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馆概况
图书馆的前身分别是1938年成立的西北工学院纺织系资料室、1960年成立的陕西工业大学纺织系资料室、1972年成立的西北轻工业学院纺织系资料室。1979年成立西北纺织工学院图书馆,2006年随学校更名为西安工程大学图书馆。
图书馆由金花校区老馆和临潼校区新馆两部分组成,总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阅览座位近5000席。设有文献建设部、图书流通部、信息咨询部、信息技术部、馆办公室五个部(室),现有工作人员71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26人,中级技术职称和大学以上学历人员30人。两馆均采用收藏、外借、阅览、咨询一体的全开放式管理模式,周均开放时间102小时。
图书馆建馆时继承了大量的珍贵文献,又经过多年的不断积累和补充,目前已累积收藏各类印刷型文献近160万册(件),拥有中外文印刷型和电子期刊3.2万种,中外文数据库60余种。逐步形成了以工为主,纺织、印染、服装艺术为特色,理、工、管、文相结合的多学科、多种文献载体并存的资源保障体系。尤以早期纺织文献、本校学位论文、姚穆院士文库和机构知识库为特色。
图书馆自1984年即进行计算机的应用及数据库开发工作,至1995年图书馆实现了计算机管理。目前采用“汇文”图书馆集成管理系统,并与校园网、Cernet和Internet实现千兆连接,为学校教学科研提供24小时方便快捷的网络服务。此外图书馆自1986年以来还一直承担着全校的《信息检索与利用》课程的教学工作。
为了便于读者借阅、查询和利用图书馆的资源,2012年图书馆购买了自助借还机,2015年引进了超星中文发现系统和Summon外文发现系统,并嵌入了百度学术搜索,实现了数据库和互联网资源的一站式检索。除了校内访问,读者还可以通过图书馆微信公众平台查询书目、续借图书;通过移动图书馆发现和传递学术资源;通过VPN和Shibboleth认证服务等多种途径实现校外访问。
图书馆以入学和毕业两季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新生入馆教育和数字资源宣传活动,利用“读书月”、“毕业季”、文献检索课、读书交流会、数据库宣传周、社交媒体、投稿指南、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将阅读推广和教育培训活动贯穿全年,培养读者的信息素养和人文情怀。
随着数字图书馆的深入发展,图书馆适时调整阅览布局,增加阅览座席,改善阅览环境,将“以馆藏为中心”馆舍分割的空间格局,扩展到大厅和回廊,增设自习区、休闲区、视听区、展示区,努力为读者营造一个宽松、安静、舒适的学习空间、展示空间和交流空间。
图书馆历来重视文献与学术交流,与国内图书情报界保持着广泛的联系,通过多渠道共建、共享和共知社会资源。图书馆是中国高等学校文献保障系统(CALIS)和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中心(CASHL)的联盟成员,CALIS三期应用服务优秀示范馆,师生可以通过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服务获取全国高校成员馆、国家科技图书馆、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香港高校图书馆和韩国教育信息研究中心的全文资料;图书馆也是全国纺织院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常委馆,与国内纺织院校之间有固定的资料和文献目录交换关系;图书馆还是陕西省高校图工委的理事单位,与陕西地区高校图书馆保持馆际互借和资源共享的关系。
为不断提高为教学科研服务的质量,学校成立有“图书情报委员会”和“图书馆藏书建设顾问组”,其成员定期听取图书馆的工作汇报、审议图书馆的工作计划、反映师生对图书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讨论学校图书情报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向校领导提出改进图书情报工作的建议。同时为了加强与教学科研一线的交流与沟通,图书馆专门成立了信息咨询部,为学校的学科、职能处室和决策机构提供有针对性的信息服务。
作为学校支撑教学科研的信息资源中心,图书馆始终围绕学校教学科研中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图书馆发展战略。坚持“提高资源质量,提升服务质量,严格业务管理”的指导思想,根据学校专业设置以及人才培养目标,不断优化馆藏结构、拓宽为教学科研服务的范围。“互联网+”环境下,图书馆信息资源与服务具有了新的时代特征。图书馆将不断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以用户需求为中心,以资源、环境和服务为支撑,构建一个快捷的信息服务团队,创建一个开放获取的学术信息服务环境。
服务指南
读者须知
1、校内读者请凭本人借阅证(一卡通)从门禁通道验证入馆,借阅证件(一卡通)仅限本人使用。外单位人员凭介绍信或馆际 ?
互借证入馆。出馆时请走图书检测仪通道,不得绕行。如监测器鸣响,配合保安人员检查。
2、读者言谈举止要文明礼貌,衣着整洁,勿穿背心、非制式短裤、拖鞋等入馆。
3、请保持馆内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打闹,入馆后请将手机和移动设备调至震动档。
4、请自觉维护环境卫生。馆内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禁止携带食品、饮料进入阅览室。
5、图书馆属国家一级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吸烟、用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馆。
6、请爱护书刊资料及馆内的一切设施。严禁在桌椅,书架、门窗、墙壁上涂抹刻画。
7、请读者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配合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8、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予以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借阅须知
1、书刊资料借阅制度
(1)借阅证(一卡通)仅限本人使用,若转借、代借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若证件丢失,应及时到图书馆流通部(学校卡务中心)登记挂失,然后申请补办证件。
(2)工具书、特藏书、样本书、现期期刊及资料限在馆内阅览,概不外借。
(3)图书馆所有馆藏文献全部实行开架借阅,读者进入各书库、阅览室要主动了解有关须知,遵守有关规定,不明之处可向工作人员询问。
(4)中、外文现过刊暂定为室内阅览,有特殊需要可凭本人借阅证(一卡通)办理复印手续。(复印资料须当班归还)
(5)读者所借阅书刊资料,须加以爱护,不得圈点,批注、涂画、剪页、丢失,如发现上述情况,依据学校〝书刊资料逾期污损、丢失赔偿办法〞处理。
(6)特藏文献阅览室及经纬阁因其收藏文献的特殊性,暂不对外开放,如因教学、科研需要进入查阅,可由学院出据证明,经图书馆馆长批准后,方可入内查阅。
(7)集体借书:仅限毕业设计所需参考工具书,根据库藏册数及使用班级学生总人数合理分配,由各班学习委员到流通部统一办理借书手续,所借之书,由借书本人负责保管,丢 ?失、损坏依据学校〝书刊资料逾期污损、丢失赔偿办法〞处理。
(8)影印外文书刊、限国内发行的内部资料一律不得携带出国,私自带出者,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2.借书
(1)凡属省高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成员馆人员,可持省高校图工委所发《通用借书证》及本人证件借阅图书,每次限借图书一册,借期一个月,实行无偿服务。
(2)凡借书者一律按规定日期归还,每逾期一日,每册收取滞纳金1.00元,并停止借阅。
(3)如有污损、丢失书刊资料者,按本馆有关规定赔偿。
3.阅览
(1)凡持省高校图工委所发的《通用借书证》来馆查阅书刊资料者,请在有关阅览室进行登记后可入室查阅,免收查询费。
(2)凡未持《通用借书证》需查阅资料者,请在图书馆流通管理处登记并抵押身份证件后方可在图书馆书刊或检索数据库,免收查询费。
(3)各阅览室不予外借的图书资料,图书馆可提供复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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