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高墩四周有中沙渚塘、圣荡漾、马新港、落家港、西浜等河流环绕,形成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和聚落形态。现存高墩东西长约300米,南北宽约80米,相对北侧水田高3米。遗址西面五百米处的李家木桥遗址出土过良渚文化玉琮。
2000年11月底当地农村土地平整将高墩东北部推平的过程中推出了陶片、石器等良渚文化遗物,引发了一小部分不法分子的盗掘行为。桐乡市政府和市文物管理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制止了盗挖盗掘,暂停了土地平整,对遗址予以较稳妥的保护,并将情况上报省文物局,谋求妥当的善后办法。由于新地里北侧农田的地势较低,每年春汛都被水淹,当地村民要求平整土地加高农田的愿望非常迫切,经浙江省文物局与桐乡市政府多次协商,并报请国家文物局批准,对新地里遗址需土地平整的部分实施抢救性考古发掘。
2001年3月21日起,由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和桐乡市文物管理委员会联合组成考古队正式进场实施抢救性考古发掘,桐乡市政府为本次发掘提供了经费。
至2002年1月4日,经过9个多月的发掘,初步完成土地平整范围内的考古发掘工作。发掘面积2500余平方米,揭示了一处良渚文化高上台的背建和使用过程,清理良渚文化墓葬140座,还发掘了灰坑、灰沟、井、祭祀坑、红烧土建筑遗迹等良渚文化遗迹,出土有陶、石、玉、骨、牙、木等各类质料的良渚文化遗物1800余件(组) 。较大面积地揭示了新地里良渚文化高土台墓地的营建和使用过程,除此之外,还清理了多个马桥文化时期的灰坑及春秋、汉、唐、宋等时期的墓葬10座。
文物遗存
经过发掘前的现场踏勘,初步确定发掘部分为一处以良渚文化晚期墓地为主的高土台类型遗址,发掘面积总共达2960平方米。下面以T604、504两方西壁剖面为例对新地里遗址的地层情况作一简要介绍(可参见所附照片与地层剖面图),此剖面上的地层堆积分为9层:第9层到第4层为良渚时期的堆积,但除了范围较广的第9层的堆积略微平坦外,其余地层大致都呈由南往北逐渐倾斜的斜坡状堆积,其中有些地层还呈现出团块状和花斑土色,与一般的生活堆积明显不同,而呈现出明显的人工堆筑的迹象。
这与以往确认的良渚文化人工堆筑营建的高土台墓地的堆筑迹象符合,因而认为T604、T504两方西壁剖面呈现的就是位于新地里西面的良渚高土台墓地逐渐扩展的堆筑过程。如果将人工堆筑土台边缘位置上的四层草木灰堆积界定为不同时期的新地里良渚人在高土台墓地上举行以焚烧为主要内容的各种仪式活动后,将台面上的草木灰搬运到土台边缘而形成的使用堆积,则整个西面高土台墓地可划分出第8层到第4层这样5个使用或扩建的层次。这也是划分地层不同亚层的依据所在。同一时期堆筑不同土色的亚层,似乎是为了注意平面土色上的配置。而通过T502—509,T600—605两条东西向的长剖面,还认识到新地里大型高土台墓地是在东西两个有40多米间隔的早期独立小土台基础上经多次扩建而合为一体的过程。新地里高土台墓地的年代以及堆筑和使用过程,经过这样平剖面相结合的考古揭露,也显得较为清晰。新地里早段大致处于良渚文化的中期,那时,至少存在东西两个小型土台,分别埋设墓葬。
在西面早段土台的北边,还发现了较为集中的8个略呈椭圆形的小型灰坑,其中南北向4个,东西向4个。在H41发现有一具完整的动物(狗)骨架,狗南北向,头向北;H42、H43两灰坑内发现动物牙齿;H44、H45两灰坑内发现少量的兽骨。与这8个灰坑比邻,还发现两座椭圆形坑的墓葬(M134、M135),内分别埋葬一个无随葬品的少儿。但两座土台之间的空隙,特别是遗址的东北部,虽然没有发现居住址(其间不少地方已在土地平整中被推土机推至生土),但有较多的灰坑以及水井等可能跟居住生活相关的遗迹。这样,新地里遗址早段除了两个同时分别营建和使用的小型高土台墓地外,其间东北部的一部分还可能是居住址。随后,东西两个独立的高土台墓地分别增高加宽进行扩建,其中西面高土台墓地扩建的规模远远超出东面,其往东、往西、往北逐渐扩建的迹象十分明显(往南因有民房而无法进行发掘)。T604、T504两方西壁剖面体现的就是西面高土台墓地往北逐渐扩建的过程。
