,1382年梁王逃离昆明并自杀,随后明军攻克大理,明军平定云南地区。
朱元璋为了彻底扫除北元势力,于1388年5月命蓝玉率领明军十五万发动第六次北伐。明军横跨戈壁至捕鱼儿海(蒙古国贝尔湖)击溃元军,俘虏八万余人,元天元帝和他的长子天保奴逃走,但是幼子地保奴被明军擒住,至此北元国势大衰。1388年元天元帝及长子天保奴被阿里不哥后裔也速迭尔杀害,北元不再使用年号及大元国号。
1399年,分布在叶尼塞河上游沿岸的吉尔吉斯部首领鬼力赤,否认爱猷识理达腊之子额勒伯克的宗主权,将其打败并杀死,取得了统治各部的霸权。额勒伯克之子坤帖木儿继位后也于1402年被鬼力赤杀死,明史称其改国号为蒙古,明朝称为鞑靼,北元亡。
疆域
领土范围
元朝疆域东起日本海、南抵南海、西至天山、北包贝加尔湖,元史称“东尽辽左西极流沙,北逾阴山南越海表,汉唐极盛之时不及也”。
元朝的前身为大蒙古国,1206年成吉思汗铁木真建国时领有大漠南北与林木中地区(即尼布楚地区),经由历代蒙古诸汗的经营及三次西征后,疆域东起日本海、东海,西抵黑海、地中海地区,北跨西伯利亚,南临波斯湾。成吉思汗时期分封东道诸王与西道诸王,东道诸王是铁木真之弟,大多分封于塞北东部与东北地区,从属性较强;西道诸王则是铁木真之子,其中分封长子术赤于咸海、里海、巴尔喀什湖以北的钦察草原,后由拔都建立钦察汗国;封次子察合台于锡尔河以北的西辽旧地,史称察合台汗国;三子窝阔台分封于乃蛮旧地,后由海都建立窝阔台汗国;塞北、汉地、东北、青藏及新疆东部则由幼子拖雷获得,后由元朝直辖。
1279年,元世祖攻灭南宋一统中国。汉地、漠南、漠北、东北(包括外东北和库页岛)、新疆东部(元初据有塔里木盆地西抵葱岭)、青藏高原、澎湖群岛、济州岛及南海诸岛皆在元朝统治范围内。自灭南宋后虽然多次对日本、缅甸、安南、爪哇等国有所冲突,然而疆域大体趋于稳定。1310年元武宗时期,元朝与察合台汗国瓜分窝阔台汗国,元朝取得窝阔台汗国的漠西领土。
行政区划
主词条:元朝行政区划
元朝时期,全国划分为由中书省所直辖的京畿地区(即河北、山东、山西及漠南部分地区),由宣政院(初名总制院)所管辖的吐蕃地区,以及十个行中书省,分别为岭北行省、辽阳行省、甘肃行省、陕西行省、河南江北行省、湖广行省、四川行省、云南行省、江浙行省、江西行省。
藩属国
元朝的藩属国有高丽、缅甸、安南、占城及四大汗国。其中有两个直属的藩属国,即高丽王朝与缅甸蒲甘王朝,分置特别行政区征东行省与缅中行省。西北方面,1268年窝阔台汗国的海都意图夺回汗位而联合钦察汗国与察合台汗国反元,史称海都之乱。直到1304年元成宗时期,元廷与这三大汗国达成和议,并与伊利汗国一同承认元朝的宗主地位,成为元朝的藩属国,而且元成宗并赐伊利汗国君主刻有“真命皇帝和顺万夷之宝”等汉文印玺,实质上也承认其独立性。到1310年元武宗时期,元朝和察合台汗国联合攻灭窝阔台汗国。元文宗年间编纂《经世大典》时,将钦察汗国、察合台汗国、伊利汗国列为元朝的藩属国。
政治
行政机构
中央最高机构为中书省。中书省上承天子,下总百司,领六部,为最高行政机关,行使宰相职权。中书省长官中书令以下,设右、左丞相为实任的宰相。下设平章政事、右左丞、参知政事为副相。中书省下设吏、户、礼、工、刑、兵六部,设尚书、侍郎分理政务。由于尚书省时置时废,门下省不复置,故中书省地位较前代尤为重要。中书令通常由皇太子担任。中书省除为决策机构外,还负责直接管辖首都大都附近的腹里地区。尚书省,主要负责财政事务,不过时置时废。
监察机构
