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群众艺术馆前身是宜昌市人民教育馆,成立于1949年10月17日。后几经变迁,随着宜昌地、市合并,1992年5月,原市群众艺术馆、原宜昌地区群众艺术馆合并为“宜昌市群众艺术馆”,2008年6月,市编办下发文件(宜编办[2008]14号),同意在市群众艺术馆增挂“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实行一套班子二块牌子。
宜昌市群众艺术馆是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其职能是组织指导全市群众文化活动、辅导培训社会文艺骨干,搜集、整理、保护和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对全市各县市区文化馆和乡镇、街道、文化站(文化中心)进行业务指导。
市群艺馆内设机构有馆办公室、文艺活动部、培训辅导部、调研部、美术摄影部、展览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等7个部室。现有在编职工40人,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34人,其中高级职称13人,中级职称17人。
市群艺馆地处市城区繁华的解放路口,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有演艺厅、排练厅、展览厅、多功能厅、画室、琴房、合唱厅、文艺培训厅、非物质文化展示厅、非遗传承室等活动场所。建有流动舞台1个,舞台灯光、音响齐全。
近几年来,由于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宜昌市群众艺术馆先后被授于“第二届全国特色广场文化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文化进社区活动先进单位”、“第八届中国艺术节筹办工作先进单位”、“宜昌市创全国群众文化精品先进单位”、“第八届中国艺术节宜昌分会场筹办工作先进单位”。2009年,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11年,该馆被文化部正式授予“国家一级馆”称号。
市群艺馆常年对社会服务的项目有:音乐、舞蹈、器乐、美术、书法、摄影、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的培训、讲座、展览展示、开展公益性广场群众文化活动、培训辅导各类群众性业余文艺团队等。随着市群艺馆新馆的开馆,将为宜昌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公共文化机构的职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服务宜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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