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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图书馆

时间:2024/11/22 14:48:00 15200票数:31投他一票#日剧#
万安县图书馆最初成立于民国初期,在县城孔圣门(今中共万安县委院内)左侧设图书馆,馆内有藏书室、阅览室、藏书近1000册。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政府在此基础上成立“县立图书馆”馆址设县立中学右侧今县委院内左后侧)面积40平方米,馆内设有阅览室和接待室。2012年底,县图书馆几经维修改建,现有面积2019.09平方米,藏书11万余册。2008年被评为“江西省先进图书馆”,2009年被文化部授予“二级图书馆”。
  • 中文名: 万安县图书馆
  • 官网: 点击查看
  • 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凤凰路1号
  • 占地面积: 2019.09m2
  • 成立时间: 民国初期
  • 藏品数量: 11万余册
  • 开放时间: 08:00~12:00,14:00~18:00
  • 图书馆等级: 国家二级图书馆
详细介绍

基本介绍

万安县图书馆最初成立于民国初期,在县城孔圣门(今中共万安县委院内)左侧设图书馆,馆内有藏书室、阅览室、藏书近1000册。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政府在此基础上成立“县立图书馆”馆址设县立中学右侧今县委院内左后侧)面积40平方米,馆内设有阅览室和接待室。1950年8月,县人民政府在“聚华书店”旧址开办“万安县人民教育馆”,内设图书馆。1958年,万安水电站破土动工,“图书室”改称“万安县图书馆”(馆址建国路2号),与县文化馆并列挂牌,合暑办公。1962年县图书馆因万安电站停建又改为图书室,藏书2万余册。1966年“文化大革命”,图书室被砸,大部分珍贵线装善本、孤本图书被视为“封、资、修”,遭毁盗。1975年,图书室恢复工作,1978年11月,又改称“万安县图书馆”,仍与县文化馆合暑办公。1982年1月,图书馆独立办公,馆员5人,馆内有书库、资料室、借书室、阅览室,藏书1.69万册,资料721册,报刊1469册。1988年12月,图书馆迁至新建成的图书大楼(凤凰路与东门路相交)办公,大楼四层,建筑面积1280平方米,有书库、借书室、报刊资料室、综合阅览室、少儿阅览室,藏书3.25万册。

2012年底,县图书馆几经维修改建,现有面积2019.09平方米;藏书11万余册,工作人员12人,退休职工6人;副研究员1人,馆员4人,助理馆员4人;现有5人获得了本科文凭,获大专以上学历10人。图书馆业务全部实现自动化管理;现馆内设有外借室、报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少儿导读室、报告厅、综合活动室等阵地常年免费为广大读者服务,开展了电话借书、预约借书、送书上门等服务,年接待读者11万余人次。

在坚持搞好阵地服务的同时,县图书馆还在全县乡镇设立了图书流通站,并组织专人编辑分送《科技信息》、《报刊科技目录索引》等小报到农民手中;县图书馆结合读者的实际需求,向读者推出 “个性化信息推送服务”--“金牌”读者跟踪服务。服务对象为县重要学科专业、重要科研课题的教师医生、种养殖专业户、品学兼优贫困学生、留守儿童、优秀少儿读者等,对“金牌读者”进行了长期跟踪服务,此活动的多次被省、市电台新闻媒体报道。代表万安特色的“十八滩讲坛”也在2013年元月正式开讲,“十八滩讲坛”是万安县图书馆在免费开放大背景的前提下,整合利用全县公共文化资源设立的一个公益性讲坛,其目的在于为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公益性讲座、培训免费提供平台,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2008年被评为“江西省先进图书馆”,2009年被文化部授予“二级图书馆”。

实用信息

开放时间

借书室、报刊阅览室: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少儿阅览室:

星期二至星期五

下午:4:30-5:30

双休日、节假日及寒暑假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电子阅览室:

星期六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全年11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开放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入馆须知

万安县图书馆系对社会开放的公共文化场所,为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万安县图书馆倡导读者遵守社会公德、遵从文明守则,为共同建社会文明活动园地而努力。

