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行榜ABC

当前位置:排行榜ABC > 人物明星榜 > 正文

京房

时间:2024/11/24 13:10:23 15200票数:31投他一票#日剧#

京房(公元前77年—公元前37年),西汉学者,本姓李,字君明,以律(音律)自定为京氏,西汉东郡顿丘(今清丰县境西南)人。京房著有《易传》三卷、《周易章句》十卷、《周易错卦》七卷、《周易妖占》十二卷、《周易占事》十二卷、《周易守林》三卷、《周易飞候》九卷、《周易飞候六日七分》八卷、《周易四时候》四卷、《周易混沌》四卷、《周易委化》四卷、《周易逆刺灾异》十二卷、《易传积算法杂占条例》一卷。

  • 中文名: 京房
  • 别号名称: 李君明
  • 出生日期: 公元前77年
  • 性别:
  • 国籍: 西汉
  • 民族: 华夏族
  • 出生地: 东郡顿丘(今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
  • 去世日期: 公元前37年
  • 代表作品: 《京氏易传》
  • 主要成就: 推演六十律

一、京房

  • 京房是西汉今文易学“京氏学”的开创者,律学家。
  • 曾学易于孟喜门人焦延寿,以通变说易,好讲灾异。
  • 他把《周易》看作是占算吉凶的典籍,从而创造了许多占算的体例,以讲占候之术而闻名。
  • 其在占算体例的解释中,进一步发挥了孟喜的卦气说,并吸收了当时的阴阳五行学说。
详细介绍

人物简介

京房,本姓李。汉元帝时为郎、魏郡太守。治易学,师从梁人焦延寿,详于灾异,开创了京氏易学,有京氏易传存世。

由于他开创了今文《易》学“京氏学”,自成一派。《易》作为中国学术源头之一,研求者代不绝迹,京房是其中颇有影响的一位。京房的《易》学得之于焦延寿。焦延寿讲《易》,喜推灾异,以自然灾害解释卦象,推衍人事。《汉书·京房传》概括焦延寿的学术道:“其说长于灾变,分六十卦更值日用事,以风雨寒温为候,各有占验。”汉代《易》学流变为术数,焦延寿是始作俑者。

京房从焦延寿学《易》,深得焦氏《易》学“真谛”。他把焦延寿以灾异讲《易》的做法推向极端,到处宣讲,以之干政,使《易》学此一流派在当时声名显赫,对后世影响极大,以致人们把这一流派称之为今文《易》学“京氏学”。焦延寿大概看出了京房以《易》干政的危险性,曾不无忧虑地说:“得我道以亡身者,京生也。”(《汉书·京房传》)最后结局果然不出焦氏所料。

把灾异与政治相联系,这种作法并非始于京房。京房的“创新”在于,他把这种联系置于《易》学框架之内,从而令人耳目一新。但灾异与政治之间并无因果联系,要想以讲灾异干政,就必须对当时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方面格局有一定了解,洞察其发展变化趋势,能够做出比较准确的预测,再把这些预测与自然灾害、反常天象结合起来,才能为人们所接受。京房不乏这方面能力。汉元帝初元四年(前45年),他走上仕途,不久,“西羌反,日蚀,又久青,亡光,阴雾不精(清)。”京房趁此机会,“数上疏,先言其将然,近数月,远一岁。所言屡中,天子说之。”(《汉书·京房传》)通过讲灾变的方法,京房获得了元帝的信任。

贡献影响

政治主张

京房讲灾异的目的在于干政,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由此,当汉元帝召见他时,他就趁机对元帝宣讲自己的见解,说:

“古帝王以功举贤,则万化成,瑞应著;末世以毁誉取人,故功业废而致灾异。宜令百官各试其功,灾异可息。”(《汉书·京房传》)