御史台,是元朝最高监察机关。秩从一品。大夫二员,从一品;中丞二员,正二品;侍御史二员,从二品;治书侍御史二员,正三品,掌纠察百官善恶、政治得失。御史台下设有殿中司、察院以及内八道肃政廉访司。其中,殿中司负责掌握京城官员的上朝和请假情况;察院下设二十四名监察御史,负责监察官民;内八道肃政廉访司负责对腹里(今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一带)、辽东和两淮地区进行分区监察,共有八个。
地方制度
行省制度
元朝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并为一级政区名称。简称行省,或只称省。元置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也称都省;因大元幅员辽阔,除腹里地区直隶于中书省、西藏地区由宣政院管辖外,又于诸路重要都会设立十个行中书省,以分管各地区。在世祖、武宗朝三次短期设立尚书省主管政务期间,行中书省也相应改称行尚书省。元人称其制为:“都省握天下之机,十省分天下之治。”
1260年,遵用汉法,立中书省总领全国政务,始置丞相及平章政事、左丞、右丞、参知政事等宰执官。其后,相继于各大地区建立行中书省。初期,仍沿用前代制度,以中书省宰执官出领各行省,称行某处中书省事。以后此类行省实际上已成为常设的地方行政机构。1286年铨定省、台、院、部官,罢各行省所设丞相,只置平章政事为最高长官,以与都省相区别。后来,部分地大事繁的行省许设丞相。1320年,元仁宗复罢各行省丞相,已置者皆降为平章政事。泰定帝(1324-1328)以后,某些行省又设丞相,视需要及任职者的地位而定。各行省一般置平章政事两员(从一品),右丞、左丞各一员(正二品),参知政事两员(从二品),其品秩与都省官同;左司、右司合为一,置郎中、员外郎、都事,品秩皆低于都省。元末,有些行省还增置“添设”平章、右丞、左丞、参政等官。行省掌管辖境内的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及其他军国重事,统领路、府、州、县;距离省治远的地方,另设宣慰司统之,作为行省的派出机构。行省下有道、路、府、州、县、基层行政设施。
宣政院
宣政院,初名总制院。秩从一品,掌管西藏地区佛教事务和军政事务。遇吐蕃有事,则为分院往镇,亦别有印。如大征伐,则会枢府议。其用人则自为选。其为选则军民通摄,僧俗并用。1264年,立总制院,而领以国师。1288年,因唐制吐蕃来朝见于宣政殿之故,更名宣政院。
宣慰司
宣慰司,掌军民之务,分道以总郡县,行省有政令则布于下,郡县有请则为达于省。有边陲军旅之事,则兼都元帅府,其次则止为元帅府。其在远服,又有招讨、安抚、宣抚等使,品秩员数,各有差等。
宣慰使司
宣慰使司,秩从二品。每司宣慰使三员,从二品;同知一员,从三品;副使一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兼架阁管勾一员,正九品。凡六道:山东东西道,益都路置。河东山西道,大同路置。淮东道,扬州置。浙东道,庆元路置。荆湖北道,中兴路置。湖南道。天临路置。
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秩从二品,使三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经历二员,知事二员,照磨兼架阁管勾一员。
澎湖巡检司
主词条:澎湖巡检司
法律制度
元始终没有颁布完备的法典。1271年以前,中原汉地断理狱讼,基本上参用金《泰和律》定罪,再按一定的折代关系量刑。1271年十一月,在建“大元”国号同时,下令禁用《泰和律》。以后曾数次修律,都没有完成。判狱量刑,主要根据已断案例,类推解释,比附定刑,与其他封建王朝相比,司法的随意性较显著。其他方面的立法行政,也都以诏制、条格(经皇帝亲自裁定或直接由中书省等中央机关颁发给下属部门的各式政令)为依据。因此,元朝的法制体系,主要是由因时立制、临事制宜而陆续颁发的各种单行法构成的。政府下令,凡在朝及地方各衙门均应分别类编先后颁发的各种格例,使官吏有所持循。
