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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

时间:2024/9/20 8:14:56 15200票数:31投他一票#日剧#
成都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于2010年建成投用,总建筑面积9600平方米,位于高新区新义西街69号,具有文化馆、图书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三大功能,是高新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阵地。图书馆现有纸质藏书31万余册,电子图书38万册,内设图书借阅、报刊阅览、电子阅览、影音阅览、视障阅览及自修室等功能区域。2013年在第五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中评为一级馆。
  • 中文名: 成都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
  • 官网: 点击查看
  •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义西街69号
  • 占地面积: 9600㎡
  • 成立时间: 2010年
  • 藏品数量: 31万余册
  • 开放时间: 09:00~20:30
  • 图书馆等级: 国家一级图书馆
详细介绍

基本介绍

成都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于2010年建成投用,总建筑面积9600平方米,位于高新区新义西街69号,具有文化馆、图书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三大功能,是高新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阵地。

文化馆面积2700平米,设有多功能排练厅5间,琴房6间,培训教室10间。面向全区广大群众和企事业单位,针对不同年龄和职业人群需求,以不断完善硬件条件为支撑,着力开展多样化、多层次的群众文化培训和文化骨干培训,普及各类艺术知识;着力广泛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服务产业发展。面向全区广大群众和企事业单位,针对不同年龄和职业人群的需求,以民族舞蹈、声乐合唱、广场舞、书法、太极为主要培训项目,开设公益培训,组织少儿艺术团,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并组织举办各类文化活动赛事。普及各类艺术知识、培训各类艺术人才、丰富群众文化内涵、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服务区内产业发展,打造富有高新区特色的文化阵地。

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建于2012年,按照全国标准引入先进的心理辅导设施设备、心理辅导系统,高标准建设。利用辅导站先进设施设备,面向全区儿童、青少年、家长和教育工作者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协助家长与教师解决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心理困扰,长期开展团体心理辅导系列活动,建立高新区未成年人个体心理档案,提高高新区儿童与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水平。

展厅展馆

图书馆现有纸质藏书31万余册,电子图书38万册,内设图书借阅、报刊阅览、电子阅览、影音阅览、视障阅览及自修室等功能区域,常年开展免费公益讲座、读者交流等活动。现有图书分馆24个,覆盖辖区街道、社区、软件园区、部队及学校,已实现区域图书通借通还。2013年在第五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中评为一级馆。

实用信息

注册规则

一、市民凭第二代身份证可在全市21家公共图书馆免押金注册“全市读者证”,身份证即为读者证。

二、注册后凭身份证可在全市21家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

三、“全市读者证(身份证)”享有的服务内容

(一) 外借服务

1、每次可外借中文图书8本;

2、外借借期30天(可电话或网上续借1次/30天),超期滞纳金为0.1元/本·天。

  (二)数字资源服务

免费使用“成都市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共享平台(sso.cdclib.org )”全部数字资源,地址及使用方法详见各馆网站。

四、其它

注册有效期四年,到期后免费续期。

五、挂失

注册后,读者身份证若遗失,请至注册馆进行读者信息挂失登记。

使用须知

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均可申请免费办理“文化一卡通”。本人持卡可参加成都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组织的相关活动与培训;免费在本中心借阅图书、期刊、报纸等文献资料,使用数字资源服务。

一、 “文化一卡通”的办证、挂失、补办、退证

1、办证

(1)申请办证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薄等),到文化中心办证处填写申请表,登记并交纳押金人民币100元。

(2)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需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办证(需提供户口簿或未成年人身份证,及其监护人有效证件),监护人需为其子女的行为承担责任。

2、挂失

若卡不慎遗失,请及时带本人办证时留底证件到办证处办理挂失;如挂失后找到原卡,可凭本人办证留底证件办理解除挂失;在挂失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失卡人自行负责。

3、补(换)卡

“文化一卡通”每人免费办理一证一次,若遗失或损坏需补(换)卡,读者须持身份证和押金凭证办理补换证手续,同时需交纳工本费10元。

4、退证

持卡人需还清所借文献和超期使用费,凭本卡及押金凭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退证手续,退还押金;如委托他人办理,须同时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读者证挂失、补办、退证须带有效证件到原办证分馆进行办理。

二、外借文献的数量、借期、续借、归还及超期处理

1、可借数量:每卡/证可外借图书共4册。

2、借期:普通30天。

3、归还:外借文献请读者归还至本中心借阅室服务台。

4、续借:普通图书可以续借一次,续借期30天(从续借之日算起)。读者须在借期到达前,可通过以下途径实现续借:

-本中心借阅室服务台;

-登陆成都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网站:www.cdhtlib.org,按提示分步规范操作(网上续借说明)。

5、超期处理:所借文献超过规定期限未还,读者需按超期天数支付每册每天0.1元的超期使用费;

三、注意事项

1、若遗失或损坏图书、期刊、报纸等资料,将按成都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2、请读者按时归还书刊,若借阅书刊未在借期内归还,须按规定缴纳超期使用费。

3、请读者务必妥善保存押金凭证,遗失不补。

4、请遵守成都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的有关管理规定。

开馆时间

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各功能室开放时间如下表,如遇调整,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名称 位置 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接待办证处 A区1楼 办证、咨询 周一至周日: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 A区1楼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 9:00—20:30

