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绍
大兴安岭地区图书馆是大兴安岭地区惟一的一所地级公共图书馆,隶属于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原地区行署文化体育局),是全地区的中心图书馆,肩负着对所辖县、区公共图书馆的业务指导、辅导、协作与协调工作,履行文献搜集、加工、存贮开发、交流和传播知识信息的职能,同时面向全区广大人民群众,为广大读者提供一定范围的借阅服务,始终坚持为地方经济建设发展服务。
地区图书馆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位于位于加格达奇区人民路28号,馆貌从外观看酷似几册竖立的图书,馆内采取符合现代藏书结构的平面开间式设计。
1998年,大兴安岭地区图书馆通过全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检查工作,获得三级图书馆。
展厅展馆
馆内设有基藏书库、报刊书库、外借部、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电子阅读室,多功能报告厅、地方文献阅览室、古籍文献阅览室等业务部门。
馆藏实力
拥有藏书21.3万册,基中图书19.0万册,古籍0.6万册,报刊1.1万册。
实用信息
开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六至周日:
9:30-14:30
入馆须知
大兴安岭地区图书馆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实行免费开放政策。自1998年3月1日起实行“全年开馆”作息制度,即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均面向读者开放。全年接待中小学校组织的集体参观。地区图书馆免费办理图书借阅卡,馆内实行一卡通。
进入外借部、阅览室须持借阅卡(未带借阅卡进入阅览室需登记);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可以凭第二代身份证进入开架阅览室阅览。
持卡者须遵大兴安岭地区图书馆借阅规则及相关规定。违反规定情节严重者,其借阅卡功能将被置停,待接受处理并纠正后恢复使用;
持有优待证的老年读者可优先借阅;随身携带的包、饮用水、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凭借阅卡或身份证免费寄放到存包处。
注意仪表着装,请勿穿汗背心、趿拖鞋入馆;请勿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请勿带易燃、易爆品入馆;请在指定地点就餐、饮水,请勿携带食品、液体物品入馆。
请勿在馆内娱乐和从事交易等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请保持馆区安静,入室请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除特别批准外,阅览室内禁止照相、摄影(不得使用闪光灯)。
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大兴安岭地区图书馆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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