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文化馆始建于1950年,是政府设立的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馆舍总面积为3300平方米。编制17人。按照工作职能分设:办公室、文艺部、活动部、非遗保护办公室,担负着全区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辅导培训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建馆六十多年来,始终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走自强、创新之路,开展了一系列规模大、形式新、品位高、独具时代特色的文化活动,充分发挥了导向示范作用。所组建的张店文化馆中老年合唱团、女子合唱团、舞蹈团、模特团、吕剧团、听泉艺术团、都市森林交响乐团、城市天空民族乐团、京剧团等,常年活跃在广大的社区、农村等群众文化阵地上,推出了许多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为社会培养、输出了一大批文艺骨干人才,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群众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
多年来,张店区文化馆始终把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作为群文建设的永恒主题,突出民族、民间、节令假日“三大特色”,精心安排活动内容,科学确定活动方式,年均组办大中型群众文化活动和下乡演出活动15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70余万人(次)。逐步打造了花灯艺术节、新年音乐会、幸福张店合唱节、张店之韵音乐季、月末音乐会等特色文化品牌。专业人员每年下基层(农村)人均46天;辅导培训次数累计64次(期),培训辅导群文骨干2212人(次)。成功地承办了“第五届全国文化馆、艺术馆发展战略研讨会”,征集、编辑、印发“年会学术论文”30余篇,典型经验交流材料近20篇。在文艺创作方面,近年来创作歌曲、乐曲、舞蹈、小品等文艺作品200余件。其中以舞蹈《好红火》、《鼓乐欢歌》和大合唱《包楞调》、《再唱沂蒙好风光》为代表的21件文艺作品获国家级一、二等奖;以舞蹈《天地喜洋洋》、《希望的田野》和小品《不了的情怀》为代表的65件文艺作品获得了省级一、二、三等奖。
89年被命名为山东省先进文化馆,90年被命名为全国先进文化馆,2002年被评为全国首批一级馆。自91年以来,又先后荣获了淄博市“三下乡”先进集体、淄博市“文明示范窗口”、全市老年文化艺术活动优秀组织工作奖、中国(淄博)国际陶瓷博览会先进集体和文化活动优秀组织工作奖、全市少儿艺术培训基地、科普文明示范单位、元宵节群众文化活动贡献奖等荣誉称号。张店区都市森林交响乐团走进国家大剧院参加了“纺织之春”音乐会。张店区文化馆女子合唱团还走出国门步入世界音乐殿堂——维也纳金色大厅,两首山东民歌《包楞调》、《再唱沂蒙好风光》唱响了欧洲,唱出了民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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