东面另一个高土台墓地的堆筑过程跟西面土台大致对应,但其规模却远逊于西面高土台墓地。在两个高土台墓地逐渐扩建的过程中,遗址东北部原先可能是居住址的部分已被废弃。到新地里晚段,两个高土台墓地经过较长时期各自为营的扩建,终于合并为一个东西跨度超出90米、南北跨度超出30米的大型高土台墓地。新地里良渚墓葬的埋设跟以上高土台的连续使用和扩建过程相互对应,也具有明显的连续性。西面土台上埋设的墓葬清楚体现了这样的连续性。它们至少分别开口于三个不同层次,而且同一层次的墓葬间也有丰富的打破关系。从地层和墓葬出土的遗物分析,虽然东西两个土台堆筑和埋设墓葬的年代都在良渚中期,但大多数墓葬属良渚晚期,说明良渚晚期是新地里高土台墓地主要的使用时期,也应该是新地里聚落强盛的时期。新地里140座良渚墓葬除M8、M134、M135外,均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墓坑长152—377,深4—67厘米,随葬品0—60件(组)不等。
虽然大部分墓葬人骨无存,但从墓内随葬品的位置来看,头都居南,墓向在160—180度间(南偏东),与良渚遗址群中墓向多在180—200度(南偏西)略有不同。虽然墓葬的数量众多,且在埋设的时间上有差异,但布局与排列还是有一定的规律。在各个不同时期,墓葬以分片的方式埋葬在高土台上,其中有一定身份地位的显贵者墓葬较集中地埋设在土台的南部,而普通的平民墓葬一般集中埋设在土台的北部,在新地里早段有些平民墓葬还埋设在土台北坡或土台北侧平地上,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埋葬在土台上的平民墓葬跟显贵者墓葬之间没有明显的分界线。
出土文物
新地里良渚墓地中大多数为平民墓葬,它们数量众多,排列密集,除少数墓葬外,一般都墓坑较小,没有使用葬具的痕迹,随葬品一般也不超过20件,以陶、石器为主,玉器数量较少,以小件的锥形器和玉管、玉珠为常见,但也出土了玉梳背(冠状饰)、玉镯、玉串饰(以管、珠串联而成)等体量略大的器物。少数几座显贵者墓葬的墓坑规格远较平民墓大,且明显有使用葬具的痕迹,有3座墓葬甚至还发现使用了棺椁双重葬具的重要现象。随葬品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远远超过平民小墓,如晚期的M73墓坑长352、宽170厘米,内有明显的长方形葬具板灰痕迹,板灰厚5-6厘米,据板灰痕迹测得葬具内长315、内宽112厘米。出土随葬晶60件,其中有玉璧、长达33厘米的刻纹玉锥形器等代表较高身份的玉中重器。同时期M28、M121等大墓也都有明显的大型葬具痕迹,出土的随葬器物也都超出50件,还出土了玉璧、玉钺、神兽纹玉牌饰等玉礼器。
早段的6座显贵者墓葬虽然随葬品的数量不是很多,但也有同时期平民墓葬中没有的玉环、玉镯、三叉形器、玉梳背等体量较大的玉器出土,M137中还出土了一件玉琮。此外,5座早期显贵者墓葬的东南角还都发现有在墓葬入埋以后有意识埋设的夹砂红陶缸,此种迹象却不见于晚期的显贵者墓葬。不过,新地里西面高土台上许多上层墓葬的填土中都大量搀和了红烧土颗粒,这显然也是一种有意识的埋葬习俗。这些迹象为研究良渚时期人们的亡灵观念、埋葬行为、祭祀活动等提供了新的资料。除了墓葬外,新地里遗址本次发掘中还清理了一些良渚文化时期的遗迹,其中40余个灰坑、2处红烧土遗迹、1个水井、2条灰沟、1个祭祀坑(JKl)及一处规模较大的红烧土营建遗迹等。
40余个良渚灰坑中,草木灰坑占一定的比例,其中H1位于高土台墓地北部,平面略呈长方形,面积约20平方米,是草木灰坑中面积较大的。H1的顶部虽然已在土地平整时被推土机推去,残留深度仅20厘米,但仍出土了30余件良渚晚期器物。由于土地平整,H1跟高土台墓地间的地层对应关系尚不能连接,但H1中出土的足面下凹的T字形足鼎跟上层墓葬中出土的同类鼎形制接近;腹部呈球形、肩部带凸弦纹的双鼻壶也与M2中出土的双鼻壶造型非常接近,而M2为新地里上层的墓葬之一,由此可推断H1的时代大约跟新地里上层的墓葬对应。被H1迭压的G1(2)层也为草木灰堆积,该层中出土了刻纹黑皮陶豆等精美良渚文化陶器,还发现了多片带条纹、绳纹、刻划纹的陶片。H1出土的绳纹陶鼎与G1(2)层出土的高直颈折腹壶及带条纹、绳纹、刻划纹陶片等遗物跟传统的良渚文化晚期遗物有着明显的不同,体现出受外来文化影响的迹象。
新地里上层墓葬M23的南端还发现了一个祭祀坑(JKl),坑为圆形平底,直径约42—52、残存深度仅4厘米,坑底中部有一堆放置零乱,经火烧烤过,呈白色或灰黑色的动物骨块,骨块都较小,应为一小兽类动物。也在M8、M83、M126三座上层墓葬中发现了经火烧烤过的骨块,但墓内的骨块个体较大,放置部位也居于墓坑中南部,因此认为他们不是随葬动物的骨块,而是火葬后留下的人的骨块(已采集标本作DNA分析)。其中M8的形制特别,为圆形浅坑,坑底中部的骨骼较为零乱,但在骨骼间放置有7件玉石器。此墓位于整个新地里良渚墓地的东侧,形制与埋葬方式都是良渚文化中见到的。