当时“内而省部,外而郡府,抄写条格,至数十册。遇事有难决,则检寻旧例,或中所无载,则施行比拟”。条格和断例岁增月积,繁杂重出,互相抵牾。元政府有时将历年所颁降的某一方面的条例重加“分拣”、“斟酌”,厘定“等第”,形成新的法律文字,作为“通例”公布。同时,对国家的政制法程,也几次召集老臣,从以往颁发的政府文书中选出“可著为令者,类集折衷,以示所司”,所成《大元通制》《至正条格》等格律类聚都是具有法典性质的政书(见《通制条格》)。
等级制度
在封建制度里,贵族处于最高统治地位,当蒙古人侵占其他国家建立政权后,就出现了包括蒙古贵族在内的多个民族贵族并立的情况,这产生了帝国该由谁统治的问题。元朝为维护蒙古贵族的专制统治权,采用“民分四等”的政策,把中国人分为四等: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三等汉人,四等南人。这一政策维护蒙古贵族的特权。
四等人制度
等级
民族
第一等
蒙古人
第二等
色目人(主要指西域人,是最早被蒙古征服的,如钦察、唐兀、畏兀儿、回回等,另外,蒙古高原周边的一些较早归附的部族,也属于色目人,如汪古部等。)
第三等
汉人(指淮河以北原金国境内的汉、契丹、女真等族以及较晚被蒙古征服的、四川、云南人。)
第四等
南人(最后被蒙古征服的原南宋境内各族,淮河以南不含四川地区的人民。)
除此之外还有一系列不平等的政策和规定。比如禁止汉人打猎、学习拳击武术、持有兵器(例如数家才可共用一把菜刀)、集会拜神、赶集赶场作买卖、夜间走路。汉人如当兵则不许充宿卫,如当官也往往只能做副贰(虽然实际上存在很多例外情况)。遇到征伐战争,差别待遇较平时更甚。1286年,为了进攻安南,征用全国马匹,色目人三匹马中只征两匹;而汉人的马,无论多少,全部征收。以后不断征马,每次如此,汉人的马就成为珍品。
甲主”以上的地方政府首长,全由蒙古人担任。当蒙古人不够分配,或中亚人贿赂够多时,则由中亚人担任。蒙古官员大多数是世袭的,每一个蒙古首长,如州长、县长,他所管辖的一州或一县,就是他的封建采邑。他们对汉人没有政治责任,更没有法律责任。但实际上对于许多豪强是不适用的。虽然法令禁止汉人持有兵器,但大兴史氏、易州张氏、真定董氏等待遇和蒙古贵族相差无几。相反许多蒙古贫民生活却很困苦,到了元朝中叶,常有大批蒙古贫民在大都、通州等地被贩卖,色目人也有不少沦为奴仆的。实际还是地主阶级政权。
然而学术界迄今并没有发现元代有把臣民明确划分为四等的专门法令,但这种划分却反映在一些政策和规定中,例如汉人打死蒙古人需要偿命,而蒙古人打死汉人只需“断罚出征,并全征烧埋银”(原文为怯薛歹蒙古人,怯薛歹为元代一特权阶级)。
近代有研究指出,元代有相当多的汉族人在各级官府担任高级职务,其中不少是正职。在《元史》、《新元史》、和《蒙兀儿史记》所作传的864名三品以上的官员中,汉人占了409位,即总数的百分之四十七。此外,汉人在元朝官府里做正职的,除了在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及行中书省担任高官的汉族大僚外,在六部中任职尚书的,亦俯拾皆是。综合来看,汉族人在元朝各级政府不仅任职显要者甚众,而且担任正职者也为数不少。认为“元朝各级官府的高级官吏,必须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担任,汉人最多只能做到副职”的说法并非准确。
