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绍
宝鸡市陈仓区图书馆原名为宝鸡县图书馆,始建于1950年,1978年单独建制,1987年建馆面积为1500平米,“5.12”地震受损后,易地重建新馆。
陈仓区图书馆始终以“一切服务读者”为己任,坚持传统图书馆与数字图书馆双轨并行发展的服务理念,努力为社会全体读者提供普惠、均等、公益性读书文化服务。全年免费开放阅览、借阅基本服务项目,免除办证费、存包费、上网费、资料查阅费等服务项目费用,提供馆内无线上网全覆盖,常年举办讲座、展览、培训、阅读推广等文化活动。在全区建立馆外借阅点18个、镇(街)图书室14个、农家书屋222个。全国文化共享工程覆盖1个支中心、14个镇(街)、1个社区服务中心、15个社区、238个行政村、1个特殊教育学校。配备了三辆流动图书服务车,面向农村、社区、学校、部队等场所延伸图书馆服务领域,以覆盖全区的公共文化服务,较直接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展厅展馆
新馆于2017年建成并使用,建筑面积3500多平米,设置有报刊阅览区、少儿借阅区、图书借阅区、特藏文献区、政府公开信息查询区、自修区、古籍室、地方文献室、视障阅览室、电子视听文献阅览室、基藏文献室、多功能厅、全国文化共享工程陈仓区支中心等16个服务窗口,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环境清新优雅,是居民文化休闲、全民终生阅读中心。
馆藏实力
截止2017年,馆藏文献14万册件;年订报刊200种;数字资源4TB;计算机80台;宽带接入100Mbps;阅览坐席450多个。
实用信息
读者证申办须知
一、申办条件
持本人有效证件(含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军人证、护照等)者均可办理。3-15周岁读者可办理少儿读者证。
二、类型和功能
1、普通读者证:借阅押金100元。每次可借中文图书2册,借期14天,可续借一次。
2、少儿读者证:借阅押金100元。每次可借中文图书2册,借期14天,可续借一次。
3、老年读者证、残疾读者证:借阅押金100元,年满65周岁的老年读者或持残疾证的残疾读者可以办理。每次可借中文图书2册,借期35天。
三、申办程序
1、填写《读者证申请表》。
2、将填好的《读者证申请表》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交办证处工作人员。
3、交押金后领取相应的读者证及交款收据。
四、注意事项
1、读者证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馆各项借阅规则和制度,自觉遵守。
2、对借阅书刊请妥善保管,如有污损或丢失情况,依照《陈仓区图书馆文献资料赔偿条例》进行处理。
3、读者证限本人使用,他人可代还图书,但不能代借图书。
五、挂失补办及退卡办法
1、读者证丢失后,请立即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押金收据到办证处办理挂失补证手续。补证需交纳工本费5元,补证后原证自行作废。
2、退证前需还清所借书刊,结清滞纳金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读者证、押金收据,退还押金。
3、退证时押金收据丢失者,持本人读者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满一周后持本人读者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填写《挂失登记表》,退还押金。
办证地点:陈仓区图书馆三楼服务台
办证时间:周日----周四9 :00—17:00
周一15:00—17:00
馆员职业规范
1、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树立“服务第一、读者至上“思想观念。
2、对待读者一视同仁,照顾老弱病残读者。
3、服务语言以“您”为首,“请”不离口,只用敬语,不用忌语。
4、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上岗着装整齐仪表端正。
5、主动向读者推荐新书、好书,热情解答读者咨询。
6、工作人员要爱护书刊,不与读者争看书刊。
7、保持借阅环境美观、安静,不大声喧哗,不干私活,不离岗位,减少读者等待时间。
8、读者和工作人员均须遵守馆内各项制度,工作人员遇到问题及时处理重要事宜及时请示汇报。
入馆须知
1、要衣着整洁。不穿背心、拖鞋入馆。
2、要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3、要举止文明。不在馆内争吵、打闹。
4、要保持安静。不在阅览室内喧哗、使用有声通讯工具。
5、要珍惜时间。不在阅览室内占座位、闲聊、睡觉。
6、要爱护公物。不污损建筑设施、毁坏书刊资料。
7、要遵纪守法。不做违反馆章馆规之事。
8、要自尊自爱。不做有碍人格和观瞻之举。
免费开放时间
(试运行)
周日至周四9:00--17:00
周一上午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
周五周六闭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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