新地里西面高土台墓地的顶部清理了一处人工特意营建而成的红烧土残迹,宽约1.5米的条带状红烧土大致封闭为长方形(虽然南部因延伸贴近民居而未得揭示,但已可见明显的转角迹象),南北长约15米,东西宽约8米,中间又有一条条带状红烧土将其分隔开,从而形成南北两个明显的内转角平面。该遗迹西面有5个直径50—70厘米的近圆形红烧土坑,但其余几面条带状红烧土上却都没有发现类似的坑。西距这一红烧土营建遗迹约1米处,又有一拢与它大体平行的独立的长条形红烧土,也应是与此红烧土营建遗迹相关的设施。从这一红烧土营建遗迹的位置与走向分析,应是西面高土台墓地上一种与祭祀相关的遗迹。
新地里遗址出土的各类良渚文化文物总数超过1800(组),其中绝大多数出于良渚墓葬,器类有陶器、石器、玉器、骨角牙器及木器等。
陶器器形主要有鼎、双鼻壶、带盖簋、尊、圈足盘、罐、宽把杯、盆、豆等,已清理的140座良渚墓葬中除早段个别墓葬出土少量的豆外,绝大多数墓葬中都无豆出土。这种对良渚文化墓葬中常见的“鼎、豆、双鼻壶”为主的陶器组合的改变,反映出新地里墓地强烈的地方特性。随葬石器较多是新地里遗址墓葬的又一突出特点,墓葬中出土石器273件,加上地层与灰坑等遗迹中出土的石器,总数超出500件,种类有钺、锛、凿、镞、犁、网坠、砺石、“耘田器”、带把石刀、多孔石刀、“斜把破土器”等。墓葬中随葬的石器种类早晚段有明显的差异,除了石钺、“耘田器”为早晚段都见的随葬石器外,早段墓葬中还往往随葬犁、石镰等生产工具,而晚段墓葬随葬的石器中已不见石犁、石镰这两类生产工具,却常见有石镞随葬。作为一种能够远距离射杀的武器的配件,石镞的大量出土以及替代犁、镰等生产工具成为墓葬中主要的随葬石器,是否也反映着良渚晚期的经济状况或者社会状况的变化?此外,M92和M98还各出土了一件由一个三角形犁尖与两个近长方形犁尾组装而成的分体石犁,这样组装的分体石犁在良渚文化中也还是得到确认。对于探讨良渚石犁的演化以及太湖流域以前出土颇多的单面斜刃的大型“双孔石刀”的功能提供了新的材料。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石“耘田器”的大量出土,新地里墓葬与地层中出土的石“耘田器”有30余件。墓葬中“耘田器”的出土部位并不固定,主要集中在陶器附近,还有多座“耘田器”与陶纺轮(线锤)一墓共出的个例,有的墓葬中“耘田器”与陶纺轮就叠放在一起,似乎表明这两种工具间可能有某种配伍关系。除此之外,地层和遗迹中出土的带有定位刻线的双孔石刀和一些有打击、切割痕迹石料(其中有两件钻芯),则为研究良渚文化石器的加21232艺提供了直接的实物材料。新地里遗址出土玉器450余件(组),玉器质料除了软玉外,还有叶腊石、萤石、玉髓、绿松石等。软玉制品玉质精美,有的还保持晶莹剔透的绿色,大件玉器多用此类质料制成。除了少数显贵者墓葬出土少量琮、璧、钺、璜、环、镯、刻纹锥形器、三叉形器、玉梳背等体量较大的玉器外,一般平民墓葬中出土的器物以小件居多,其中锥形器和珠、管出土数量多。不过,新地里出土的良渚文化玉器在制作工艺上也不乏独特之处。M28出土的一件神兽纹玉牌饰用浅浮雕结合阴线刻划的方法雕琢出栩栩如生的兽面形象;H11出土的一件玉鸟个体很小,但方寸之地却将鸟的眼、嘴巴和冠雕琢的形象生动。
遗址意义
新地里遗址所在的嘉兴地区是良渚时期一个相对独立的区域,在良渚文化的演进历程和文化面貌上,都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新地里遗址发掘所揭示的高土台反复使用和逐渐扩建的过程,与嘉兴南河浜崧泽文化高土台、桐乡普安桥良渚文化早期高土台的营建和使用过程非常相近,从而构成了从崧泽文化晚期到良渚文化晚期千余年间高土台营建的较完整体系,为探讨从崧泽——良渚的社会演变以及围绕着以埋葬为核心的先民意识形态与行为内容的变化提供了非常重要的资料。
新地里遗址对探讨从崧泽到良渚的社会演变及围绕着以埋葬为核心的先民意识形态与行为内容的变化以及良渚文化的聚落结构、良渚文化年代下限都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遗址保护
2001年7月被桐乡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入选2001年中国重大考古发现,获2001~2002年度国家田野考古奖三等奖;2005年4月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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