军事
军事机构
元朝最高军事机构是枢密院。秩从一品,掌天下兵甲机密之务。凡宫禁宿卫,边庭军翼,征讨戍守,简阅差遣,举功转官,节制调度,无不由之。置知院六员,从一品;同知四员,正二品;副枢二员,从二品;佥院二员,正三品;同佥二员,正四品;院判二员,正五品;参议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从五品;都事四员,正七品;承发兼照磨二员,正八品;架阁库管勾一员,正九品;同管勾一员,从九品;掾史二十四人,译史一十四人,通事三人,司印二人,宣使一十九人,铨写二人,蒙古书写二人,典吏一十七人,院医二人。
枢密院下设有客省使、断事官、行枢密院、右卫、左卫、中卫、前卫、后卫等官署。
军种设置
参见:怯薛
元代军队包括蒙古军、探马赤军、汉军、新附军等。在漠北草原的蒙古人,仍过着兵民合一的游牧生活,战时出军,平时便屯聚牧养。在汉地,元朝军士的来源采取从固定的军户中签发的办法。蒙哥二年壬子(1252年)大规模籍户时,已明确地区分民户和军户。进入内地的大多数蒙古人户及被收编的金、宋降军之家,皆以军户著籍;此外还有一些汉族或其他各族人户陆续被新签为军户,一般都由中户充当。军户种田,可免税粮四顷,称为“赡军地”。蒙古、探马赤军和汉军(金国降军和蒙古政权、元政府在华北签发的军队)军户,都是通过奥鲁进行管理的。奥鲁的主要职责,一是从军户中起发丁男当军应役,并及时起征亡故军人的“户下弟男”承替军役,弥补军队缺员。二是负责按时为本奥鲁起发的当役军人置备鞍马、器杖、盘费等军需。蒙古、探马赤军的奥鲁,隶属于该奥鲁当役军士所在的万户、千户之下,汉军奥鲁由所在地区的管民官兼领。新附军(南宋降军)未设奥鲁。
防卫体系
元代军事防卫分为两大系统,即戍卫京师(大都)的宿卫系统和镇守全国各地的镇戍系统。宿卫军队由怯薛军和侍卫亲军构成。忽必烈建国后,保留了成吉思汗创立的四怯薛轮番入侍之制,用他们列值禁庭以充护卫侍从,常额在万人以上,由皇帝或亲信大臣直接节制。侍卫亲军用于环卫京畿,到元朝末年先后置三十余卫,卫设都指挥使或率使,品秩与万户相当(正三品),隶属于枢密院。进入内地的色目人军队,由于战斗力较强,相当一部分被编入侍卫亲军。镇戍诸军的布局,腹里主要由蒙古军和探马赤军戍守。华北、陕西、四川等地的蒙古、探马赤军由各地区的蒙古军都万户府(都元帅府)统领,隶属于枢密院。南方以蒙古军、汉军、新附军相参驻戍,防御重点是临江沿淮地区。隶属行省的镇戍诸军,方面有*时由行枢密院统领;平时日常事务归于行省,但调遣更防等重要军务仍受枢密院节制。全国军马总数,只有皇帝和枢密院蒙古官员知道,行省兵马也只有为首的蒙古官员知道。
主要战争
战争 年份 交战方
文永征日之役 1274年 日本(镰仓幕府)
忽必烈灭宋之战 1276-1279年 南宋
弘安征日之役 1281年 日本(镰仓幕府)
征占城之役 1282年 占城
征缅之战 1283-1287年 缅甸(蒲甘政权)
第二次征越之战 1284-1285年 越南(陈朝)
第三次征越之战 1287-1288年 越南(陈朝)
征爪哇之战 1292年 爪哇
注:本表格仅显示1271年-1368年的战争,其它不计入。
经济
农业
元朝经济大致上以农业为主,其整体生产力虽然不如宋朝,但在生产技术、垦田面积、粮食产量、水利兴修以及棉花广泛种植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发展。蒙古可汗进入中原之初,惨酷的屠杀和劫掠,给北方地区的经济带来了很大的毁坏。
