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行榜ABC

当前位置:排行榜ABC > 城市人文榜 > 正文

惠安县图书馆

时间:2024/11/22 14:45:40 15200票数:31投他一票#日剧#
惠安县图书馆坐落于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科山山腰(西门科山路2号),成立于1983年1月,由原惠安县文化馆图书馆分出独立建馆。1984年2月,兴建惠安县图书馆大楼,1986年10月投入使用。2004年被评定为“国家二级图书馆”。馆舍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阅览座位250多个,总藏书量10万多册,拥有古籍线装书7200册,其中144册列入国家善本书。
  • 中文名: 惠安县图书馆
  • 外文名: Huian County Library
  • 官网: 点击查看
  •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科山路2号
  • 成立时间: 1950年
  • 藏品数量: 10万多册
  • 服务宗旨: 读者第一,服务至上
  • 开放时间: 08:00~12:00,14:30~17:30
  • 图书馆等级: 国家二级图书馆
详细介绍

基本介绍

惠安县图书馆坐落于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科山山腰(西门科山路2号),成立于1983年1月,由原惠安县文化馆图书馆分出独立建馆。1984年2月,兴建惠安县图书馆大楼,1986年10月投入使用。2004年被评定为“国家二级图书馆”。

一直以来,我们恪守"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办馆宗旨,努力改善办馆条件和加强基础业务建设,致力于提高读者服务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在馆内营造业务研究氛围,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队伍素质建设,努力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通过积极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和积极举办各种读者活动,以多种形式为政府、机关 、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广大读者服务,每年年均接待读者6万多人次,借阅书刊8万多册次。同时加强馆外横向纵向的协作协调工作,建立8个基层图书流通点,为农村、企业 、部队、学校等基层读者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深受上级有关部门及广大读者的好评,1989被文化部授予“文明图书馆”称号;2005年被文化部评估定级为 “二级图书馆”

实用信息

入馆须知

图书馆是传播精神文明的重要窗口。为共同营造和谐舒适、安静有序的阅读环境,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与本馆安全,请读者遵守如下规定:

1树立文明市民形象。入馆者应衣着整洁、端庄,赤膊、赤脚、着汗背心、穿拖鞋以及酒醉者谢绝入馆。

2保持馆内安全卫生。严禁携带动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进馆;严禁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请勿在各借阅区饮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3请遵守图书馆相关规定。进入借阅区的读者,请将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阅读无关的物品存放于寄包柜。自带物品如有丢失,本馆概不负责。

4借阅图书时,请仔细查阅该图书有无破损或缺页,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否则后果自负。

5保持安静的阅读环境。请勿在馆内喧哗、嬉闹、追逐、吵架、斗殴以及张贴广告、散发传单或推销商品;入馆前将手机调为静音状态,请勿在各借阅区拨打接听手机;12岁以下的儿童不能进入成人借阅区;1.1米以下儿童进入活动区须有成人陪同看护。

6请勿在馆内睡觉、横卧;请勿用私人物品占据阅览座位;请勿在馆内从事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

7爱惜图书馆各种资源及设施。损坏书刊及有关设施等馆内公共财产的按《惠安县图书馆遗失赔偿规定》的有关条款赔偿。

8请自觉遵守惠安县图书馆各项规定,配合工作人员管理。遇有紧急事件发生,请依照工作人员的引导疏散。

开馆时间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晚上:报刊室19:00-21:00(7月、8月、9月)

每星期三下午为本馆学习及整理内务时间,不对外开放。 清明节、端午节、五一节、国庆节、中秋节、元旦、春节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期间,本馆正常对外开放。 敬请广大读者注意开放时间。

办证指南

办理成人借书证:

一、办证地点:本馆外借处

二、凭身份证(学生凭学生证及户口簿),交付本人一寸免冠照片1张,交付相应的办理费用。

1.普通借书证:押金50元。限借1-2册。(总书价一般不超过押金的80%),借期1个月。

2.参考借书证:押金100元。限借2-4册。(总书价一般不超过押金的80%),借期1个月。

三、借书证有效期限2年,延期使用必须验证。

四、借书证丢失应及时挂失,否则应负相应责任。

办理少儿借书证:

一、办证地点:本馆少儿阅览室

二、凭户口簿、学校证明或学生证,交付本人一寸免冠照片1张,交付押金100元。限借2-4册。(总书价一般不超过押金的80%),借期1个月。

三、借书证有效期限2年,延期使用必须验证。

四、借书证丢失应及时挂失,否则应负相应责任。

图书借阅规则

一、本馆图书开架借阅使用“条形码借书证”,借还书所发生的行为由电脑准确记录,工作人员不能随意更改。

二、借书证只限一人使用,可代借也可代还书。每人每次借书的册数金额不能超过押金的金额。

三、借书期限1个月,可续借一次,未办续借的按延期天数,每天收文献使用费0.10元。请带借书证或打电话办理续借手续。

四、借出图书应当面检查,发现缺页或污损应立即申述,以明确责任,视情按原书价赔款。

五、借书证或图书的条形码不得污损或破损,否则电脑无法辨认。应及时更换条码。

六、对偷书行为除严格教育、检讨书、公开曝光外,按被偷的图书价格10倍罚款,图书丢失应按原书价赔偿(多卷书按整套书价计算)。

七、读者选书请轻取轻放,原取原放,以保持架上图书有序整洁。

八、书库内禁止吸烟、喧闹。读者不得带包入库。

九、借书证丢失应及时到还书处办理挂失,否则后果自负。

报刊阅览规则

一、读者免费进入本室阅览,包袋、书刊请寄存。

二、报刊仅限于本室内阅览,一次最多限取两种,阅毕原位归架。

三、需要复印的,应先交押有效证件,请在本馆文献资料室复印。

四、爱护报刊,如损毁偷窃需按该报刊全年定价2—10倍赔偿。

五、注意公共卫生,勿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

六、保持室内安静。

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则

一 、电子阅览室免费对外开放,读者凭本馆借书证或有效身份证入室阅览;

二 、电子阅览室实行收费上机,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三、先交费、后上机,随时交费,随时上机。读者可凭本馆借书证,到电子阅览室输交费后,即可在指定的机位上机;

四 、凡到电子阅览室上网、上机的读者,均要遵守本室管理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五、要讲究文明,爱护设备,按照正常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凡因非正常操作引起设备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六 、保持室内安静、卫生,不准在室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上机,不准在室内随地吐痰。扔纸屑和杂物,不准在室内吃零食。

历史沿革

1950年冬,成立惠安县文化馆,设公共图书阅览室。地址在县政府外一鼓楼下西侧,面积约20多平方米。接受杜印陶图书馆(解放前私立)藏书,其中有商务印书 馆出版的《四库全书》袖珍本231种合1952册和部分《万有文库》。是年,阅览室征订报刊并购置图书,对外开放。

1952年春,在原图书室西侧增建一座200平方米左右的3层房作为图书室,图书增至3000册左右,并对外办理图书出借服务。

1958年,原图书室扩为县图书馆,仍归属县文化馆管辖。同时,接受孙、陈两家赠送的古籍图书近七千册和崇武文化站移交的《万有文库》1000余册(1962年又 归还崇武文化站),藏书量大幅度增加。为整理图书的需要和条件的允许,是年,图书馆迁址文庙,阅览室面积增加到400多平方米。

1966年底。图书馆由文庙迁往县委的石头大楼。19671970年间,图书馆仅订5份报纸,2份画报。1份杂志,对外服务全部停止。

1972年,恢复文化馆后,在西街原工商联处设立文化馆图书室,从惠安一中调来60007000册图书,开始对外出借服务。

随着我县政治、经济、科学、文化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在各级领导和文化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1983年1月,惠安县图书馆正式成立,馆址重新迁往文庙, 设有图书外借处、报刊阅览室、儿童阅览室、资料咨询室,藏书增加至近七万册,对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1984年2月,在省文化厅和惠安县委、县府的重视下,在科山“治山治水”纪念碑后,投资兴建惠安县图书馆新馆,1986年10月投入启用。现有馆舍1500平方米, 阅览座位250多个,总藏书量10万多册,设有外借室、少儿室、期刊阅览室、地方文献资料室、电子阅览室、视听室(报告厅)等服务窗口。

本百科内容由用户精灵世界整理上传,当前页面所展示的词条介绍涉及宣传内容属于注册用户个人编辑行为,与【惠安县图书馆】的所属企业/所有人/主体无关,网站不完全保证内容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也不代表本站立场。内容仅为介绍词条基本情况,想要了解更多请到官方平台。若该内容有影响到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unfei999@163.com

以上手机版 惠安县图书馆 小编为您整理惠安县图书馆的全部内容
更多相关词条

更多>>

点击查看 城市人文榜 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