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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图书馆

时间:2024/11/22 14:16:34 15200票数:31投他一票#日剧#

福田区图书馆筹建于1999年7月,馆址设于福田区委大院内,2001年12月对外开放。2008年4月迁入位于莲花山公园西侧的图书馆大厦。大厦占地面积12311平方米,其中供图书馆使用的建筑面积10260平方米,新馆设计充分体现了“时尚、温馨、精致”的理念,8月8日正式对外开放。现有馆藏图书40余万册、声像资料7万余件、报刊杂志2000余种。

  • 中文名: 深圳市福田区图书馆
  • 官网: 点击查看
  •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0号图书馆大厦
  • 占地面积: 12311㎡
  • 成立时间: 2001年12月
  • 藏品数量: 40余万册
  • 服务宗旨: 读者至上,精心服务
  • 图书馆等级: 国家一级图书馆
详细介绍

基本介绍

福田区图书馆筹建于1999年7月,馆址设于福田区委大院内,2001年12月对外开放。2008年4月迁入位于莲花山公园西侧的图书馆大厦。

近年来,图书馆不断创新服务内容,满足市民读者的阅读需求。2013年在全区推出“励读计划”凭身份证免押金借阅服务,实现公共图书馆服务“零”门槛。2014年推出了移动自助APP服务,实现文献检索、自助借阅、电子图书在线阅读、社区图书馆查询导航等移动自助服务,并逐步整合网站、微博、微信等资源,打造“指尖上的图书馆”,推广数字化阅读。馆内常年举办“大家讲坛”、“读书沙龙”、主题展览、少儿阅读等活动,2014年推出“少儿绘本工厂”和“创意生活空间”两大服务,2015年推出“一间书房”读书会,为读者提供新的体验式阅读交流平台,每年开展各种社会教育与阅读推广活动700余场次,参与读者近8万人次。

秉承“求实、求精、求新”的精神,坚持“开放、平等、免费”的原则,福田区图书馆以服务为导向,以开拓求发展,以建设“图书馆之区”为目标,在全市首创以区图书馆为中心的“总分馆制”管理与服务新模式,建立了包括1个区级馆、10个街道分馆、89个社区分馆、4个主题分馆的总分馆网络体系,纸质文献总藏量已达223.7万册。总馆中心机房建立了全区公共图书馆计算机业务管理平台,总分馆之间实行“统一拨款、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配置、统一管理、统一服务”。2012年2月,福田区图书馆率百家基层服务点并入“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平台,实现了全市范围内的通借通还。

本着“读者至上、精心服务”的原则,福田区图书馆全体同仁团结进取、群策群力、务实创新,大力开展“书香福田”建设,努力打造“图书馆阅读功能区”,为市民读者提供便捷、普遍均等的高品质文化服务,为福田中心区的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展厅展馆

大厦占地面积12311平方米,其中供图书馆使用的建筑面积10260平方米,新馆设计充分体现了“时尚、温馨、精致”的理念,8月8日正式对外开放。馆内设有图书借阅区、报刊借阅区、盲文阅览室、数字化阅读空间、参考咨询区、专题资料阅览室、福田地方文献室、少儿阅览室、少儿英语主题区、“绘本工厂空间”、“创意生活空间”、“一间书房”及学术报告厅等多个服务窗口,拥有各种阅览座位1200余个,每天可接待读者3000~4000人次。

馆藏实力

现有馆藏图书40余万册、声像资料8万余件、报刊杂志1500余种。

新馆同时建立了福田区数字图书馆系统及移动图书馆平台,拥有电子图书95.7万种,电子期刊26.8万册,面向广大读者提供电子图书查阅与传递、电子期刊在线阅览、学术期刊检索与下载、国家标准及法典查询、多媒体学习与考试题库等数字网络服务。

实用信息

入馆须知

阅读是公民的基本文化权利。福田区图书馆坚持"公开、平等、免费"的服务原则,热忱服务于广大读者。请您自觉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做文明读者!