蒙古人原来是游牧民族,草原时期以畜牧为主,经济单一,无所谓土地制度。蒙金战争时期,曾打算尽杀汉人,把耕地都变为牧场,大臣耶律楚材建议不如保留汉人的农业生产,以提供财政上的收入来源。这个建议受到铁木真的采纳。窝阔台之后,为了巩固对汉地统治,实行了一些鼓励生产、安抚流亡的措施,农业生产逐渐恢复。特别是经济作物棉花的种植不断推广,棉花及棉纺织品在江南一带种植和运销都在南宋基础上有所增加。
经济作物商品性生产的发展,就使当时基本上自给自足的农村经济,在某些方面渗入了商品货币经济关系。但是,由于元帝集中控制了大量的手工业工匠,经营日用工艺品的生产,官营手工业特别发达,对民间手工业则有一定的限制。
商业
元代的商业发展与商品流通客观上具备一些独特的有利条件。规模空前的统一局面、对外关系的开拓以及畅达四方的水陆交通,为中外商旅提供了“适千里者如在户庭,之万里者如出邻家”的优越环境。
由于蒙古对商品交换依赖较大,同时受儒家轻商思想较少,故元朝比较提倡商业,使得商品经济十分繁荣,使其成为当时世界上相当富庶的国家。而元朝的首都大都,也成为当时闻名世界的商业中心。为了适应商品交换,元朝建立起世界上最早的完全的纸币流通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完全以纸币作为流通货币的朝代,然而因滥发纸币也造成通货膨胀。商品交流也促进了元代交通业的发展,改善了陆路、漕运,内河与海路交通。
以政治权势为标准,元代商人大体可划分为两大类,第一大类由贵族、西域商人、官僚、上层僧侣和豪商组成,他们在行商时受到官方多方面的庇护和优遇,有的甚至不当杂泛差役、豁免或逃匿商税,取得持玺书、佩虎符、乘驿马的特权。
货币
纸币正式作为法偿币,与白银等一起通行全国,赋税政策又规定,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钞币和白银,耕织之家普遍用农产品和手工业品“贸易白银,以供官赋”,以输税为条件,贵族官僚经商不存在任何限制。蒙古贵族还直接利用斡脱放债营利,并设立专门机构,制订一系列条例,保护斡脱的运营。这些都使商品化程度得以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赋税
赋税制度主要有税粮和科差两项。税粮南北不同,北方分为丁税、地税;南方则沿袭南宋旧制,按地亩征收两税。科差行于北方者,包括丝料、包银和俸钞三项。南方科差则有户钞、包银。但“江南包银”在元代施行时间很短。一般来说,元代的江南三省不征收包银。
差役按里甲户等编派,如坊正、里正、仓官及库子等。又有修城、开河、筑堤、运输等力役。差役极为繁重,给劳动人民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官吏收钱的名目:部属参见要“拜见钱”,逢年过节要“追节钱”,生辰祝寿要“生日钱”,迎来送往要“人情钱”,无事白耍称“撒花钱”,例行公事要“常例钱”,论诉官司也要收钱。
文化
思想
元朝的思想上也是兼收并用的,他们对各种思想几乎一视同仁,都加以承认与提倡,”三教九流,莫不崇奉“。早在1234年赵复被俘到北方后,他就在燕京设立太极书院,讲授程朱理学,培养出一批理学家,使得理学得以北传元朝时,元帝尊重儒学,册封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宣王”,并且推崇理学为官学。元仁宗初年恢复科举,史称延祐复科,在《明经》、《经疑》和《经义》的考试都规定用南宋儒者朱熹等人的注释,影响后来明朝的科举考试皆采用朱熹注释。理学在元朝还有一些变化,南宋时期即有调和程朱理学的朱熹与心学的陆九龄等两家学派的思想。到了元代,理学家大多舍弃两派其短而综汇所长,最后“合会朱陆”成为元代理学的重要特点。当代有名的理学家有黄震、许衡与刘因与调和朱陆学的吴澄、郑玉与赵偕,其中许衡、刘因与吴澄被誉称为元代理学三大家。朱学的后继者为了配合元帝的需求,更注重在程朱理学的伦理道德学说,其道德蒙昧主义的特征日趋明显。从而把注意力由学问思变的道问学转向对道德实践的尊德性的重视,这也促成朱、陆思想的合流。元代理学的发展,也为明朝朱学与阳明心学的崛起提供某些思想的开端。
