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经历
初入仕途
颜检,字惺甫,广东连平州人,其父颜希深,官至兵部左侍郎。颜检于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为拔贡,朝考一等分礼部任七品小京官。拔贡用为京官自此始,后升任郎中。
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任江西吉安府知府。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颜检被擢升云南盐法道。
嘉庆二年(1797年)正月,颜检调任迤南道。四月,剿办威远“倮匪”,带领手下士兵,擒获倮匪首领扎杜,得到皇上赞扬并赏赐按察使头衔。同年十二月,升江西按察使。嘉庆四年(1799年),升河南布政使,后平调直隶布政使。
外放直隶
嘉庆五年(1800年),颜检以布政使身份受命护理直隶总督。在任期间,颜检因在审理二起伤人案中,能根据事实,宽严得体,得到嘉庆帝的嘉许。
嘉庆六年(1801年),颜检担任河南巡抚。嘉庆七年(1802年),嘉庆帝以颜检先前任直隶藩司、任护理直督时,办事认真,颇有政绩,命以兵部侍郎衔属理直隶总督,不久后正式担任该职务。
嘉庆九年(1804年)二月,京察届期,嘉庆帝因颜检办理地方一切事宜,黾勉妥当,下部议叙。
官场受挫
同年七月,直隶束鹿县民王洪中与张文观斗殴被打伤,上告官府。承审官员偏听一方,致使王洪中受责自缢身死。经刑部复审,认为颜检对此案未亲加审理,致使是非颠倒,诏将颜检革职留任。
嘉庆十年(1805年)五月,易州知州陈渼在任八年,亏空钱粮银十余万两的案件毫无发觉,而身为总督的颜检曾历任直隶藩司、总督,从未据实上奏,且不抓紧查办,负查办不力之责,本应革职治罪,皇上破格施恩,赏给主事衔,在陵寝吉地工程处效力,仍代职留任。
嘉庆十一年(1806年)九月,查出直隶官吏、幕友、长随人等,勾通一气,将国家正帑任意侵吞,而历任总督、藩司懵然不知。颜检因失察被革去顶戴,发往乌鲁木齐效力赎罪。嘉庆十三年(1808年)释回。
再度起用
嘉庆十四年(1809年),颜检以主事充任西仓监督。嘉庆十五年(1810年),调任户部主事。随后,授湖南岳常沣道,不久,任云南按察使。嘉庆十六年(1811年),授贵州巡抚。
嘉庆十九年(1814年),授山东盐运使。七月,以三品顶戴为浙江巡抚。在此期间兴办水利,开浚西湖。
二次被贬
嘉庆二十年(1815年),又发生几起地方刑事案件。颜检由于失察,未能认真整顿,先被申斥、交部议处,不久后被革职回籍,闭门思过。
人物晚年
颜检在家住了四年多,于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进京为皇上祝寿,授刑部员外郎。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任福建巡抚。
道光元年(1821年),颜检上疏建议停止荔枝树、素心兰的进贡,受到皇上重视,便在次年正月又升任直隶总督。道光三年(1823年),颜检因年龄原因回京任职,授户部右侍郎,后调任仓场侍郎。道光四年(1824年),授漕运总督。道光五年(1825年),颜检因“河淤漕滞”,受到斥责,以三品衔休致。不久,由于上疏称查看帮船盐运情形,恐致迟误,请援照成案截留存贮筹办,被皇帝斥责,颜检被降为五品衔休致。
道光十二年(1832年),颜检病卒,终年七十五岁。
主要作品
《衍庆堂集》、《衍庆堂奏议》、《衍庆堂诗稿》。
贡献影响
颜检为人正派,在直隶总督任上断案公正,宽严得体,得到皇帝赞许。此外,他也注意整顿河务,嘉庆八年(1803年)七月,永定河水泛滥,颜检驻守工地防汛,抢险保护工地,使得河堤稳固,进而确保一方百姓之平安。关于永定河的治理,颜检写有《直隶河道情形疏》,针对河道位置、结构、河水涨溢情况做出分析,并提出疏通梗塞、裁湾取直的应对方案,对永定河治水起到积极作用。
人物评价
《清史稿》评价:“颜检明于吏事,治尚安静,而屡以宽纵获谴。”
本百科内容由用户巧笑倩兮整理上传,当前页面所展示的词条介绍涉及宣传内容属于注册用户个人编辑行为,与【颜检】的所属企业/所有人/主体无关,网站不完全保证内容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也不代表本站立场。内容仅为介绍词条基本情况,想要了解更多请到官方平台。若该内容有影响到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unfei9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