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绍
济宁任城图书馆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心和支持下,多年来,我们坚持“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办馆宗旨,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先后被省文化厅、国家文化部评为全省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图书馆、全国读者喜爱的图书馆、国家一级图书馆等荣誉称号,并荣获市级文明单位、济宁市十佳文明窗口等称号。
近年来,我们加快了自动化建设步伐。投入资金20余万元,购置了性能比较先进的计算机设备40台,开辟了电子阅览室,接通100兆电信网,为读者提供馆藏数字资源阅览与查询、网上信息阅读与查询、视听文献利用及微机培训等服务。投入资金6万余元,为各部室配备了计算机,实现了办公自动化,提高了工作效率。建立了“全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济宁分中心”,使读者可以在本馆局域网内阅览从全国文献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山东省分中心下载的文本、图象、音频、视频等约160GB的数字信息数据,通过网络扩大自身宣传,方便读者查阅有关文献信息和了解工作动态。
为满足广大读者的借阅需求,我们坚持全天候开放,每周开放时间70余小时。同时,积极采取资料代查、集体外借、代借代还、馆际互借、预约借书、电子阅览、复制服务、编译服务等方便读者的服务措施,大大提高了读者到馆率。目前年接待读者达到30余万人次,流通书刊22.3万册次。特别是自1985年以来,我们在全省首创了“读者自修室”,深受广大自学者的欢迎,仅2001年和2002年,在我馆自修室自学的读者,就有30多人考上了研究生。
展厅展馆
现设采编部、阅览部、外借部、辅导部、信息部、技术部、少儿部、书目参考部、特藏部、 计财部、办公室等11个部门,其中又分设了第一借书室、第二 借书室、第三借书室、现期报纸阅览室、过期报纸阅览室、现期期刊阅览室、过期期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外商阅览室、参考工具书阅览室、古籍阅览室、自修室等14个对外服务窗口。
馆藏实力
我馆目前藏有各类文献资料近30万册(件),逐步形成了以煤炭、化工、轻工、地方志为特色的综合性藏书体系。每年订阅报刊近1000种,现有读者近16000人,阅览桌席584个。
实用信息
借阅指南
1、 读者在本馆各服务区借阅文献时须出示本馆有效读者证。无读者证者谢绝进入各借阅服务区。
2、 本馆对所有持证读者实行免费借阅制度。免费开放内容主要包括:一般阅览室、少年儿童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自修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补证及存包等全部免费。
3、 读者借阅书刊、音像资料时,须当面检查是否有缺页或损坏等,发现后请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否则由读者自行负责。
4、 所有文献借阅期限一律为60天,到期后请及时归还,如不能如期归还,请到服务窗口或电话办理续借手续。
5、读者应及时归还所借文献。根据《山东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未按期归还或有其他不遵守公共图书馆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处100元以上500 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文献信息资源和相关设施、设备损坏、丢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6、读者应爱护所借文献资源(包括图书、期刊、报纸、音像资料等)。若遗失或污损(如受潮、涂划、破损等),应购买相同文献或原价赔偿。
7、凡撕挖书页或偷窃书刊资料者,一经查实,按书刊报价格的5倍赔偿。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注销本人读者证(押金折抵赔偿费用),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8、报刊阅览室内实行开架阅览,每次限取一册。
9、服务窗口均装有图书检测仪,读者办好借书手续后,方可将书带出室外。馆内装有监控设备,请您自重自爱。
10、借阅室内要保持清洁、安静,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开馆时间
根据《山东省文化厅、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艺术)馆、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要求,济宁市任城区图书馆对社会实行免费开放。全年对读者服务,节假日不休。
任城区图书馆免费开放时间
冬季: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30
自修室开放时间:
8:30—17:30
周六周日正常上班,周一闭馆。
夏季:
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8:00
自修室开放时间:
8:30—17:30
周六周日正常上班,周一闭馆。
注:节假日及临时变更开馆变动通知详见网站主页公告栏或公众微信。
办证须知
办理读者证手续
1、凡中国公民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外籍人士凭本人有效护照原件均可申办济宁市任城区图书馆读者证。申办读者证需交200元押金,免工本费。
2、本馆读者证适用于图书借阅室、报刊借阅室、少儿借阅室、电子阅览室、自修室等各服务窗口,可借阅图书6册,还期为4周。
读者证的挂失、补证手续
1、读者证遗失,请读者持本人身份证到办证处办理挂失手续,并办理补证手续。
2、办理补证手续时请携带押金收据,先办理退证手续再办新证,挂失前造成的损失自负。
读者证的退证手续
1、退证前须清理完所有借阅事项。
2、退证时需携带读者证、押金收据到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退还押金)
3、若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读者证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4、若遗失押金收据,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读者证,办理退证(押金)手续。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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