由于元朝由蒙古人所统治,汉族士大夫基于异族统治的考量,在元朝初期大多分成合作派与抵抗派。合作一派是华北儒者如耶律楚材、杨奂、郝经与许衡等人。他们主张与蒙古统治者和平共存,认为华、夷并非固定不变,如果夷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如果蒙古统治者有德行,也可以完全入主中原。他们提倡安定社会,保护百姓,将中华的典章制度带进元朝,以教感化蒙古人。另一派是江南南宋遗民的儒者如谢访、郑思肖、王应麟、胡三省、邓牧、马端临等人。他们缅怀南宋故国,坚持民族气节。为了消极抵抗元廷,采取隐遁乡里,终生不愿意出仕的方式。并且以着述书籍为业,将思想化为书中主旨。到元朝后期,由于元仁宗实行延祐复科,恢复科举,及第者都感谢天子的恩宠,纷纷愿意为元廷解忧。元朝后期国势大墬,政治腐败、财政困难,使得当时士大夫如赵天麟、郑介夫、张养皓与刘基等人纷纷提出各种政治主张,或从弊端中总结经验教训。他们大多提倡勤政爱民、廉洁公正、任用贤才等措施。元末民变的爆发使得南方有不少士大夫出于自身利益考虑,镇压农民起义。在明朝建立后,少数元朝遗老纷纷归隐不出。
文学
元朝文学以元曲与小说为主,对于史学研究也十分兴盛。相对唐宋而言,元朝的诗词成就不多,主要诗词人有:方回、戴表元、元好问、李俊民、耶律楚材、郝经、刘因、虞集、杨载、范梈、揭傒斯、黄溍、柳贯、欧阳玄、王冕、杨维桢和萨都剌等,方回,诗学黄庭坚,是江西诗派的殿军,艺术上,他大力发挥江西诗派的创作特点,在诗眼、句法上深致工夫,其诗以意象生新、境界老成为主要特征。虞集、杨载、范梈、揭傒斯四人,被称为元诗四大家。文以虞集为长,诗以刘因为著。
明朝王世贞说“元无文”,但是叙事性文学如戏曲、小说第一次成了主导地位。元朝使华北诞生元曲,江南则出现以浙江为中心的文人阶层,孕育出《三国演义》和《水浒传》等长篇小说,自由奔放的文人如杨维桢、倪瓒等人,在城市发放出市民文化的花朵。
戏曲
元朝的戏曲,即元曲,分成散曲与杂剧,散曲具有诗歌独立生命,杂剧则具有戏剧的独立生命。当时城市繁华,元廷不重视中国文学与科举,当时社会提倡歌舞戏曲作为大众的娱乐品,这些都使宋、金以来的戏曲升华为元曲。散曲是元代的新体诗,也是元代一种新的韵文形式,以抒情为主,主要给舞台上清唱的流行歌曲,可以单独唱也可以融入歌剧内,与唐宋诗词关系密切;杂剧是元代的歌剧,产生于金末元初,发展和兴盛于元代至元大德年间。根据《太和正音谱》中所记,大约有五百三十五本,创作十分巨大而辉煌。元朝后期,杂剧创作中心逐步南移,加强与温州发扬的南戏的交流,到元末成为传奇,明清时发展出昆剧和粤剧。
当时散曲四大名家有关汉卿、马致远、张可久与乔吉,有名的【南吕】《一枝花·不伏老》反映作者乐观和顽强精神;《凭阑人·江夜》追求文字技巧,脱离散曲特有风格;描写景物的《水仙子·重观瀑布》雅俗兼备,以出奇制胜;其中描写自然景物的曲子《天净沙·秋思》刻划出一幅秋郊夕照图,情景交融,色彩鲜明,被称为“秋思之祖”。
杂剧五大名家除了关汉卿与马致远之外,还有白朴、王实甫与郑光祖(其中关、白、马、郑被称为“元曲四大家”),有名的作品有《窦娥冤》、《拜月亭》、《汉宫秋》、《梧桐雨》、《西厢记》与《倩女离魂》,主要表现社会与生活情况、歌颂历史人物与事件,强调人物的情感。元曲的兴盛,最后成为与汉赋、唐诗、宋词并称的中国优秀文学遗产。
宗教