少儿借阅室 A区1楼 少儿类图书借阅

期刊报纸阅览室 A区1楼 期刊报纸阅览

视障阅览室 A区1楼 盲文书籍阅览

电子阅览室 A区2楼 免费数字资源服务、文献检索、网络信息检索

青少年绿色上网空间 A区2楼 青少年绿色上网

影音阅览室 A区2楼 影音阅览

自习室 A区3楼  自习

借阅室 A区4楼 图书借阅、文献检索

交通指南

单位名称:成都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高新区新义西街69号  

联系电话:028-65355888   传真:028-65960669

自驾车路线:

线路1:创业路→成雅高速辅道(城南加油站左转)→新乐路(左转)→新义西街→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

线路2:机场高速辅道→新乐路→(右转)新义西街→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

线路3:南三环路四段→新义路→(左转)新乐路→(右转)新义西街→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

公交路线:

乘114或59路在新乐路成雅路口站下车,前行50米第一个十字路口左转,直走100米即到。

入馆须知

图书借阅室读者须知

1.读者可免证进入本室阅览文献资料。

2.书包、图书等物品需读者自助存入室外电子寄存柜,不得带入借阅室内。

3.严禁在室内吸烟、大声喧哗,注意保持安静,爱护环境卫生。

4.需要外借的图书,请读者携带至服务台交由工作人员办理借书手续后方可带离文化中心图书馆。

5.读者在服务台办理借阅手续后,必须从监测通道离开。

6.读者在查阅或阅览图书后,不借的图书若不能放回原架位的,请将图书放入借阅室内书车上,由工作人员统一将图书上架归位。

7.读者拿到图书后,须当场仔细检查,如发现有损坏、浸泡、缺页、批注、勾画等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待工作人员妥善处理后再借出。

8.读者应在借期内及时还书,图书超期每册按0.10元/日支付超期使用费。

9.所借图书需继续使用时,应于到期前在文化中心网站或服务台办理续借手续,可续借1次,续借期30天(从续借之日算起);若此书已被其他读者预约,将不能办理续借。

10.丢失图书,应在借期之内按规定进行赔偿;因借阅卡丢失未办理挂失手续被他人冒借的图书,由失卡人负责赔偿。

期刊报纸阅览室读者须知

1.本室提供现期中文期刊、报纸的开架阅览。

2.本室报刊不外借。

3.读者阅读报刊时,报纸一次限取1种,期刊一次限取2册。期刊阅毕请放在阅览桌上,由工作人员归架。

4.读者如需复印资料,请向工作人员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只限在本馆复印点复印,资料严禁携出本馆。

5.爱护文献资料,不折叠、书写、剪割、撕页或私自携出阅览室,违者按《成都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6.请保持阅览室整洁、安静、有序的环境。非本阅览室的报刊、包袋等物品请存放于存包处。

7.读者若遇疑难问题或需要其他服务,请咨询本中心工作人员。

影音阅览室读者须知

1.本室提供DVD、VCD、CD各类影视、教学等音像资料的视听服务。

2.读者须持本人一卡通在服务台办理使用手续。

3.读者阅览本室提供的影音资料必须阅览完后当即归还并保证完好,若有损坏、乱涂乱画或擅自将影音资料携带出本室,按《成都高新区文化指导服务中心借阅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4.读者不得携带自备的影音资料入室播放。

5.合理使用设备,规范操作。设备出现故障时,由工作人员维护解决,读者不得擅自装拆线路、设备。若因认为原因导致设备和其他物件受损,将视具体情况赔偿。

6.请保持室内整洁、安静,请勿吸烟、吃零食和乱扔纸屑杂物,读者听音时请佩戴耳机。

7.读者若遇疑难问题或需要其他服务,请咨询本中心工作人员。

青少年绿色上网空间“上网须知”

1.千万要记住,遇到网上人,既要有礼貌,又要提高*惕;

2.向任何人提供个人资料都应该事先征得父母的同意;

3.除了父母外不要告诉任何人你的用户名和密码;

4.要倡导健康上网,不浏览不良信息,不传播散布不实不良信息;

5.要*惕无条件提供礼物或者金钱的行为及其它诱惑;

6.收到来路不明的电子邮件时不要回信,收到后马上告诉家长或年长的好朋友;

7.在公共场所上网,应避免输入自己的个人信息;

8.在上网时交朋友,一定要像在生活中结交其他朋友那样去了解他们,不随意约会网友;

9.要爱护网吧设施,遵守网吧相关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10.合理安排上网时间,不要影响了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建筑布局

成 都 高 新 区 文 化 指 导 服 务 中 心

楼 层 分 布 图 (A区?图书馆)

1楼 少儿借阅室  视障阅览室 

报刊阅览室

2楼 报告厅  电子阅览室

录音室  影音阅览室

青少年绿色上网空间

3楼 自习室  读者俱乐部

4楼 借阅室  典藏室

5楼 培训室  研修室

6楼 办公区

成 都 高 新 区 文 化 指 导 服 务 中 心

楼 层 分 布 图 (B区?文化馆)

1楼 幼儿空间

2楼 琴房

排练厅

淋浴室

3楼

排练厅

跆拳道训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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