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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十大著名非物质文化遗产评价高的都有哪些

时间:2024/11/22 7:32:27 编辑: 来源:互联网 标签: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文化,历史文化,省份/地区,

【导语 INTRODUCTION】
广西十大著名非物质文化遗产评价高的都有哪些扩展整理了关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相关精选推荐如:陇剧,新疆曲子,宋锦织造技艺,南海航道更路经,泉州北管,彝族海菜腔,妈祖信俗,衡水内画,广昌孟戏,京剧。广西是一个具有源远流长历史文化的多民族地区,由于广西复杂的地理环境和人文社会环境的特殊性,使得广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民族性、多样性、独特性等几个特点。据排行榜ABC网小编了解,刘三姐歌谣、壮族歌圩、桂南采茶戏等非遗文化历史积累深厚,与当地百姓生产生活、精神信仰息息相关的民族剧种得到了较好的传承。你知道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有哪些吗?本文整理了广西十大著名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刘三姐歌谣、壮族歌圩、桂剧、那坡壮族民歌、彩调、桂南采茶戏、壮剧、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等,一起来看看吧。
广西十大著名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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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十大著名非物质文化遗产

1、刘三姐歌谣

刘三姐歌谣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地方传统民间文学,其内容广泛,包括天文地理、神话传说、岁时农事、日常生活、伦理道德、恋爱婚姻等各个方面。作为广西著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刘三姐歌谣显示了中华民族民间传统艺术活态文化的魅力,具有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美学等方面的研究价值。2006年5月20日,刘三姐歌谣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 遗产项目编号: Ⅰ-23
  • 申报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2、壮族歌圩

壮族歌圩是流行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的传统民俗活动,既是壮族人民进行文化娱乐活动的场所,也是未婚青年唱情说爱的地方。“歌圩”是壮族群众在特定时间、地点举行的节日性聚会歌唱活动形式,凡是壮族较大的聚居区都有歌圩,举办歌圩的时间主要在春秋两季。春季歌圩以三四月间为最盛,农历三月初三举办的次数最多;秋季歌圩集中于农历八九月,尤以中秋节为最佳日期。2006年5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申报的壮族歌圩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 遗产项目编号: Ⅹ-46
  • 申报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3、桂剧

桂剧,俗称桂戏、桂班戏,是广西地方传统戏剧,主要流行于桂林、柳州、河池、南宁等城市。桂剧做工细腻贴切、生动活泼,借助面部表情和身段姿态传情,注重以细腻而富于生活气息的表演手法塑造人物,代表剧目有《打金枝》、《烤火下山》、《断桥会》、《抢伞》、《穆桂英》、《闹严府》等。2006年5月20日,桂剧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 遗产项目编号: Ⅳ-37
  • 申报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4、那坡壮族民歌

那坡壮族民歌是流行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地区的传统音乐,歌曲调多变,旋律跳动大,装饰音较多,富于抒情,艺术魅力更是独特。据MaiGoo小编了解,那坡壮族民歌具有历史价值、学术价值、艺术价值和实用价值,它是壮族远古歌谣文化的遗存。2006年5月20日,那坡壮族民歌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 遗产项目编号: Ⅱ-32
  • 申报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5、彩调

彩调俗称调子、彩调剧、彩灯、哪嗬嗨等,广西地方传统戏剧。彩调剧目多以劳动、爱情、家庭生活等为主题,有大量的口传和手抄本在民间流传。表演时采用桂柳方言,以小生、小旦、小丑(三小)等载歌载舞的表现形式为主,其中丑角和旦角的步法、转身、亮相、扇花、手花富有特色,其中尤以步法最为突出。2006年,彩调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 遗产项目编号: Ⅳ-76
  • 申报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6、桂南采茶戏

桂南采茶戏于清代中叶从江西赣南经粤北传入桂南,距今约有四百多年的历史,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地方传统戏剧,广泛流传于广西东南部的玉林各县以及钦州、梧州和南宁等市的部分县区。桂南采茶戏最初是以“十二月采茶”为主要内容的歌舞演唱,后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开荒、点茶、探茶、采茶、炒茶、卖茶等情节,形成一整套反映茶农劳动和爱情生活的歌舞。2006年5月20日,桂南采茶戏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 遗产项目编号: Ⅳ-76
  • 申报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7、壮剧

壮剧,又叫“壮戏”,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传统戏剧。壮剧是在壮族民间文学、歌舞和说唱技艺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因方言、音乐唱腔、表演风格和流行地区不同而分为广西壮剧(北路壮剧、南路壮剧、壮师剧)、云南壮剧(富宁壮剧、广南壮剧)。其多用当地壮族方言演出,唱腔曲调丰富,代表剧目有《布伯》、《侬智高》、《张四姐下凡》、《宝葫芦》、《红铜鼓》、《金花和银花》等。2006年5月20日,壮剧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 遗产项目编号: Ⅳ-82
  • 申报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

8、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

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始于魏唐的干栏式建筑,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其木建筑有民居(木楼)、鼓楼、风雨桥、寨门、井亭、凉亭等,种类繁多,以风雨桥、鼓楼为代表,至今仍然保持了古代干栏式建筑的一些基本特征。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江侗族自治县地方传统建筑技艺,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不仅有很高的工艺价值,还是侗族民间文化的杰出代表。2006年5月20日,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 遗产项目编号: Ⅷ-30
  • 申报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湖南省

9、布洛陀

布洛陀是广西百色敢壮山地方传统民间文学,其内容主要包括了布洛陀创造天地、创造人类、创造世间万物、创造土皇帝、创造文字历书和创造伦理道德六个方面,从中反映出了人类从最开始的蒙昧时代走向了农耕时代的历史,以及壮族先民各个部落的社会生活情况,这对历史学、文学、宗教学、音韵学和音乐学研究等方面有着重要的学术价值。2006年5月20日,布洛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 遗产项目编号: Ⅰ-2
  • 申报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10、壮族织锦技艺

壮锦作为工艺美术织品,是壮族的优秀文化遗产之一,它不仅可为中国少数民族纺织技艺的研究提供生动的实物材料,还可以为中国乃至世界的纺织史增添活态的例证,对继承和弘扬民族文化,增强民族自尊心起到积极的作用。壮族织锦技艺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县地方传统手工技艺,2006年5月20日,壮族织锦技艺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 遗产项目编号: Ⅷ-20
  • 申报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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