元朝与各藩国:蒙古术赤汗国、蒙古察合台汗国、蒙古伊利汗国横跨欧亚大陆,幅员辽阔,其疆土内的种族也十分繁多,这些都使得元朝的宗教呈现多元化,各类佛教(含汉传佛教与喇嘛教)、道教、白莲教等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东西方的商旅、教士亦来往频繁,自西方传来的伊斯兰教、基督教(含景教和天主教)与犹太教的影响力也逐渐增加。
由于元朝对境内各种宗教基本采取自由放任的态度,甚且优容礼遇之,这种环境比较有利于宗教的传播与发展。元朝僧人有免税免役特权,致使一些不法之徒投机为僧,甚至干预诉讼,横行乡里,成为元代的一个社会问题。不过,元世祖曾在礼节上歧视伊斯兰教,例如不尊重其宰羊方法,伊斯兰教徒被逼吃死肉,此法令亦适用于基督教徒。元朝对宗教管制较为宽松,使得民间如白莲教、明教等借此建立秘密组织,进行抗元起义。
史学
主词条:胡三省、《资治通鉴音注》、马端临、《文献通考》、《蒙古秘史》、《宋史》、《金史》、《辽史》
语言
主词条:中原音韵、蒙古语
艺术
主词条:赵孟頫
在书法和绘画方面,以赵孟頫成就最高。他对诗文音律无所不通,书画造诣极为精深,乃元代的画坛领袖。其绘画取材广泛,技法全面,山水、人物、花鸟无不擅长。他倡导复古,强调“书画同源”,主张师法自然。书法钟繇、二王、李邕、宋高宗赵构以及历代诸家,篆、隶、真、草各臻神妙。其绘画、书风和书学主张对当代及后世影响巨大而深远。
科技
天文历法
元朝在天文历法方面比较发达,元世祖邀请阿拉伯的天文学家来华,吸收了阿拉伯天文学的技术,并且先后在上都、大都、登封等处兴建天文台与回回司天台,设立了远达极北南海的27处天文观测站,在测定黄道和恒星观测方面取得了远超前代的突出成就。元朝有名的天文学家有郭守敬、王恂、耶律楚材、扎马鲁丁等人。耶律楚材曾编订有《西征庚午元历》,1267年,扎马鲁丁撰进《万年历》,1276年,许衡、王恂、郭守敬等人修改历法,以近世截元法主持编订了《授时历》,《授时历》于1280年颁行,延用了400多年,是人类历法史上的一大进步。
扎马鲁丁与后来的郭守敬等人研制出了简仪、仰仪、圭表、景符、窥几、正方案、候极仪、立运仪、证理仪、定时仪、日月食仪等十几种天文仪器,当时在天文台里工作的还有阿拉伯天文学家可马剌丁、苫思丁等人。回回司天台一直存在到元末明初,仍由回回司天监黑的儿、阿都剌、司天监丞迭里月实等修定历数。
地理
地理学方面《元一统志》的编纂、河源的探索、《舆地图》的问世及大批游记类著作的出版是其主要成就。《元一统志》由政府主持,扎马鲁丁、虞应龙具体负责。该书对中国各路府州县的建置沿革、城郭乡镇、山川里至、土产风俗、古迹人物均有详细描述,具有较高史料价值。1280年,元世祖命女真人都实探求黄河河源,认为星宿海(火敦脑儿)即河源,比较接近实际。潘昂霄还据此撰成《河源志》。
道士朱思本考察了今华北、华东、中南等广大地区地理形势,参阅《元一统志》等地理学著作,以“计里划方”法,绘制成《舆地图》,成为元朝地理学及中国地图史上划时代的人物。游记类地理学著作有耶律楚材《西游录》,李志常整理的《长春真人西游记》,周达观《真腊风土记》,汪大渊《岛夷志略》等,对元朝国内外的地理地貌、风土人情、贸易来往等颇多描绘。
农学
元代的农业技术主要可见于《农桑辑要》、《王祯农书》与《农桑衣食撮要》等三部书。
数学
主词条:李冶、朱世杰
水利
主词条:元朝大运河、通惠河
建筑
主词条:元大都
机械
主词条:王祯、《农书》
医学
主词条:危亦林、《世医得效方》、齐德之、《外科精义》、朱震亨、《格致余论》、《局方发挥》、忽思慧、滑寿
(“文化”、“科技”两目录“主词条”内容来源)
民族
汉族
