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项目
1、粤剧(广东省),编号:Ⅳ-36
(1)批次/类型:2006年(第一批),新增项目
(2)申报地区或单位:广东省文化厅
(3)保护单位:广州文学艺术创作研究院
2、粤剧(广东省),编号:Ⅳ-36
(1)批次/类型:2006年(第一批),新增项目
(2)申报地区或单位:广东省广州市
(3)保护单位:广东粤剧院
3、粤剧(广东省),编号:Ⅳ-36
(1)批次/类型:2006年(第一批),新增项目
(2)申报地区或单位:广东省佛山市
(3)保护单位:佛山粤剧传习所(佛山市粤剧院)
4、粤剧(广东省),编号:Ⅳ-36
(1)批次/类型:2014年(第四批),扩展项目
(2)申报地区或单位:广东省吴川市
(3)保护单位:吴川市粤剧南派艺术传承中心
5、粤剧(广西壮族自治区),编号:Ⅳ-36
(1)批次/类型:2014年(第四批),扩展项目
(2)申报地区或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3)保护单位: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南宁市戏剧院、南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6、粤剧(香港特别行政区),编号:Ⅳ-36
(1)批次/类型:2006年(第一批),新增项目
(2)申报地区或单位:香港特别行政区民政事务局
(3)保护单位: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民政事务局
7、粤剧(澳门特别行政区),编号:Ⅳ-36
(1)批次/类型:2006年(第一批),新增项目
(2)申报地区或单位:澳门特别行政区文化局
(3)保护单位: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局
历史溯源
历史起源
粤剧的形成时间,有以下四种观点:
(1)形成于南宋。陈非依在其《粤剧六十年》中指出:“南宋末期,南戏传入广东,成为最早的粤剧。”梁沛锦也认为:“从粤剧发展渊源来说是悠久而又深远的,简括地说已有七百多年的历史了。”
(2)形成于明代中后期。赖伯疆、黄镜明合著的《粤剧史》认为:佛山的琼花会馆建立于明万历年间(1573年—1620年),是早期粤剧戏班的行会组织,“粤剧发展至此已经基本成为一个大剧种了”。
(3)形成于清代前期。王兆椿《从戏曲的地方性纵观粤剧的形成与发展》一文,将雍正年间(1723年—1735年)出现的“广腔”看作粤剧历史的第一阶段。
(4)形成于清中叶或中叶以后。欧阳予倩在《试谈粤剧》中认为,广东的本地班和外江班并立的时候可以看作粤剧奠定基础的时候。外江班逐渐退出广东舞台是在清同治、光绪年间(1862年—1908年),欧阳予倩认为粤剧形成于清中叶以后。何国佳在《粤剧历史年限之我见》中认为粤剧产生于清代道光年间(1821年—1850年)。也有学者认为粤剧历史应从清咸丰年间(1851年—1861年)李文茂起义(或稍前)算起的观点,也属于此列。粤剧的历史始于唱梆子,约在清代乾隆年间(1736年—1795年),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之后又吸收了二黄,成为“皮黄系统”的一员。
历史发展
明代成化年间(1465年—1487年),广州地区民间好尚戏曲,外来戏班演出频繁,并有众多本地子弟参加演唱,孕育了粤剧的种子。
清初出现被称为“土优”的本地戏班及其演唱的“广腔”,为粤剧的形成打下了基础。清中叶至嘉庆、道光年间,粤剧在本地班既向外江班吸收、借鉴,又相互竞争中逐渐形成。
清雍正五年(1727年),北京名伶张五,人称摊手五,因躲避清迁的追捕,化装易服逃亡来粤,寄居于佛山镇大基尾以京剧昆曲教授红船子弟(粤伶以红船为交通工具,“红船子弟”便成为粤剧艺人的代称),建立“琼花会馆”,是粤剧界最早的戏行组织。
清中叶时,粤剧传入雷南路地区,即高、雷、廉、琼等下四府,故又称“下四府”粤剧。
清咸丰年间,粤剧传入广西。
清光绪年间,粤剧的名称出现。
1912年前后,粤剧演出基本上改用广州方言。
辛亥革命后,粤剧受文明戏、话剧的影响,20年代以后又受西方现代电影艺术的影响,从而引进了时代歌曲和西方爵士音乐,除使用民族乐器演奏外,还使用了小提琴、电吉它、爵士鼓、小号等,并改“戏棚官话”为广州方言——粤语演唱。
20世纪5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刚刚成立不久,艺人积极挖掘优秀剧目、继承粤剧传统,在艺术上也全面革新,而且培养了一批新艺人。