元帝被京房的见解所打动,“诏使房作其事,房奏《考功课吏法》,上令公卿朝臣与房会议温室,皆以房言烦碎,令上下相司,不可许。”(《汉书·京房传》)京房提出《考功课吏法》,没料到在百官面前碰了壁,被搁置起来。当时,“中书令石显专权,显友人五鹿充宗为尚书令”(同上),二人把持朝政,与京房有矛盾。京房想除掉他们,在一次元帝宴见他时,趁机下说词,他先讲了一通帝王任人不当,会造成天下大乱,灾异横生,然后指出:

“《春秋》纪二百四十二年灾异,以视万世之君。今陛下即位以来,日月失明,星辰逆行,山崩泉涌,地震石陨,夏霜冬雷,春凋秋荣,……《春秋》所记灾异尽备。”(同上)

他进一步指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就是用人不当所致。这些话,危言耸听,令元帝悚然心动,连忙向京房打听错用的是谁,京房趁机提出:“上最所信任,与图事帷幄之中,进退天下之士者是矣。”把石显端了出来。由此,石显、五鹿充宗等对京房更心怀怨恨。这次京房提出《考功课吏法》,遭到官员们反对,皇帝让京房推荐其“弟子晓知考功课吏事者,欲试用之”,石显等人趁机上疏,提出“使弟子不若试师”,试图把京房排挤出朝廷中枢。元帝接受了石显等的建议,“以房为魏郡太守,秩八百石,居得以考功法治郡。”(《汉书·京房传》)京房离京后,石显等借机罗织罪名,最终竟将其置于死地。

在以灾异干政方面,京房失败了,但他发展出的这套理论,在中国历史上却影响甚大。中国古人重视观察、记录异常天象和自然灾害,与这种思想方法不无关系。中国古代天文学有一重要特点:重视天象观测、记录。这一特点的形成,就是由于天人感应思想和京房这套灾异论影响的结果。

京房既要讲灾异,就要观察、了解灾异,这使得他有可能做出一些在科学史上比较重要的发现。例如,《开元占经》卷九“日食而珥有云冲”一节记载京房的话说:

“日以甲乙有四珥而蚀,有白云冲出四角,青云交贯中央。”

日珥是日面上不时发生的火焰状喷出物,一般情况下难以看见,日食时则较易于观察到。早在战国时代,甘德、石申就曾注意到日食时日面边缘有群鸟或白兔那样的东西,那就是日珥。京房则注意到日全食时有时可见到好几个日珥。引文中他所说的是四珥,在同一节中还提到过二珥、三珥的情形。另外,这里他所说的“有白云冲出四角”,指的是日全食时有时有白云从日面边缘向四面冲出的情景,这应当是指日冕。有的日冕呈射线状,因而有“冲出”的感觉。描述日冕的文字,此前并不多见。由此,京房的观测非常珍贵:他的描述是准确的,而且在时间上也相当早。

乐器改良

五音

京房在乐器改良方面也做出了贡献。过去,笛不用商,只有四孔,对应于宫、角、徵、羽。京房加商于笛,合成五音。他加孔置笛后上部,便于按指吹奏。这一做法一直沿用至今。

发明

京房的另一成就是发明了一种由十三根弦组成的称为“准”的定律器。《后汉书·律历志》记载了京房发明“准”的缘由及“准”的具体形制:

“房又曰:竹声不可以度调,故作准以定数。准之状如瑟,长丈而十三弦,隐间九尺,以应黄钟之律九寸。中央一弦,下有画分寸,以为六十律清浊之节。”

在“准”发明之前,音律标准器主要由竹子制成,但竹管充当标准器,有其不足之处,即“竹声不可以度调”,很难通过调节它的长度来审音。由此,京房发明了“准”,“准”的结构原理类似于瑟,它有十三根弦。我们知道,瑟的一弦一柱,其清浊全凭移柱来定。“准”的十三弦亦各有柱,可以通过移柱调整各弦振动频率。京房以合于黄钟管音的中弦为其余十二弦的准则,由于其余诸弦粗细相同,张力相等,因此就可以用它们的长度来审音。《后汉书·律历志》对此总结说:“均其中弦,令与黄钟相得,案画以求诸律,无不如数而应者矣。”