1请爱护书刊文献资源和公共设施;

2请保持安静,自觉把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勿在阅览区接听手机;

3请勿在阅览区内占座、吃食物、睡觉、聊天;

4需存包时,请使用免费自助存包柜,注意贵重物品自行保管;

5未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读者,请到少儿阅览室阅读;

6馆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危险品及宠物进馆;

7读者在使用本馆资源时,如有任何问题,均可向馆员咨询,请求指导;

8遇紧急事件发生时,请依照工作人员的指引,有序疏散;

办证须知 当前位置:首页读者服务办证须知

办证指南

根据“图书馆之城”建设规划,全市公共图书馆的服务系统和文献资源将逐步整合并按统一的规划为全体市民提供图书馆统一服务,读者只要拥有一张“图书馆之城”的读者证,即可在全市范围内的加入统一服务的任何一家公共图书馆享受阅览文献、借还文献、查阅数字资源等服务。


1申办读者证

年满3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均可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军人证、护照等)到街道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免费申办读者证,持二代身份证可在自助办证机或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服务机上自助申办。

3-8岁的儿童办证须有家长陪同。

每人凭有效证件只能办理一张深圳市"图书馆之城"读者证,并限本人使用。

2更换旧读者证

本馆原6位证号的读者证可到区馆或各街道分馆免费更换为具有“图书馆之城”统一编码的13位条码的RFID新证,否则不能继续使用。

3读者证押金

读者可自由选择0元、50元、100元、200元、300元几种借书押金标准,相关借阅权限参见“借阅规则”。

4读者证的功能

阅览:凭证阅览期刊、报纸、图书、电子资源。

外借:凭证外借各公共图书馆的文献。

网上服务:访问图书馆之城网站,使用"我的图书馆"服务。

预存费:读者可自愿预存一定金额的现金,以方便结算逾期滞还费、损坏丢失赔偿金等。

5读者证挂失、补办

不慎遗失读者证、请及时通过语音服务电话、短信、网站挂失,亦可凭本人有效证件到街道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服务台办理挂失和补证手续。补办新证需交纳10元工本费。

6读者证注销和取消外借功能

注销读者证和取消外借功能时请首先还清所借文献并交清所欠费用,然后凭本人读者证和有效证件到街道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服务台办理返还押金和预付款。委托他人代办时,须出示代办人的有效证件。

读者可凭有效证件重新开通各项服务功能。

借阅规则 当前位置:首页读者服务借阅规则

1书目查询

读者登陆福田区图书馆或"图书馆之城"网站,可查询各公共图书馆的书目信息。

2外借押金

读者可选择交纳不同金额的借书押金,开通读者证外借服务功能,在各公共图书馆及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借阅文献。

可借中文文献5册/件   可借中文文献5册/件  可借中文文献10册/件   可借外文原版图书1册  可借中文文献10册/件   +外文原版图书1册                                         3外借期限

中外文图书借期为31天,到期前可续借1次,借期从续借成功当天算起,仍为31天;期刊和音像资料借期为21天,不可续借;盲文资料借期为60天,不可续借。

4续借及续借方式

读者可以通过语音服务电话、短信、网站、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续借,也可前往各公共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

524小时电话服务、短信服务、网上服务

24小时语音服务电话:0755-82841200、82841201、82841202、82841203。

短信服务:读者可登陆图书馆网站,进入"我的图书馆"栏目绑定手机号码,定制您感兴趣的服务项目,如:外借到期提醒、图书馆读者活动公告等。短信服务(含定制的服务)完全免费,您发送短信到106573400202(移动用户)或13924040171(联通、市话通用户)只需向手机网络运营商支付普通短信费,详细内容请浏览图书馆网站。

网上服务:

深圳市"图书馆之城"网站 http://www.szln.gov.cn

深圳图书馆网站 http://www.szlib.gov.cn

福田区图书馆网站 http://www.szftlib.org.cn

龙岗区图书馆网站 http://www.szlglib.com.cn

盐田区图书馆网站 http://www.szytlib.cn

详情可登陆以上网站查询。

6逾期滞还费及缴纳方式

逾期归还文献,每册每天收取0.3元滞还费,逾期滞还费的较高限额为每册10元。

在读者证内存入预付款,可通过短信、网站、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自助借还机自助扣缴。

