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渊源
起源
有关囊玛的称谓和起源等目前学术界有多种见解。
其一,据说,在藏王的后裔(阿里王朝)统治阿里地方时期,首先在当地部分牧民中产生了囊玛歌舞,此后逐渐流传到阿里大部分地区。17世纪初,藏巴第司二世噶玛平措朗杰和第司桑杰嘉措先后从阿里召唤乐者和舞者以后,将堆谐和囊玛逐渐流传到了前藏和后藏地区。由于藏巴第司噶玛平措朗杰把那些从阿里地方召唤的乐者们安排在他的叫做‘森琼囊玛’的内廷表演歌舞,以及第司桑杰嘉措和六世达赖仓央嘉措在拉萨龙王潭举行夏宴时与随行的称为‘岗嘉囊玛’的内臣一起观看这种歌舞表演,使之成为在‘森琼囊玛’内廷为‘岗嘉囊玛’内臣等表演的歌舞,因此有了‘囊玛’这一称谓”。也就是说,一种产生于11世纪前后的阿里民间歌舞,在17世纪初通过藏巴第司的内廷并经日喀则等地流传到拉萨后,才形成了“囊玛”的称谓并沿用至今。
其二,囊玛“应该是在八世达赖以后,才逐渐开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居住在拉萨古城内的藏、汉、回(主要指克什米尔裔穆斯林——引者注)等民族中的著名民间艺人们,自愿联合组织了一个新型的歌舞组织,这个群众的组织名叫‘囊玛吉度’,藏语‘囊玛’是内部之意,‘吉度’意为安危与共的组织。后来这个民间团体所演奏或演唱的歌曲,人们称它为‘囊玛’”。据文献记载,八世达赖喇嘛江白嘉措是在1781年亲政的,于1804年圆寂。以此推算,囊玛形成的年代也就大约是在18世纪末,甚至在19世纪初以后的拉萨古城。
其三,公元十七世纪中叶,正当明末清初,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建立噶丹颇章王朝的统治,藏族社会出现了相对的稳定和繁荣。这时期居住在拉萨的藏、汉、蒙、回各族人民中间出现了一种新颖的以歌唱为主的民间乐舞。它以西部阿里(包括拉达克)的古老歌舞为基础,吸收了汉、蒙等民族的音调融为一体。它的内容主要是歌唱人民的生活和爱情,因而深受人民的喜爱和获得迅速广泛的传播:这种乐舞不同于果谐或堆乐、康乐。它不能不分场地随处可以进行表演,而是在室内表演,为了区别于其他的乐舞,被称为“室内乐舞”,藏语简称“囊玛”。
其四,“据一本名为《舞、线、乐、鼓、铙、钹之口诀》的经文古籍记载,其中有一段‘音乐正言’记有多达三十五首曲名,在第十一首处醒目地记到‘象雄芒囊玛歌’,意即象雄芒隅之地的囊玛歌,其中所提到的芒隅是指西藏阿里普兰至后藏昂仁、吉隆等与尼泊尔接壤的一些地区。由此表明阿里一带早就有囊玛歌曲音乐存在”。再者,“根据印度旃陀罗阁弥大师所著《舞画唪鼓钹之窍门》一书中‘象雄芒囊玛歌’这样的记述,认为囊玛在距今一千四百多年以前就已经产生于西藏阿里地区”。?
发展
17世纪中叶,格鲁派依靠清朝政府和蒙古和硕特部首领固始汗的力量,彻底瓦解了藏巴第斯嘎玛丹迥旺布的势力,成为藏传佛教占统治地位的教派,并在拉萨建立了甘丹颇章地方政权,拉萨再度成为西藏政治、文化、经济中心。就在这个时期,曾在“藏巴第斯时期非常兴盛的阿里歌舞音乐、器乐流传到了拉萨,囊玛音乐也随之传到了拉萨。囊玛艺术很快在拉萨市内得到了普及和发展,并且逐渐出现了一批精通囊玛音乐的民间艺术家,形成了一定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影响,在这个基础上产生了囊玛艺人的群众性的行会组织‘囊码吉度’(囊玛艺人互助会)。囊玛吉度的成立与开始活动,标志着拉萨的囊玛艺术进入了一个兴盛的时期”。直至20世纪50年代和平解放西藏时,“囊玛吉度”行会组织仍活跃在拉萨古城。
艺术特色
基本特征
囊玛经过长期的艺术实践,特别是经过历代“囊玛吉度”行会组织成员的传承、发展和创作,极大地丰富了囊玛艺术的表现力,形成了歌、舞、乐为一体的完整的综合艺术,并发展成以前奏、慢板、快板为典型结构的程式化的音乐结构。囊玛的前奏由乐队演奏,和堆谐中的称谓一样,叫做“果觉”,意为“前置”,作为一种固定模式通用于几乎所有的曲目;紧接前奏的是“绛谐”——慢板的歌曲,这是囊玛的核心部分,主要以歌唱为主,一般没有舞蹈;之后是“秋谐”——欢快的舞曲,多数没有歌唱,与慢板的歌曲形成鲜明的对比,最后是一段泛固定性的小结尾。而器乐部分的演奏则贯穿始终,甚至作为独立的形式可单独演奏。与堆谐的前奏、间奏和后奏的功能相同,囊玛的这种模式化的固定前奏和泛固定性的结尾,也同样具有体裁的意义而成为区分囊玛与其他音乐体裁的重要特征。
