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绍
东阿县图书馆始建于1979年9月(原位于商业街125号,工商银行东临),由于老馆设施陈旧、设备老化,面积狭窄、藏书空间有限,造成图书知识断代,满足不了广大读者对文化的日益需求,因此,东阿县委、县政府为提高全民综合素质,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投入巨资新建设了一处大型公共图书馆。2013年10月,该馆被文化部评定为国家一级图书馆。是年7月,本馆又被中共聊城市委宣传部、聊城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首批为“聊城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单位。
展厅展馆
图书馆新馆坐落于美丽的喜鹊广场,占地面积1.73公顷,建筑面积7158.4平方米,地上4层,高18米。2010年2月开工建设,2012年末投入使用。于东阿县展览馆、东阿县规划馆互为犄角,恰相映衬,共同构成东阿县城市文化地标。
图书馆大楼分为东西两厅,东厅设有书库、期刊阅览室、业务辅导室、艺术展厅、尼山书院、办公区;西厅设有“于氏书苑”、多媒体教室、儿童借阅室、图书借阅室、电子阅览室、采编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国学讲堂等。
馆藏实力
本馆设计以惠及民生,造福后代为理念,馆舍功能齐全,监控、消防配套设施完善。现藏书25万册(套),上架纸质图书18万余册、电子图书5万种、报刊370余种、科教光盘近4000张、计算机130余台、触摸屏电子阅报机2台、书目检索机1台、读者自助借还机1台,读者自修坐席300余个,配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中心机房,是一个集现代化、智能化、数字化于一体的大型公共图书馆。是我县城乡居民吸纳知识,陶冶性情的美好去处。
实用信息
读者须知
一、本馆免费向广大读者办理借阅证,需持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均可办理。
二、读者进图书借阅室或期刊阅览室首先到存包处存放个人携带物品,不能将包带入借阅室内。
三、凭本馆借阅证借阅图书,无证者不得入内。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四、入室后须先向室内工作人员交验本人借阅证,并领取代书牌,方能上架拿取图书。正确使用代书牌,应始终将代书牌插在被抽取读物的位置,以防止读物放置乱架。办完借阅手续后,将代书牌交给工作管理人员。
五、每个借阅证可外借图书1册(含杂志),借书期限为15天;到期未看完者,须持证到馆内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为15天。
六、爱护图书,不得丢失、撕剪、污损。借书时请当面检查,发现有缺页或污损应及时声明,以明确责任。如不声明者,还书时发现新出现的缺页或污损,由读者自负。并视其损坏程度按书价处以30% 以上罚款或赔偿。丢失及完全破损的图书须购原书或按原书价2--5倍赔偿。无故污损图书内的机读条形码、书标者赔偿5元。窃书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七、读者应自觉遵守本馆管理制度,做一个文明的读者。
办证指南
一、本馆免费向广大读者办理借阅证,需持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均可办理。
二、每个借阅证可外借图书1册(含杂志),借书期限为15天;到期未看完者,须持证到馆内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为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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