读者亦可到各公共图书馆服务台缴纳现金。

如有图书超期未还,或有欠款未缴清,读者将不能再借书。请到街道以上级别的公共图书馆缴付现金或存入预付款。社区图书馆将不再办理涉费业务。

7污损及遗失文献的赔偿

污损文献由工作人员视损坏情况酌情核定赔偿金额,污损严重者,按遗失文献处理。

遗失文献,读者需进行赔偿,遗失普通文献按原价3-10倍赔偿,遗失整套文献的任一分册按遗失文献的5-10倍赔偿。

读者可购买相同版本的文献进行赔偿,并承担每册10元的文献加工费。

遗失文献达5册,将被停外借文献权限180天。

损坏RFID标签每个赔偿5元;损坏条形码或书标每条赔偿2元。

励读计划

为了促进全民阅读,方便广大市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利用政府公共图书设施和资源,我馆推出”励读计划“服务新模式。参与”励读计划“的读者不必交纳借书押金,直接利用二代身份证注册即可借阅图书馆文献资源。

办理对象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居民身份证、愿意自觉遵守有关文献借阅规定的市民。

办理方式

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前往福田区图书馆总服务台及福田区各街道、社区图书馆服务台现场填写”福田区图书馆励读计划服务申请表“,并签订服务协议(14岁以下儿童需监护人陪同并签字确认)。

使用范围

福田区内:可在福田区图书馆总馆及和福田区各街道、社区图书馆办理文献(图书、期刊、音像资料)借还业务。

深圳市内:仅可在已经开通”励读计划“服务功能的图书馆(如宝安区图书馆及其部分街道社区馆、龙岗区图书馆及其分馆)借书,但可在加入全市公共图书馆统一服务平台的市、区各服务网点还书。

不支持在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和图书馆自助设备上使用,不支持预借服务。

使用规则

不收取借书押金,不发放实体读者证,直接使用二代身份证办理借还手续。

有效期为一年,到期无违章行为,可申请延期。

每次可借5册/件文献(含图书、期刊、音像资料),图书借期为31天,可续借一次期刊,音像资料的借期为21天,不可续借。

可使用福田区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服务,可利用福田区图书馆数字资源。

借书超期、污损或遗失文献按统一服务规则处理;文献超期180天以上未归还者,图书馆有权在相关网站公布其违规信息,并将依法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索,相关追索费用由违规读者承担。

注意事项

已经持有全市统一服务读者证的读者不能同时再申请开通”励读计划“服务。

已申请”励读计划“服务的读者可在缴纳相应的借书押金后升级办理统一服务读者证。

现持有统一服务读者证的读者如欲改为”励读计划“免押金借阅服务,可持原读者证和押金单到原办证馆办理押金退还手续后按程序申请开通。

读者如需要自由往来全市多个图书馆、借阅全市各馆(含2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建议办理全市统一服务读者证。

建筑布局

图书馆大厦占地面积123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890平方米,其中区图书馆新馆占有建筑面积10260平方 米,分布在大厦西侧的-1、1、2、3层和整栋楼的第4层。全馆从下向上可分为读者活动区、读者接待区、儿童借阅区、电子阅览区、成人借阅区、参考咨询区 及内部办公区。

楼层 描述 

负一楼 设报告厅一间,共有175个固定座位及50把折叠椅,是“大家讲坛”及各种读者活动的主阵地。

一楼 设有总服务台、读者存包柜、电子阅览室、绘本工厂、少儿英语主题馆及图书推荐区。

二楼 期刊借阅区,分为过刊区、现刊区、阅报长廊三大块,有阅览座位150个。

三楼 南边是文学图书借阅区,有阅览座位120个。北边为社会科学图书借阅区,有阅览座位160个。

四楼 南边是自然科学图书借阅区,有150多个阅览座位办公区。东边是参考咨询区,主要收藏福田地方文献资料、参考工具书及若干专题文献资料,有阅览座位90个。东南边有创意生活空间和一间书房。北边为办公区,设有计算机中心机房、会议室及业务办公室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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