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行榜ABC

当前位置:排行榜ABC > 城市人文榜 > 正文

垫江县图书馆

时间:2024/11/22 14:23:42 15200票数:31投他一票#日剧#
垫江县图书馆成立于1950年9月,原馆址在东内街。1952年10月并入县文化馆。1978年11月建制。1991年9月,迁至凤山路22号, 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2011年7月搬入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底楼临时办公。2015年9月迁入新馆,位于桂溪街道文化西路, 占地面积约12亩,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垫江县图书馆致力于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集阅览外借、知识查询、文化展示、培训辅导、艺术熏陶等功能于一体, 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的文化共享中心。
  • 中文名: 垫江县图书馆
  • 官网: 点击查看
  • 地址: 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文化西路
  • 门票: 免费
  • 占地面积: 8000㎡
  • 成立时间: 1950年09月
  • 服务宗旨: 读者第一,服务至上
  • 开放时间: 09:00~19:00(每周四下午闭馆,整理内务)
  • 图书馆等级: 国家一级图书馆
详细介绍

基本介绍

垫江县图书馆是公益性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是主要的文献信息收集交流中心,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免费提供图书、 报刊借阅和信息咨询的服务机构,也是对外文化交流的窗口。

垫江县图书馆成立于1950年9月,原馆址在东内街。1952年10月并入县文化馆。1978年11月建制。1991年9月,迁至凤山路22号, 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2011年7月搬入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底楼临时办公。2015年9月迁入新馆,位于桂溪街道文化西路, 占地面积约12亩,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

全馆现有职工25人,其中本科学历4人,大专16人,副高职称1人,中级职称3人,初级职称1人、职员1名、管理员19人。

垫江县图书馆致力于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集阅览外借、知识查询、文化展示、培训辅导、艺术熏陶等功能于一体, 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的文化共享中心。

本馆始终坚持“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办馆宗旨,实行全年开放,节假日不闭馆, 将公共图书资源免费向社会开放,竭诚为各阶层市民提供公正、平等获取知识信息的权利。

展厅展馆

我馆开设有报刊阅览外借室、书刊借阅室、少儿借阅室、老年阅览室、残障阅览室、 成人、少儿电子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自修室、多功能室等。

馆藏实力

古籍保护

垫江县古籍保护中心于2008年成立。中心位于垫江县文图大厦六楼, 主要负责辖区内古籍普查、登记、汇总、培训等工作,并建立渝中区古籍综合信息库及古籍联合目录。

自成立以来,垫江县古籍保护中心成员走访辖县内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对其所收藏的古籍进行普查、登记, 并向他们宣传古籍保护政策、措施及收藏方法,帮助其对古籍进行整理、登记与申报。现垫江县古籍保护 中心申报的《明医杂著六卷附一方卷》、《新增伤寒论集注十卷》等五套古籍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 入选《重庆市珍贵古籍名录》,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为此颁发了五本《重庆市珍贵古籍名录保护证书》。

地方文献

垫江县古籍保护中心于2008年成立。中心位于渝中区中山三路32号文图大厦六楼, 主要负责辖区内古籍普查、登记、汇总、培训等工作,并建立垫江县古籍综合信息库及古籍联合目录。

自成立以来,垫江县古籍保护中心成员走访辖县内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对其所收藏的古籍进行普查、登记, 并向他们宣传古籍保护政策、措施及收藏方法,帮助其对古籍进行整理、登记与申报。现垫江县古籍保护 中心申报的《明医杂著六卷附一方卷》、《新增伤寒论集注十卷》等五套古籍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 入选《重庆市珍贵古籍名录》,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为此颁发了五本《重庆市珍贵古籍名录保护证书》。

实用信息

入馆须知

一、进入外借处、阅览室(区)须持垫江图书馆读者证。

二、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大声喧哗,维护馆内秩序, 出入图书馆不拥挤,不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三、言谈举止文明礼貌,不得穿拖鞋、背心入馆,禁止在馆内进餐、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果皮、杂物等。

四、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寄放存包处。请勿携带书包、个人书刊资料及食品等进入阅览室(读者自修室除外)。

五、严禁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宠物、易燃易爆品、危险品入馆。

六、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设施设备,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七、请自觉遵守垫江图书馆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开放时间

季节 开放时间

夏季 9:00-19:00(每周四下午闭馆,整理内务)

冬季 9:00-19:00(每周四下午闭馆,整理内务)

办证指南

一、申办对象

本馆的读者卡面向所有公民发放。

二、办卡所需证件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

三、办理借阅证

本人持有效证件至垫江县图书馆办理登记手续(交纳押金100元)。

四、注意事项

A.本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

B.请爱护图书,依期还书如有污损或损失,须按规定赔偿。

C.如读者卡不慎遗失,凭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本馆登记注销, 并补办同类型证(读者须支付借书卡工本费10元)。补卡后, 新卡将恢复原读者卡的各项功能和有效期。在挂失前所造成的 一切损失由遗失者自负。

D.需要退证的读者,请先将所借书刊全部归还后,再持本人身份证件和读者卡至本馆办理退押金手续。

E.办证处咨询电话:023-74513840。

读者须知

一、外借册数与借期

每张借阅卡借书总价不得超过80元,借书时间不得超过15天。 若借阅期限超过15天后,每天将按照0.3/册/天收取滞纳金。

二、图书续借

(1) 在外借图书到期前,如该书未被预约,则读者可以续借一次。 续借期限15天,即从续借之日期,延长15天的借期。图书无法续借的原因有: 读者有欠款未结清、读者有超期书未归回、该图书被它人预约等。读者需到馆续借。

三、其它注意事项

(1) 请读者爱护书刊,办理外借手续时,请检查书刊是否有掉页、涂画、批注、 污损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声明并请工作人员盖章。如归还时发现未经工作人 员盖章的污损情况,将视为当期读者的污损行为所造成,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交通指南

垫江图书馆

本馆地址:图书馆位于垫江县桂溪镇桂西大道(垫一中旁)

附近公交站:2、4、6、9路公交车于垫一中站下车,往体育场方向前行50米。

建筑布局

楼层 功能室

1楼 大厅、办证处、咨询处、借还处 期刊借阅区、老年阅览室、报刊阅览室、残障阅览室 自修室、少儿开架借阅区、少儿活动区、电子产品体验厅 音像控制室、办公室、采编室、门卫室

2楼 借还处、新书推荐区、书刊阅览室、自修区 少儿电子阅览室、成人电子阅览室 办公室、数字图书资源建设部支中心办公区、共享工程机房

3楼 自修室、书吧、影视厅 报告厅、培训室、学术报告厅 多功能室、宣传辅导室、保管室

4楼 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图书采编室、书库、古籍修复办公室 名人陈列室、古籍保护中心

5楼 图书馆行政办公区

6楼 博物馆

本百科内容由用户精灵世界整理上传,当前页面所展示的词条介绍涉及宣传内容属于注册用户个人编辑行为,与【垫江县图书馆】的所属企业/所有人/主体无关,网站不完全保证内容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也不代表本站立场。内容仅为介绍词条基本情况,想要了解更多请到官方平台。若该内容有影响到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unfei999@163.com

以上手机版 垫江县图书馆 小编为您整理垫江县图书馆的全部内容
更多相关词条

更多>>

点击查看 城市人文榜 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