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馆概况
初创1951之贵州民族大学图书馆,1959年随学校并入贵州大学图书馆。1977年图书馆从零开始重建。经过数代图书馆人的艰苦奋斗,现已基本建设成集读者服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富有个性的现代民族高校图书馆,是学校的学习支持中心、研究支持中心和文化学术交流中心,是培养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和民族团结精神的重要基地,是广大师生的“精神家园”和成长平台。
我校有十里河滩校区和大学城校区两个图书馆,总面积达64,000平方米。其中,十里河滩校区22,000平方米的逸夫图书馆别致典雅,坐落于风景秀丽的花溪河畔。学校纸质文献总量为210万余册,图书馆拥有141.62万册纸质文献和40.5TB的电子资源,其中电子图书120万余种,电子期刊1.57万种,数据库及信息平台48个。馆藏丰富,特色鲜明。
始终坚持服务立馆。逸夫图书馆实行典藏、借还、阅览、检索、咨询一体化的全开放管理,周开放时间104小时。全馆图书实现RFID自助借还;通过“流通阅览”、“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等方式向读者提供文献资源服务;提供24小时的电子资源及网络服务;开展参考咨询、信息素养教育、阅读推广、民族文化展示等服务。新老校区图书馆实现通借通还。
始终坚持人才强馆。图书馆现有在岗职工53人,其中博士3人,在读博士4人,硕士21人,研究生学历比率达49%。正高职称6人,副高职称14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1人,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学术带头人1人,古典文献学学术带头人1人。一个符合现代大学图书馆发展要求的人力资源体系已初步形成。
始终坚持特色兴馆。图书馆特色文献资源主要包括贵州世居民族文献、贵州地方文献资料、傩文化资料、民族文化藏品等。其中,收藏了古老珍贵的少数民族古籍“水书”、“彝族古文献”、“布依族古文字文献”,以及汉文古籍3万5千余册;收藏了贵州世居少数民族文献资料约5万余册(件),拥有尚未公开出版发行的地方文献资料5万余册(件)。同时,图书馆还开展古籍、文献的修复工作。建成“贵州世居民族文献数字图书馆”。
图书馆十分强调社会责任和对外交流合作,强调建立与行业合作的通道,打造行业合作平台。在交流中取长补短,在合作中建立自信。图书馆与国内高校图书馆、地方政府部门、行业和校内各学院开展广泛深入的业务交流与合作。2014年5月,与贵州省图书馆共建“贵州省图书情报人才培训中心”,肩负着地方图书情报人才的继续教育工作。截止2017年,已为地方公共图书馆培训业务骨干超过1,000人次;与贵州省古籍保护中心共同申报并获批,成为全国12家“国家古籍保护人才培训基地”之一。
馆藏资源
截止2017年,已承担了全国200余人次的包括古籍普查、古籍鉴定和古籍修复等在内的古籍保护人才培训任务。2015年4月与重庆大学图书馆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深度开展人才培养、技术研发和资源共建共享合作。2016年4月成为中国图书馆学会阅读史研究专业委员会挂靠单位。2016年8月与贵阳文通书局签署地方文献资源建设战略合作协议。 2017年当选中国索引学会副理事长单位。2018年4月,与贵州省历史文化研究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地方文献的收集、整理、研究与出版工作。
拓展业务领域,夯实专业平台。学校设有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和资源建设委员会;图书馆设有读者服务部、参考咨询部、特色资源部、民族文化展示部、文献资源建设部、信息化与数据中心、事业发展部、办公室、新校区图书馆等9个业务及行政部门;并设有图书馆学术委员会、贵州世居民族文献与文化研究中心、贵州民族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贵州省少数民族古籍研究基地、黔学文献中心等机构,并设有专门的古旧文献修复中心。图书情报学科专业建设进展加快,2016年9月首届“图书馆学”本科专业46名新生入学,开启了图书馆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新篇章,现有在校本科生106人,为图书馆专业技术人才个人发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学科平台。
近年来,图书馆承担了“中央支持地方高校专项资金项目”、省民委项目、生均奖补资金项目、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三期3个服务示范馆项目、1个机构知识库项目和1个特色库项目等多个建设项目,其中“傩文化数据库”获教育部CALIS项目三等奖。项目工作为图书馆的建设发展获得重要的基础支持,也为图书馆人才团队的成长打造了重要的专业实践和科研平台。
服务指南
入馆须知 ?
一、读者凭本人读者证、校园“一卡通”刷卡入馆;办事人员需出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工作联系请持介绍信到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二、倡导文明举止,仪容整洁,勿做有碍人格和观瞻之举。
三、保持祥和安静,请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勿高声喧哗。
四、遵守公共秩序,勿占座位、闲聊、在馆内张贴、散发广告。
五、讲究公共卫生,勿在馆内进食、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六、爱护馆内设施,勿随意挪动、涂抹、破坏设备设施。
七、注重个人保护,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离馆时勿将个人物品存放馆内。
八、爱护馆藏文献,勿涂抹、撕毁书籍。未办理外借手续的图书不得带出馆。
九、期刊报纸、保存本阅览室、民族文献阅览室、外文文献阅览室、古籍阅览室等文献只提供室内阅览,不外借,勿带出室外。
十、除特别批准外,馆内禁止照相、摄影(不得使用闪光灯)。
十一、下雨天请将雨伞请放在门外,避免造成馆内地面湿滑。
十二、除笔记本电脑、手机外,不得使用其它电器私接电源。
十三、馆内严禁吸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十四、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应主动配合安保人员检查。
十五、读者须遵守图书馆借阅规则及相关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读者,将予以批评教育,并结合相应条例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者,图书馆保留对其进一步处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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