1953年,广州粤剧团成立。
1956年,周恩来给予粤剧“南国红豆”的称号。
1958年,广州地区9个粤剧大班合并成立了广东粤剧院。
1960年,广东粤剧学校及其湛江分校成立。
代表剧目
粤剧的传统剧目早期主要有《一捧雪》《二度梅》《三官堂》《四进士》《五登科》等所谓“江湖十八本”,后又出现《黄花山》《西河会》《双结缘》《雪重冤》等“新江湖十八本”和《苏武牧羊》《黛玉葬花》等“大排场十八本”。其他代表性剧目还有《白金龙》《火烧阿房宫》《平贵别窑》《宝莲灯》《罗成写书》《凤仪亭》等。
雷州半岛主要演出剧目是江湖十八本,如《三度梅》《七贤眷》《雪中炭》《七状纸》《黄花山》等。下四府粤剧班在继承、保留传统剧目之同时,也有所创新,形成剧本结构和表演上地方特色。如《李槐卖箭》《秦香莲》《贺寿》《搜宝镜》《千斤重》《盲公打靶》《花云带箭》《包公铡侄》等。
广西粤剧艺术工作者除了演出《胡不归》《荆轲刺秦王》《红娘》《蝴蝶杯》《白蛇传》等传统剧目外,还改编演出了《东王杨秀清》《关汉卿》等历史剧。在各革命斗争历史时期,还曾创编了《红颜逃难》《大地洪峰》等宣传抗日和民主革命思想的现代粤剧。
分布地区
粤剧流行于广东、广西的粤语地区、台湾和港澳。在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缅甸、柬埔寨、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古巴以及中南美洲等有广东华侨聚居的地区,都有粤剧的演出。
粤剧流行于广东,后传入广西、台湾、香港、澳门。在东南亚和美洲各国有华侨居住的地方均有粤剧演出。
传承保护
传承价值
粤剧广泛吸收广东音乐、广绣、牙雕、陶瓷、灰塑等地方艺术形式,充分体现了广府民系群落的地域文化传统,辐射范围遍及全球各地,在世界华人中具有文化凝聚力。
粤剧善于向其他剧种和时尚艺术学习,因而表现出高度的开放性,成为时尚潮流的剧种之一。无论其开放灵活的表演,还是丰富优美的唱腔、舞美,都显现出敢立戏剧潮头的先锋姿态。正因为如此,粤剧的戏剧风格既有传统戏剧的风采,又轻快流畅、灵活善变。
传承状况
面对现代都市文化的猛烈冲击,粤剧的生存空间已大为收缩,处于濒危状态,必须尽快投入力量对之进行保护。
保护措施
2015年,开始组织开展粤剧普查并编纂出版普查报告。保存了上百个粤剧演出影音珍品、近500个经典剧本及一批做工精美的历届戏服、头饰珍品;建立了粤剧音像档案及多媒体数据库,数字化处理图片上万张、视频近300套、粤剧剧目剧本2000多个;出版《广东戏剧文库·优秀剧作选(1949—2019年)》(粤剧卷)《粤剧表演艺术大全》《粤艺春秋人物访谈录》《粤剧脸谱选集》等书籍;拍摄《粤剧传统古腔、大调及牌子示范教材》及古腔例戏《玉皇登殿》《香花山大贺寿》等;开展“粤剧往事——名人名家口述粤剧历史”“粤剧老艺人口述史”“佛山粤剧六十年口述历史工程”“红线女艺术工程”等项目。
2016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7年,以广东省省长令的形式颁布《广东省粤剧保护传承规定》。同时,广州、佛山等地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广州市进一步振兴粤剧事业工作方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佛山市粤剧曲艺传承发展计划(2017—2020年)》等 。
2018年12月,教育部认定华南理工大学粤剧传承基地和星海音乐学院粤剧传承基地为第一批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2019年10月,设立了省级粤剧粤曲文化(荔湾)生态保护实验区。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局、佛山粤剧传习所(佛山市粤剧院)、广东粤剧院、广州文学艺术创作研究院、吴川市粤剧南派艺术传承中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民政事务局、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南宁市戏剧院、南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获得粤剧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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