形式
引子由器乐表演,是为全曲作准备。歌曲部分,除柔美的抒情歌唱外,偶尔有少量的舞蹈动作,如让礼、鞠躬之类。舞曲部分,在舞曲开始时演员即停止歌唱,在器乐伴奏下跳起热情奔放的快节奏舞蹈。囊玛作为藏民族传统歌舞,其伴奏乐器除有札木聂、特琴、根长串铃等少数民族乐器外,尚有竹笛、扬琴、京胡等。
囊玛的基本结构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3种类型:
第一种是:前奏(固定)—歌曲(变化)
第二种是:前奏(固定)—歌曲(变化)—舞曲(变化)+结尾(泛定)
第三种是:前奏(固定)—歌曲(变化)—舞曲(变化)—副歌(变化)—舞曲(变化)+结尾(泛定)
传承意义
丹增班觉创立的器乐合奏形式在促成囊玛音乐形成的同时,对西藏其他传统音乐的发展也起了促进作用。如西藏民间歌舞堆谐,起初知识表演者手弹扎年琴,且歌且舞,是随意性很强的,曲式结构比较简单的自娱性歌舞,因源于西藏堆部阿里而得名。阿里古时称“香雄”,是藏族文化的发源地之一。朗达玛灭佛时,这里成了避风港,吐蕃王室的后裔和贤哲高僧纷纷逃到这里,藏族文化在这里得到保留和延续。吐蕃王室后裔在这里建立了著名古格王朝。至古格王意希沃(965-1036年),他不喜王权,崇敬佛教,佛教在这里得到发展,约1045年佛教又从这里传入拉萨,这在西藏佛教史上叫做“上路宏法”。阿里的民间音乐也随着佛教传入拉萨。在藏族古代文献中把藏区分为上中下三区,上区阿里,中区前藏和后藏,下区青海(安多)和康区(前藏和后藏语称卫藏。前藏即指以拉萨布达拉宫所在地为中心的地区,包括今拉萨市辖区、林芝地区、山南地区大部和昌都部分地区。后藏是以日喀则扎什伦布寺所在地为中心的地区。前藏由历代达赖统属,后藏由历代班禅统属。安多包括青海大多数藏族地区外还有今四川阿坝、甘肃甘南。康区指西藏的昌都地区、青海的玉树、四川的甘孜和云南的迪庆)。上区阿里在藏语中成为“堆阿里”,简称“堆”。“谐”即民歌。堆谐的愿意为上区阿里的民歌。可能最初只是没有伴奏的民歌演唱,后配上扎年琴的伴奏,并逐步加进了舞蹈动作,至今在堆部阿里和拉萨郊区的农村还保留着早期的表演风格。而流传在拉萨的堆谐,受丹增班觉器乐合奏的影响,在延长和舞蹈伴奏中加进了类似囊玛音乐的乐队伴奏,并分别有歌舞表演者与器乐表演者,演员不必一边演奏一边歌舞,不论是表演或是演奏水平都得到了提到,音乐上也逐步形成了比较复杂的曲式结构,使堆谐歌舞更趋完美。
又如:供云乐舞(噶尔乐舞)早在五世达赖时期就有规定,不能随意改变,虽然噶尔是西藏第一个专业性质的歌舞队,里面的乐舞人员都要经过严格的训练。但到18世纪,丹增班觉创立了器乐合奏后,这种艺术形式在拉萨的民间得到迅速发展,各种囊玛乐队在贵族庄园、民间社团中应运而生,出现了蓬蓬勃勃的新局面,这时昔日的皇家乐舞由于表演形式单一、曲目陈旧,在新的文化氛围中黯然失色,没有了往日惟我独尊的辉煌。后来供云乐舞的乐师们在保留原来的乐队曲目、风格的同时,尝试着把囊玛和堆谐中的器乐伴奏形式和伴奏乐器吸收到供云乐舞中,使供云乐舞这一古老的艺术形式得到新的生命,焕发出新的活力,后来又在表演中把囊玛歌舞也列入到供云乐舞中,使供云乐舞的节目更加丰富。更重要的是它冲破了囿于陈规,缺少变化,缺少发展的旧规跟上文化的变革。
囊玛音乐在旋法上也运用了汉族传统器乐曲的借字、模进、变奏等手法,形成了较为复杂的乐曲结构,囊玛音乐的常用结构有:只有歌曲部的一部曲式;带有引子的二部曲式(引子-歌曲-舞曲);带有再现的三部曲式(舞曲-歌曲-舞曲),还有变奏体。这些比较复杂的结构形成除了囊玛音乐和受囊玛音乐影响的堆谐等音乐外,在西藏传统音乐中很少见。
在所有的囊玛音乐中都运用了顶针手法,慢板(歌曲)的结束音即是快板(舞曲)的起头音,起着承前启后的衔接作用,使具有不同的速度和调式的段落融会贯通,成为一体。囊玛舞曲大多用的是新材料,在旋律、节奏、情绪上与慢板完全不同,对比强烈,个性突出。为了调性的连贯性,在调式变化上,采用平行大小调,或近关系转调法,使乐曲在强烈的对比中又有统一,统一中又有变化,这种对比和变化衔接的是那么自然、流畅,非一般民间音乐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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