京房改管为弦作为定律器,还有另一目的:用以证其六十律。把音律学理论与乐器改造相结合,这种努力应予肯定。

见解

《后汉书·律历志》在介绍京房的音律学见解时说:“房言律详于歆所奏,其术施行于史官,候部用之。”我们知道,王莽托古改制,曾指派刘歆组织精于律历学者讨论度量衡音律之事,后来刘歆把他们讨论结果呈报皇帝,此即史书上所谓的刘歆“典领条奏”。京房“言律详于歆所奏”,这一评价表明,京房的音律学造诣及贡献的确很高。他在科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是应该的。

纳甲体系

在京房易中,阴阳二气的对待深入于其各种学说。于其纳甲体系,《京房易传》云:“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震巽之象配庚辛,坎离之象配戊己,艮兑之象配丙丁。八卦分阴阳、六位,配五行。光明四通,变易立节。”显然,京房的纳甲原则为阳卦配阳干,阴卦配阴干,即:

阳卦乾震坎艮 阴卦坤巽离兑

阳干甲庚戊丙 阴干乙辛己丁

纳支遵循

除纳甲外,京房还将十二支纳入八宫卦中。广义的纳甲也包含纳支。纳支遵循的原则同纳甲一样,仍是阳卦纳阳支,阴卦纳阴支。二期内在机制,卢央认为,乃是历法及生律法纳入。具体为:从历法来看,冬至所在之月或建子之月为一年之始,二十二律以黄钟为首,黄钟又自冬至始,所以黄钟当乾之初九,纳支为子。此起点确立之后,京房又根据音律之三分损益法,按十二支来说,即隔八生律法,纳其它各支。隔八生律法即:律起于黄钟子位当乾初九爻,再从子位起算,历子丑寅卯辰巳午未八位,这是林钟未位,当坤初六爻,于时为六月。再从未位起算,未申酉戌亥子丑寅,这时律为泰簇寅位,当乾九二爻,时为正月。如此隔八相生,得出全部十二律及其支位所对应的爻位。这样,乾从初九到上九分别纳子寅辰午申戌六支;而坤卦是阴卦,据“天道左旋,地道右旋”之则,应右旋与六阳律相反方向运转,最后得出坤卦从初爻至上爻分别纳未巳卯丑亥酉六支。

其余六卦

其余六卦各爻配支的法则,按律历之相配,“十一月和五月为子午,阳支配阳卦各爻,故配长男震,……与乾卦同。十二月和六月为丑未,阴支配阴卦,故长女巽卦当之。

……接着正月和七月当寅和申,又纳于阳卦,则以中男坎卦配之。……再接着是二月和八月为卯和酉,则以中女离卦配之。……然后是三月和九月,当辰和戌,以少男艮卦配之。……最后是四月和十月,为巳和亥,以少女兑卦配之。”

卢央之说

《汉书-艺文志》载:“京房好钟律,知音声,……房本姓李,推律自定为京氏”,由此可证,京房确有可能根据历法及生律法将十二支纳入卦体中,故卢央之说应该可信。

汉代以前,人们已将音乐看作阴阳和合的产物。如《乐记》云:“地气上升,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地气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焕之以日月,而百化与焉。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这就把“乐”作为天地阴阳二气相摩相荡的产物,将阴阳节奏视为阴阳升降的表征。《管子-地员》与《吕氏春秋》皆对音律之“三分损益法”或“隔八生律法”进行过描述。如果卢央之京房依历法与生律法纳支之说成立,那么,纳甲说的背后乃是一幅阴阳对待、流行图。

本百科内容由用户巧笑倩兮整理上传,当前页面所展示的词条介绍涉及宣传内容属于注册用户个人编辑行为,与【京房】的所属企业/所有人/主体无关,网站不完全保证内容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也不代表本站立场。内容仅为介绍词条基本情况,想要了解更多请到官方平台。若该内容有影响到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unfei999@163.com

以上手机版 京房 小编为您整理京房的全部内容
更多相关词条

更多>>

点击查看 人物明星榜 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