元朝统治者为始终保持其最高统治权力,维护蒙古贵族利益,竭力推行民族隔离和歧视政策,元初有官员就主张“汉人无补于国,可悉空其人以为牧地”,官员入仕坚持“长则蒙古人为之,而汉人、南人贰焉”的原则、限制民间保存弓矢,蒙古贵族无需劳动就可以享有汉人和其他民族的所有财产;杀一个南人只需罚交一头毛驴价钱;平民甚至连姓名都不能有,只能以出生辈分为名。元世祖和英宗时期一度任用“汉儒”,后因时局变动几经反复。所谓“十户一把菜刀”“初夜权”等传说于正史无考。
色目人
随着蒙古西征,大批西域人东来入华。元朝把这些人称为色目人。常见于元人记载的色目人主要有:回回、唐兀、汪古、畏兀儿、康里、钦察、阿速、哈剌鲁、吐蕃、阿儿浑等。蒙古贵族往往重用色目人负责经济和税收,终元一代,色目人无论在政治经济,还是在科技文化领域,都产生过重要影响。
西南诸族
在西南地区有大理国、吐蕃等政权和民族。1252年蒙哥汗命忽必烈与兀良合台自四川迂回南灭大理,原大理国王段氏被任为大理世袭总管。任命大量酋长为宣慰司世袭长官,运用土司制度管理西南民族。
吐蕃
吐蕃自晚唐就走向衰退。1247年窝阔台汗次子阔端召请喇嘛班智达来凉州,史称凉州会盟,此后吐蕃喇嘛与蒙古大汗形成了布施关系。朝廷支持下萨迦派在西藏建立政教合一制政权,首领出任元朝“帝师”。
社会
祭祀
元朝的祭礼对象包括天地、宗庙、社稷、先农、先圣、岳镇海渎以及风师、雨师、雷师等。元朝特别重视祭天,这是直接与蒙古人信仰萨满教崇拜至高无上的“长生天”联系在一起的。
元帝遣使致祭的是社稷、先农和先圣。元朝还有一些祓灾迎福的礼俗可以提一下。一是“游皇城”,另一种脱旧灾、迎新福。
婚姻
元朝的婚姻礼制是在1271年基本上确定下来的。元代婚礼中值得特别注意的首先是居于特殊地位的蒙古人的礼俗。一直到蒙古汗国建立以后,蒙古人中间还流行“抢亲”的风俗。但同时,议婚的风俗也很普遍。元代蒙古人实行一夫多妻制。元代蒙古人还实行收继婚制,也就是“父死则妻其从母,兄弟死则收其妻”。
至于在元代仍占人口多数的汉族的婚姻礼俗,则基本上沿袭了原有的传统,但也有若干变化。元代各民族的婚姻礼制,虽然各从本俗,但彼此之间不可能不发生影响。比较明显的是汉族中有些人效法蒙古人多妻制,“有妻更娶妻”。蒙古的收继婚制对汉族也有影响。
丧葬
元朝在丧葬方面,包括葬式、丧服、丧事和服丧,也规定各从本俗。蒙古族实行土葬,但无冢,富贵的人有棺,但形制与汉族的棺不同,“中分为二,刳有人形,其广狭长短,仅足容身而已”。元代汉族的丧葬礼制沿袭了固有的传统,而且把它更加牢固地建立在忠孝观念之上。《大元通制》成书,“乃著五服于令”,在中国法制史上第一次把五服在法典中列有专条。
外交
在元朝建立前后始终对周边国家和政权发动侵掠战争,例如:元日战争、元越战争、元缅战争、元爪战争、高丽蒙古战争等。元廷曾要求周边一些国家或地区(包括日本、安南、占城、缅甸、爪哇)臣服,接受与元朝的朝贡关系,但遭到拒绝,故派遣军队进攻攻打这些国家或地区,其中以元日战争最为著名,也最惨烈。
元朝时与各国外交往来频繁,各地派遣的使节、传教士、商旅等络绎不绝,其中威尼斯商人尼可罗兄弟及其子马可波罗成为得到元朝皇帝宠信,在元朝担任外交专使的外国人。
马可·波罗是忽必烈时代中西方交流中的最有名的基督徒。他声称于1275年到达中国,他的著作是许多年中欧洲人了解中国的惟一渠道。马可·波罗称他的父亲尼柯罗·波罗和叔叔马菲奥·波罗先于他到达中国。
他们于1252年离开威尼斯,在君士坦丁堡作了几年生意,并且在1265年下半年或者1266年上半年到达忽必烈的宫廷之前在罗斯和中亚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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