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行榜ABC

当前位置:排行榜ABC > 城市人文榜 > 正文

武平县图书馆

时间:2024/11/22 15:38:37 15200票数:31投他一票#日剧#
武平县图书馆成立于1984年,大楼位于平川镇政府路05号,建筑面积1614平方米。馆内设有:采编室、工具书资料室、地方文献室、图书外借室、报刊阅览室、过报刊查阅室、青少年阅览室、多功能厅、电子阅览室、幼儿绘本书屋、市民服务中心阅览室等服务窗口。现有馆藏纸质图书约9万册,电子图书10万册。
  • 中文名: 武平县图书馆
  • 官网: 点击查看
  • 地址: 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平川镇政府路5号
  • 成立时间: 1984年
  • 藏品数量: 9万册
  • 服务宗旨: 读者第一,服务至上
  • 开放时间: 08:30~18:00(周一下午闭馆)
  • 图书馆等级: 国家三级图书馆
详细介绍

基本介绍

武平县图书馆成立于1984年,大楼位于平川镇政府路05号,建筑面积1614平方米。馆内设有:采编室、工具书资料室、地方文献室、图书外借室、报刊阅览室、过报刊查阅室、青少年阅览室、多功能厅、电子阅览室、幼儿绘本书屋、市民服务中心阅览室等服务窗口。现有馆藏纸质图书约9万册,电子图书10万册。开通了移动客户端,实现了在移动终端阅读和查询的功能,有“武平县移动图书馆”“域·期刊”、“歌德电子借阅机”、“文化一点通”、“少儿学习一体机”等数字资源,推出了图书馆微信公众号。

一直以来,我们恪守"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办馆宗旨,努力改善办馆条件和加强基础业务建设。一年365天全免费对外开放,积极举办各种阅读推广活动,致力于推进全民阅读。

展厅展馆

图书馆一楼:多功能厅、道德模范人物事迹展览室、幼儿绘本屋、电子阅览室

图书馆二楼:阅览室、少儿阅览室

图书馆三楼:外借室

图书馆四楼:工具书资料室、地方文献室、采编室

图书馆五楼:过报刊查阅室

市民服务中心:市民阅览中心:(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实用信息

开馆时间

星期一 :8:30--12:00,下午闭馆:业务学习和整理内务。

星期二至周日:8:30--18:00

法定节假日:9:00--11:30    14:30--17:00

乘车路线:可乘3、5路公交车紫金大酒店站下车或3路公交车教育局站下车。

入馆须知

★  本馆实行免费阅览,凭证外借;

★  读者在本馆查阅文献时,提倡文明阅览,从书架取书时,每次限取一本,阅毕请主动归架或交由工作人员归架,不能随意乱放。

★  有需复印本馆资料者,须经本室工作人员同意,办理复印手续,并在工作人员指定的时间内归还。

★  凡已办理借书证的读者,均可凭证办理外借。

★  读者借书前应认真检查图书完好程度,发现有划线、批注、涂画、撕割、残缺等污损情况,应向工作人员说明,工作人员辨认后,盖上污损章,否则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由借者负责,并照章处理。

★  读者外借图书应按时归还,逾期未还者,暂停其借阅权直至归还,并照章处理。

★ 书刊遗失赔偿按各室规定。

办证须知

一、办证地点: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电话:0597-3333222)

二、办证时间:8:30至18:00

三、持有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均可办证,读者可根据需求自选押金档次。

1、押金按50元?100元?150元?200元四种方式收取,每种方式读者自愿。

2、借阅图书、期刊本数:借阅本数按收取押金的多少借阅

①、 50元押金者: 期刊一本,或图书一本,总数一本 。

②、 100元押金者:期刊二本,或图书二本,总数二本。

③、 150元押金者:期刊三本,或图书三本,总数三本。

④、 200元押金者:期刊四本,或图书四本,总数四本。

(过刊按图书册数计算)

借阅期限

一、杂志:7天,图书21天。可续借二次,可本人到馆续借或电话续借(联系电话:0597-3333222),也可登录武平图书馆网站( http://www.wpxtsg.com )、武平县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平台、武平图书馆“移动图书馆”APP平台续借。

二、借书证丢失应及时到一楼服务台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的一切记录均由本人负责)。

三、补证、换证规定:

1、挂失后如要补办借书证,可凭有效证件到一楼总服务台补办,补办时需交新证系统费5元。如找回旧证又已补证的,按新证登记,旧证不予恢复。

2、读者借书证如损坏无法正常使用,须持旧证到一楼总服务台办理新证,并交纳换证费5元。  

遗失赔偿

1、遗失本馆图书,应以完全相同的同版新书(或经同意后用新版书)抵赔。

2、如无法以新书抵赔,丢失的图书借期已超过20天仍未找到,可办理赔罚手续。赔罚款根据原书出版年限、价值不同,按遗失图书定价的倍数计算。具体规定如下:

(1)1950年至1989年出版的图书文献资料,若馆藏中还有复本的按原价的5倍赔偿;若属馆藏孤本,则按原价的10倍赔偿。

(2)1990年以后出版的图书文献资料,若馆藏中还有复本的按原价的2倍赔偿;若属馆藏孤本,则按原价的5倍赔偿;

(3)多卷册的图书或期刊,单册有定价的按单册定价确定赔偿标准;单册无定价的按全套定价标准进行赔偿。且未遗失的卷册仍属国有资产,不交还读者。

(4)珍本、孤本、外文原版书按原价的10倍赔偿;

(5)字典等工具参考书按原价的5倍赔偿;

(6)成套图书(不论丢失几本)按成套价格赔款,珍本、孤本图书按成套价格3倍赔款;

(7)遗失期刊单行本按该刊当年合订本价格赔偿,遗失合订本按合订本价格的5倍赔偿。

3、应赔偿的图书应在图书到期后的20天内赔偿,逾期继续按日核收过期罚款。

4、以现金赔偿的丢失图书找到后,在本馆尚未注销该书,赔款尚未上交财政前,可以办理退款。

本百科内容由用户精灵世界整理上传,当前页面所展示的词条介绍涉及宣传内容属于注册用户个人编辑行为,与【武平县图书馆】的所属企业/所有人/主体无关,网站不完全保证内容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也不代表本站立场。内容仅为介绍词条基本情况,想要了解更多请到官方平台。若该内容有影响到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unfei999@163.com

以上手机版 武平县图书馆 小编为您整理武平县图书馆的全部内容
更多相关词条

更多>>

点击查看 城市人文榜 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