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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盘锦市群众艺术馆

时间:2024/9/16 2:04:13 15200票数:31投他一票#日剧#
盘锦市群众艺术馆成立于1985年,为纯公益类文化事业单位,座落在兴隆台区双兴中路30号。现拥有一支由美术、书法、摄影、声乐、器乐、戏剧、曲艺、主持、文学创作、理论调研等专业艺术人才组成的群众文化工作队伍,每年有十余项业务成果获省级和国家级奖励。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市群众艺术馆每年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数十次,现已成为党的方针政策文艺宣传中心,群众文化辅导培训中心,群众文化活动中心,文化艺术研究中心和对外文化交流中心。
  • 中文名: 辽宁省盘锦市群众艺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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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双兴中路30号(文化大院)
  • 成立时间: 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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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介绍

    盘锦市群众艺术馆成立于1985年,为纯公益类文化事业单位,座落在兴隆台区双兴中路30号。现拥有一支由美术、书法、摄影、声乐、器乐、戏剧、曲艺、主持、文学创作、理论调研等专业艺术人才组成的群众文化工作队伍,每年有十余项业务成果获省级和国家级奖励。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市群众艺术馆

    每年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数十次,现已成为党的方针政策文艺宣传中心,群众文化辅导培训中心,群众文化活动中心,文化艺术研究中心和对外文化交流中心。

    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和各类知识性、技能性活动,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创作及欣赏,普及全民美育教育;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开展时事政策宣传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普及科学文艺知识;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收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艺术遗产,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盘锦市群众艺术馆连续7年承办了《鹤乡之夏》广场系列活动,为市民演出100余场,表演各类节目1300余个,参加演出的业余、专业演职员5000多人次,观众达40余万人,以其空前的规模,轰动的效果,丰富的内容,独特的享受,成为百姓的文化盛宴和我市具有特色的文化品牌。馆内创办的《盘锦文化》和 《香稻诗报》,在20余年的办刊过程中为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全市群众文艺创作水平,起到了极其重要的阵地作用。在美术、书法、摄影、戏剧、器乐、文学创作等方面已形成强大的专业优势。

    盘锦市群众艺术馆先后荣获辽宁省“文明单位”,辽宁省“社会文化先进集体”,辽宁省“档案管理先进集体”和“国家二级群众艺术馆”等称号。

    盘锦市艺术馆始终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与时俱进,实施文化创新,为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为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正在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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