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绍
木垒县图书馆成立于1985年1月,建馆初期馆舍面积152平方米,2011年底新馆建成馆舍面积1103平方米。
2009年获得国家二级、自治区一级图书馆称号;2014年获州级文明单位;自治区级开展免费开放活动先进集体、县级文化先进单位、州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
2012年4月,文化资源共享工程木垒县支中心成立,数字资源6.8TB。
木垒县图书馆对外信息发布窗口:“木垒县图书馆网站”、“木垒县图书馆微信公众号”、馆内通知张贴。
每周开馆56小时、节假日不闭馆。
木垒县图书馆现有副研究馆员2名,馆员,2名,助理馆员1名,管理人员1名,共6名。
展厅展馆
馆内功能区设置有:采编室、文献外借室、成人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参考咨询室、培训室、电子阅览室及多媒体活动室等服务窗口。服务内容包括:图书过刊外借、现刊阅览以及地方文献查阅,基层图书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免费为广大读者提供服务等,下设11个二级分馆。
馆藏实力
馆藏文献12万册,应用interlib图创系统,借阅服务自动化。
实用信息
开放时间
夏季时间(北京时间):上午 10:00 - 14:00
下午 16:00 - 20:00
冬季时间(北京时间):上午 10:00 - 14:00
下午 15:30 - 19:30
节假日正常开馆,如遇特殊需闭馆会提前告知读者。
借阅规则
1、持本人借阅卡每次借阅图书1-2册,7日内归还。如无人预约,方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7天(即在续借操作执行日期加7天计算)。
2、逾期未归还者需交纳违约金每册每日0.50元,拒缴违约金者,我馆有权置停或吊销其图书借阅卡(押金折抵违约金)。
3、报刊杂志仅供读者在阅览室内阅览。阅览报刊杂志每次限1册,阅后请自行归架。
4、查阅本馆特藏文献(地方文献、工具书、报纸等),须持本人借阅卡,填写索书单,交由工作人员提取,在本馆内阅毕当日归还。
5、阅览室的书刊资料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携出室外,私自将书刊资料夹带出室者,按偷窃行为处理。
违规处理办法
1、遗失遗失本馆图书者应立即声明并积极寻找。以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或经同意后用新版图书)抵赔。限期1个月购买赔偿的书刊资料,在此期间不能外借图书。
2、污损对批注、涂改、污损文献资料者,根据图书馆文献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文献污损严重的,按遗失文献赔偿办法赔偿。
3、撕割割页、撕扯等严重损坏馆藏文献者,按遗失文献的赔偿办法赔偿。
4、偷窃未办理借阅手续,将馆藏文献藏于身上、书包或其他物品内,一经发现,按偷窃文献论处。除追回被窃文献外,偷窃文献者按文献原价的2-5倍交纳处罚金。
5、其他相关规定对于以上违规行为中,拒不交纳违约金、赔偿金者,我馆有权置停或吊销其借阅卡(押金折抵赔偿费用)。对违规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我馆有权置停或吊销当事人借阅卡。通报所在单位,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无工作单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读 者 须 知
一、图书馆实行七日开馆制,成人、少儿阅览室的报刊杂志、图书全部采用开架形式。
二、本馆所藏报刊杂志、图书资料一律实行凭证借阅,借书证一律不准转借和转送。
三、为保证外借报刊杂志、图书的完整性,每次外借,借期一周,如有特殊情况可续借,如逾期不还者按每人每天0.5元累计。
四、外借图书每次最多只能借2本,借、还时工作人员办理好借、还手续,丢失图书和报刊杂志将收取原书价的2-3倍赔偿金。
五、请自觉维护馆内秩序,保持安静,禁止在借阅区大声喧哗,进入阅读区请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以免妨碍他人阅读学习,出入图书馆时请有序排队,不拥挤,不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六、请注意仪表,言谈举止文明礼貌,衣着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入馆,禁止在借阅区内进餐、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维护环境卫生,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七、请勿在馆内娱乐和从事交易等与借阅文献资料、学习无关的活动,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入馆,馆内严禁吸烟,注意防火,确保安全。
八、爱护书刊资料及馆内各项设施,不得撕裁、污损书刊资料,不得在桌椅、门窗、墙壁上乱涂乱画,一经发现损坏者,须按规定赔偿。
九、未经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资料,读者不得擅自携带出馆,私自将书刊夹带出馆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办理借书证不收取任何费用,读者可随时办证和退证,办证时需一寸照片与50元押金,注:押金50元退证时退还 。
十一、严格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交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规定报纸不外借,只供读者阅览。
办卡指南
1、“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请勿转借。
2、办卡人需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薄、军官证等)用以填写相关信息。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可由监护人携带有效证件办理学生借阅卡。
3、遗失、损坏或者侵占图书文献资料者,按馆内相关规定应予赔偿。
4、读者办理借阅卡须缴纳100元押金,满一年后可办理退卡手续,退卡时请携带持卡人有效证件,押金将全额退还。
5、办卡当日即可凭卡借阅,持卡可在各室通用,每室可借一本书刊,借期为30天,逾期还书每本每天交逾期费0.2元。
6、办理借阅卡的读者请自觉遵守各科室的管理制度。
7、电子卡背面的相关信息请读者认真阅读。
8、如借阅卡遗失,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时到本馆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造成的损失自负。
9、如挂失后找到原卡,凭本人身份证到本馆解除挂失,原有功能可继续使用。
10、如借阅卡确认丢失并想补办新卡,请带原有效证件到本馆办理。新卡使用,原卡将自动作废,补卡收费5元。
本百科内容由用户岁月静好整理上传,当前页面所展示的词条介绍涉及宣传内容属于注册用户个人编辑行为,与【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图书馆】的所属企业/所有人/主体无关,网站不完全保证内容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也不代表本站立场。内容仅为介绍词条基本情况,想要了解更多请到官方平台。若该内容有影响到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unfei9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