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绍
滨州市图书馆始建于1979年,是由滨州市政府设立、为公众服务的公益一类文化机构。新馆位于黄河十二路662号,紧邻中海公园、市民广场、奥林匹克中心,四周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市图书馆是一座现代化的综合性公共图书馆,实行“藏、借、阅一体化”的服务模式,全面更新了服务设施,为广大读者提供图书借阅、报刊阅览、电子视听文献阅览、网络信息查询、讲座报告会、音乐、电影欣赏等公益性文化服务,并实现了无线网络全覆盖。在业务管理与服务中采用Interlib智能图书管理系统与RFID相关设备结合,实现了自助办证、自助查询、自助借还等服务。
为了营造全覆盖的阅读环境,我馆广泛设立图书馆(室、点),大力支持基层图书馆的创建或重建,不断为乡村图书室捐赠图书,并开展丰富多彩的阅读活动,延伸了我馆的服务内容,更大程度上满足了市民多样化的文化需求,收到了良好的服务效果和社会赞誉。
市图书馆作为滨州市文化的新地标,将以其特有的零门槛、大众化和现代化为广大市民带来全新的阅读体验。在未来的发展中,市图书馆将始终本着“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宗旨,勇于创新、开拓进取,为广大读者打造一座集优雅环境、优良设施、优质服务于一体的多功能现代化图书馆。
馆藏实力
市图书馆在藏书特色上注重综合性、公共性和地方性,内有上架新书12万册,报纸50余种,期刊杂志800余种,全部实行开架借阅的管理模式。馆藏文献中包括许多珍贵的典籍及史料,如《四库全书》《渤海日报》等,地方文献也已初步形成规模。同时,我馆积极推进共享工程和数字图书馆建设,并配备了丰富的数字资源,包括《超星网络图书馆》《中国知网》《中国考试数据库》等网络数字资源,其中《超星网络图书馆》面向我市城(区)全部网络用户免费开放,内有2000万册电子图书及各类期刊、报纸、论文等,充分满足了读者获取信息资源的需求,初步形成了一个以信息服务为重心的全方位、多层次、开放式的文献信息服务体系,开启了全民阅读的新模式。
实用信息
开馆时间
周一上午闭馆整理内务;
周一下午12:00—17:00
周二至周日8:30—17:00
(法定节假日期间,正常开馆)
入馆须知
1、自备书刊、包袋等物品请存放于存包柜;
2、读者应衣着整洁,举止文明;
3、不得酒后入馆;
4、不得在馆内吸烟、随地吐痰;
5、不得在馆内喧哗,不得在服务区室内接打电话、饮食;
6、不得带宠物入馆。
办证及借阅
办 证 须 知
首次入馆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大厅自助办证机进行注册,注册流程如下:
1、将本人身份证放至读卡处;
2、在屏幕点击办证;
3、输入个人手机号码;
4、办证完成,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出生年月日(8位)。
读 者 须 知
为维护图书馆的良好服务秩序,读者应自觉遵循如下规定:
1、首次入馆须持本人身份证到自助办证机进行注册;
2、每位读者限借3册图书,最长借期为60天;
3、借阅时应检查图书是否有撕页、污损等情况,发现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自备书刊、包袋等物品请存放于存包柜;
5、读者应衣着整洁,举止文明;不得酒后入馆;不得在馆内吸烟、随地吐痰;不得在馆内喧哗,不得在服务区室内接打电话、饮食;不得带宠物入馆。
借 阅 规 则
1. 持本人身份证到大厅自助办证机注册;
2. 到借阅区选择图书(每位读者限借3册图书,最长借期为60天);图书到期前可办理续借一次,续借期为30天;
3. 持本人身份证到自助借还机办理借还书。
通借通还服务规则
为了方便读者,提高馆藏图书利用率,本馆实行图书通借通还服务,这一服务包括“通借”和“通还”两个方面,“通借”是指读者可以在任一成员馆借阅所有成员馆的图书,“通还”是指读者可以在任一成员馆归还所有成员馆的图书。读者借还本馆图书,与以往一样正常借还。本馆读者对非本借书地图书的借还的具体服务规则如下:
1、滨州市图书馆、邹平县图书馆、博兴县图书馆、无棣县图书馆、惠民县图书馆纳入首批通借通还范围。
2、服务对象
对满足通借通还协议的所有成员馆的已注册读者。
3、办理地点
各成员图书馆流通人工服务台。
4、服务范围
通借通还各成员图书馆的图书流通部室。
5、非本借书地图书的借阅规则
(1)借阅非本借书地的图书必须是在本馆无馆藏或馆藏图书已借完,且其它成员馆的馆藏图书呈“可借”、“在馆”的状态。
(2)借阅非本借书地的图书申请者的个人借阅册数尚未达到规定数量且没有足以影响借阅权限的违章记录。
(3)办理非本借书地的图书借阅的时间:周二至周日,上午9:00---17:00。提交非本借书地图书借阅申请当天不能办理借阅手续。
(4)借阅册数:申请有效期内最大申请册数3册。
6、其他借阅须知
(1)请爱护文献,借书前请自行检查该图书有无污损或缺页等情况,发现问题应向工作人员说明。
(2)图书归还时,由接收馆检查文献是否完整、被污损。如遇所借文献及相关附件有污损、丢失等情况,请读者到借阅该书的图书馆按其规定的图书遗失、污损赔偿办法处理。
(3)借书证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延期,退换证等问题需到借书证所属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
(4)读者应遵守各馆具体借阅规定,爱护图书、文明借阅,禁止勾画、污损、剪裁、撕页、卷曲等。
(5)请读者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诚信借阅。
本服务规则最终解释权归滨州市图书馆、邹平县图书馆、博兴县图书馆、无棣县图书馆、惠民县图书馆所有。
本百科内容由用户岁月静好整理上传,当前页面所展示的词条介绍涉及宣传内容属于注册用户个人编辑行为,与【滨州市滨城区图书馆】的所属企业/所有人/主体无关,网站不完全保证内容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也不代表本站立场。内容仅为介绍词条基本情况,想要了解更多请到官方平台。若该内容有影响到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unfei9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