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绍
临朐县图书馆于1978年3月经省文化厅批准成立,1987年底建成新馆,面积为2446.2平方米,属仿古庭院式建筑。馆内设置11个部室,现有编制10人,在职9人,全部业务人员均实现了岗位培训。县图书馆发挥馆藏优势,积极开展送图书下乡活动,每年开展不同主题形式的图书馆服务宣传活动和全民阅读活动,积极参加学术研讨、业务竞赛和业务学习,加强基层业务辅导和培训,2011年实现免费开放,2014年实现县域图书借阅“一卡通”服务。2015年基本建成了“尼山书院”,实现了“图书馆+书院”建设服务模式,并开展了系列服务活动。
近年来,县图书馆先后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先进基层党组织、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被县政府、市政府授予园林绿化先进单位;被市文广新局评为图书工作先进单位、地方文献征集工作先进单位、图书馆服务宣传周活动组织工作奖、读书朗诵大赛优秀组织奖、业务竞赛工作组织奖等;被省文化厅授予“先进图书馆”称号;连续五次被文化部命名为国家“二级图书馆”。
展厅展馆
临朐县图书馆现有服务窗口6个(借书室、阅览室、资料室、电子阅览室、多媒体教室、《四库全书》特藏书库),坚持常年向读者开放。
馆藏实力
临朐县图书馆现有藏书17万册,持证读者3200人。藏书体系结构合理,目录设置齐全,业务档案管理规范,购书经费单列。
实用信息
开馆时间
5月1日-9月30日 8: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 8:30-17:30
节假日全部开放
中午开放窗口:
周一:借书室 周二:阅览室 周三:电子阅览室
周四:借书室 周五:阅览室 周六:电子阅览室
周日:借书室
办证需知
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均可申请办理临朐县图书馆读者证。读者请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护照等有效证件到图书馆财务科,填写《临朐县图书馆读者证申请表》,交纳相应押金,现场注册建立读者数据库。读者首次办理读者证,免收工本费。
借阅须知
1、读者借阅书刊须持有本馆借书证(卡),每证(卡)限借阅书刊1-2册,借期30天。
2、读者借书刊时须当面检查书刊是否有损坏或缺页等,发现后及时声明;借书时如不检查,还书时发现问题,应由借阅人负责。
3、书刊到期后,应及时归还.逾期每册每日须交滞书金0.10元。
4、读者应爱护书刊,不得在书上写画,如有丢失,损坏,写画者,按书刊原价给予二至五倍(贵重图书五至十倍)赔偿,如系丛书,多卷书,损坏一册,按整套计算。
5、阅览室内开架阅览,一次限取一册。
6、读者阅览后放回原处,不得乱插乱放。
7、进入阅览室可携带笔记本,个人书刊,文件夹,书包等,其他物品应放在存包处。
8、读者办好借书手续后,方可将书带出室外,否则视为偷书,交有关部门处理。
9、阅览室要保持肃静,要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大声喧哗,嘻笑打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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