一、读者入馆必须衣着整洁、端庄。外着内衣、拖鞋和赤脚者请勿入内。

二、读者随身携带物品带入楼区后须在指定地点存放。

三、维护公共场所安全,请勿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入馆。楼区内严禁烟火。馆区内吸烟须在指定地点。

四、婴幼儿须在成年人带领下方可进馆。

五、保持安静,请勿在楼区内大声喧哗、戏闹、追逐、吵架、斗殴。

六、爱护馆内一切公共设施,损坏公物按原价赔偿。

七、不得任意触摸、按动消防设施。如消防设施遭到人为损坏,对责任人送公安部门处理。

八、请勿在馆区、楼区内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果壳等污物;请勿在墙面、地面乱刻、乱画、乱贴、乱涂等。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九、车辆须按指定地点停放。

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办证须知

一、申办方式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军人证、护照、驾照、户口簿等),填写《万安县图书馆借阅证申请表》,选择相应的借阅证种类办理。每位读者仅能办理一个证。

二、借阅证类型及使用功能

借阅证 押金 使用范围及功能 外借 外借

类型 册数 期限

图 100元 1、可在本馆阅览室阅图书资料。 4册 30天

书 2、可在少儿室、借书室外借图书资料。

借 3、可在电子阅览室免费上网及查阅电子文献资料。未成年人每天上网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阅 4、可在本馆资料室及特藏室查阅文献。

证 5、可参加本馆举办的各种读书活动。

三、借阅证注册

图书借阅证每两年注册一次,免收注册费。

四、挂失、补办及退证办法

1、借阅证如不慎遗失,应立即到办证处办理挂失、补证手续。

2、补办图书借阅证的读者需将原借阅证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同时原借阅证无图书过期费方可办理。补办时须带本人有效证件和押金收据,并缴纳工本费5元。 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本,可续借一次,超期按每本每天0.10元收取超期费。

3、退办图书借阅证时须先还清所借图书、交清所欠费用,凭图书外借证押金收据退还押金,借阅证注销。

五、友情提示

1、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请勿转借。

2、请妥善保管押金收据,凭押金收据退还押金。

5、本办法自2012年9月1日起实施,解释权属万安县图书馆。

借阅须知

1、读者凭本人的图书馆借阅证,进入本室借、阅图书。除笔记本和文具外,其它物品请存入存包柜,严禁携带各种食品入室。

2、本室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入库时,请从代书板盒中拿取代书板,读者在书架前临时浏览 取下图书时,请将代书板插入该书所在位置,阅毕取回代书板,将书放回原位置。如果要借已阅图书,请把代书板取出,放回代书板盒内。

3、请读者自觉爱护图书,共同维护公共财产不受损害。不得撕页、拆页、污损、圈点或不办理借阅手续私自将图书携出室外,一经发现,将按馆赔偿规定处理。

4、读者查到需借图书后,到借书处把图书交工作人员办理图书借阅手续,本人从监测仪通道出去取所借图书。

5、读者借到图书后应立即检查,如发现勾画、批注、缺页、污损等情况,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加盖破损章,否则由借书者负责。

6、图书外借册数和期限 :每份借书证每次可借图书4册,借期30天。图书到期后仍需继续使用,拿借阅证和图书来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凡逾期所借图书,必须缴纳过期罚金。每过期一天,罚金0.1元/本。读者需交清罚金,方可重新享受图书馆服务。

7、保持室内安静,进入图书借阅室请将手机调至振动,请勿在借阅室接听电话或大声交谈。

8、保持室内整洁,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严禁吸烟。

9、读者应互相监督,共同维护图书馆公共秩序,争做文明读者。

违规处理

为了培养读者爱护图书馆文献资料的美德,保护国家财产免受损失,限制少数读者随意丢失或损坏书刊,特制定本规定。

一、遗失书刊的处理办法  

(一)赔书

1.图书丢失,可买同一版本或经同意后以新版图书赔偿,同时交纳2元/册的图书加工费或5元/册的期刊合订本装订费。

2.所赔图书不得为盗版图书,不得出版损毁、污染等状况。

(二)赔款

图书丢失且经努力仍无法获得同版图书进行赔偿,则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赔款:

收费(赔偿)标准

说   明

书价×20~40倍

解放前文献,最低20元

书价×10~20倍

解放后至1984年文献(含1984年),最低20元

书价×5~10倍

1985年至1994年文献(含1994年),最低20元

书价×2~5倍

1995年以后文献,复本1本的文献,最低100元。

书刊现价×10~50倍

遗失珍本、善本、线装书

说明:

1.书刊赔偿的具体倍数依馆藏复本多少计算;

2.遗失多卷书、丛书、连续出版物按全套全年总价值计算后依照上表所规定栏目倍数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其它卷册,合订本另收装订费5元;

3.凡赠送或交换等未标价的书刊资料,先由采访部门进行估价,再按上表所规定栏目倍数赔偿。

二、  损坏书刊的处理办法

损坏书刊指在图书资料上批字、改字、圈点、划线、污渍等。损坏书刊经修复可继续使用的,由损坏者负责修理费2—10元;损坏书刊无法修复(含窃换内容)的,由最后一位借阅者负责,按遗失书刊处理办法赔偿;

1.   污损的书刊,不影响其流通使用者,按1元/页处罚;

2.   污损的书刊,无法继续流通使用者,按遗失书刊处理;

3.   丢失或损坏书刊条形码,须支付1元/条加工费;

4.   本馆有权责令损坏书刊者作书面检讨,并通知其所在单位作进一步处理。

三、遗失、损坏光盘的处理办法

1.  若丢失或损坏光盘,读者应赔偿光盘工本及刻录费10元。

2.  若不能刻录和复制的则加倍赔偿。

四、偷窃书刊的处理办法

凡未办手续擅自拿书刊、资料离开规定的借阅室、阅览室和库室等区域,或撕剪书刊资料部分内容等,以偷窃书刊论处。偷窃行为一经发现,除追回原书刊资料外,再按原价15—20倍,甚至20倍以上罚款。必要时公之于众。情节严重者还报公安部门从严惩处。对举报有功人员,以罚金的一半予以奖励,并为之保密。

特色服务

1、《科技信息》惠农家:自1986年以来,万安县图书馆坚持“以人为本”,依靠馆藏科技资料丰富的优势,积极编印科技信息小报。《科技信息》小报每年四期,每期六百份,全部免费赠送给全县各自然村以上单位和种、养、加工专业户。图书馆工作人员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农时需要,从几十种报刊进行比较、筛选、摘录,编印的小报内容全、技术新、实用性强。近年来,他们收到农民所写的“服务成果”材料共有二十来份,深受广大百姓的好评。

2、金牌读者跟踪服务: 县图书馆结合读者的实际需求,向读者推出 “个性化信息推送服务”--“金牌读者”跟踪服务。服务对象为县重要学科专业、重要科研课题的教师医生、种养殖专业户、品学兼优贫困学生、留守儿童、优秀少儿读者等,对“金牌读者”建立详细的个人档案,并进行长期跟踪服务。此活动的多次被省、市电台新闻媒体报道。

3、十八滩讲坛:“十八滩讲坛”是图书馆在免费开放大背景的前提下,整合利用全县公共文化资源设立的一个公益性讲坛,其目的在于为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公益性讲座、培训免费提供平台,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4、免费电脑培训:自2006年电子阅览室开放以来,我馆每年不定期地选取不同的主题举办“计算机免费培训”, 每年培训四期。今年我馆的培训主题是“计算机基础培训”,主要面向没有电脑基础知识的读者,特别是老年读者。

建筑布局

楼层  功能房

一楼  报刊阅览室、残障人阅览室、幼儿导读室、值班室

二楼  行政办公室、电子阅览室、资料室1、资料室2

三楼  借书室、采编室、接待室、馆长办公室、副馆长办公室、综合活动室

四楼  少儿阅览室、资料室3、文献特藏室、报告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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