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绍
浦城县图书馆于1979年成立,借用县文化馆馆舍开馆。1991年新馆落成,占地面积2100平方米,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我馆共有干部职工9人,大专以上学历2人,高级工4人,中级工3人,初级职称2人。
搬入新馆后,对馆藏图书全部进行整理、排架、著录、对卡,实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近几年,加强电子资源的建设力度,购置了图书馆自动化集成系统ILSS软件,引进福建省图书馆网上数字资源,向广大读者提供维普全文电子期刊(目前国内最大的综合性科技文献数据库),清华学术期刊(文史哲法律类5300种期刊),万方数据库(汇集学位、会议论文全文及商务科技信息)的全文检索与信息服务。
每年定期派出业务人员到学校、乡镇图书室进行业务辅导,在全县建立19个图书流通点,定期送书,进行图书流通。每年坚持举办各类读书活动和图书业务培训班。是县级文明单位、综合治理合格单位,1999年全国第二次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中,被文化部评定为二级图书馆。
馆长图冬梅,1967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1993年5月调入图书馆工作后,认真钻研图书馆业务,到省博物馆系统地学习了古籍修复业务,具备独立操作能力,为保护古籍作出了一定的成绩。
展厅展馆
设有图书外借阅览厅、报刊阅览厅、少儿阅览室、古籍特藏部、科技资料阅览室五个窗口。
馆藏实力
馆藏图书18万册,其中古籍2.4万册,善本1080册,居全市前列。现有办证读者1600人,每天平均接待读者200多人次,年订报刊260种,全周开放6天。
实用信息
开馆时间
夏季:
周一至周四: 早8:00——晚21:00
周五: 早8:00——晚16:00
周六、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冬季:
周一至周四: 早8:00——晚21:00
周五: 早8:00——晚15:30
周六、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入馆须知
一、来馆读者须出示本人借阅证后方可入内;
二、读者必须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违反者要自觉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并接受规定章程给予的处理;
三、图书馆是文明学习的场所,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
四、为保证广大读者能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来馆读者应自觉维护图书馆的公共秩序,保持安静,不要大声喧哗;不准在阅览室内吃东西,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得强占座位,长期占用存包柜及做其他有碍公众利益的事情;
五、为确保图书馆安全,严禁在馆内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六、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图书馆的书刊资料及一切公共设施;损坏公物,损坏者照章赔偿。
借阅证的办理
1.办理对象及手续:
本院正式职工,凭本人工资条号码和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在图书馆办理借阅证;
国内、外访问学者,在院工作半年以上者,由接受或聘用单位出具证明,派专人陪同来馆办
院外人员:凭所属单位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和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可办理本馆借阅证;
2.办证费用:每证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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