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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

时间:2024/11/22 17:11:31 15200票数:31投他一票#日剧#

新疆自治区图书馆始建于1930年8月,原名新疆省立图书馆,1949年10月改称新疆省人民图书馆。1955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省人民图书馆改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并于1958年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建成了建筑面积为2300M2的新馆大楼。1986年7月24日在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号破土兴建新馆大楼。新馆占地55亩,总建筑面积24700平方米,设计藏书容量300万册,阅览席位2500个。新馆大楼终于于1999年10月23日正式竣工开馆。

  • 中文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
  • 官网: 点击查看
  •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78号
  • 成立时间: 1930年08月
  • 藏品数量: 110余万册
  • 开放时间: 10:30~21:30
详细介绍

基本介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是自治区级综合性公共图书馆,是向社会公众提供文献信息服务的学术性社会文化教育机构,是全区公共系统的中心图书馆,是全疆科学、教育、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领导。

馆藏实力

新疆图书馆在50年代藏书仅为9万余册,经过40多年的建设与积累,藏书建设有了较快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以石油化工、煤炭、农业、畜牧、轻工、有色金属为重点的,以少数民族文献及新疆地方文献为特色的藏书体系。截止1999年底,共有藏书114万余册,其中汉文图书18.8万种75万余册,民文图书(维、哈、蒙、克尔克孜、乌孜别克等文)1.5万种10万余册,外文图书(俄英、日文)2.3万种11万余册,古籍6万册,中文期刊连续种数5216种、4万余册,中文报纸连续种数473种、8万余册,地方文献3千6百种、1万余册。

新疆图书馆成立于三十年代,至新疆解放时藏书仅一万八千余册,后因故损失,所剩图书寥寥无几。建国以后,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图书馆事业有了较快的发展,2013年,新疆图书馆总藏书量近130万册,其中:

1、纸型文献资源(110余万件册);汉文普通图书70万册、民文图书12万册、外文图书21万册、古籍图书8万余册、少儿图书10余万册。汉文报纸315种、期刊2050种;民文报纸41种;期刊101种;少儿报纸115种、期刊225种;海外(中文、外文)报纸22种、期刊38种。每年新增韩文图书6000余种、少数民族图书1000余种。

2、电子文献:清华同方中文期刊库2005、2006年资源,包含理工、农业、医卫、电子与信息、文史哲、政治军事法律、政治与管理、教育社科类等2654678篇文章。资源共享网上资源分为农村版和社区版。农村版资源包括:缤纷舞台22部视频舞台艺术;小戏集锦包括70多部视频地方小戏;名家讲坛包括20多部视频讲座;网上期刊包括20多种全文期刊。社区版资源包括:缤纷舞台22部视频舞台艺术;名家讲坛包括40多个视频讲座;网上书箱包括社会公益捐赠图书493部;社会机构提供图书1886部;老电影包括6部抗战影片。电子图书20万册。

实用信息

读者须知

1. 本馆图书免费借阅,凭证外借,在不超过押金的前提下,您可以按自己读者证的类型外借图书2册。

2. 外借图书,每次借期28天,请您记清期限,按时归还。

3. 每次取阅图书不超过2册,阅毕请放回原处或书车上。

4. 除笔记本和文具外,其他物品请寄放于存包处。

5. 图书到期可续借一次,借期从续借期开始,仍为28天,可电话或网上办理续借预约手续。

6. 借书时请认真检查,如发现缺损、涂污向工作人员及时说明并做相应处理。

7. 请妥善保管所借图书,逾期、损坏及遗失图书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8. 请爱护图书,不对图书圈画、批注、裁割和撕损。

9. 请保持馆内安静和整洁。

10.如遇疑难或需要其他服务,请咨询工作人员。

办证指南

1.读者信息管理卡办理办法:读者凭身份证、军官证、老年证、残疾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免费办理读者信息管理卡。

2.读者信息管理卡遗失,可凭有效证件和押金收据进行补办。

3.办理图书外借需缴纳押金50元。

4.读者信息管理卡两年到期需审验。

注:1.在换证期间,读者可持原证件借阅图书;

2.持有效证件免费阅览。

免费开放项目

一、空间设施场地:

阅览室:汉文报刊阅览室、民文文献借阅室、少儿文献借阅室、工具书阅览室、盲文阅览室。

外借处:汉文社科图书借阅室、汉文自科图书借阅室、少数民族文献借阅室、少儿文献借阅室。

其他:自修室、报告厅、临时展厅。

二、服务项目:

文献借阅室:现报现刊阅览、普通类图书外借和阅览、电子资源网上浏览、数字资源阅览(如本馆购买使用权的数据库、自建数据库、光盘、图书期刊附赠光盘等其他试听资料);

检索与咨询:文献检索查询、读者咨询并帮助读者充分利用本馆资源提供各项指导;

定期组织各类公益性讲座和展览;

免费开展基层业务辅导;

免费开展流动服务:在条件具备的分管和流动站服务。

免费为弱势群体和残疾人读者上门服务

三、辅助性服务:

全面取消办证、验证费用、上网阅读费、存包费用等。

开放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4月15日——10月14日

服 务 窗 口:10:30——21:30

职 能 部 门: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5日——次年4月14日

服 务 窗 口:1:30——19:30

职 能 部 门:

上午:10:30——14:00

下午:15:00——19:30

注:

1.全年每天开放;

2各阅览室开放时间请见大厅内详表;

3.星期五下午为整理书库时间;

4.以上均为北京时间。

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78号

历史沿革

新疆自治区图书馆始建于1930年8月,原名新疆省立图书馆,1949年10月改称新疆省人民图书馆。1955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省人民图书馆改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并于1958年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建成了建筑面积为2300M2的新馆大楼。

1986年7月24日在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号破土兴建新馆大楼。新馆占地55亩,总建筑面积24700平方米,设计藏书容量300万册,阅览席位2500个。新馆大楼终于于1999年10月23日正式竣工开馆。

新疆自治区图书馆现有汉、维、哈、回、蒙、柯等6个民族的工作人员77人。其主要机构有:馆长办公室、人事保卫科、行政科、采访编目部、汉文外借部、报刊阅览部、民文文献部、外文文献部、参考咨询部、古籍特藏部、电子文献部、研究辅导部。

建筑布局

机构设置

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全馆的财务、人事、文书、行政等方面的管理和业务统计,以及全馆设备管理,协助管领导做好宣传、安全等工作。

地点:本馆一楼、二楼

采访编目部

负责全馆汉文图书文献的征订、采访、征集等馆藏建设工作,并组织实施对馆藏文献的分类、编目等加工整理工作。

地点:本馆一楼

读者咨询服务部

负责图书馆借阅的办理和文献的复制,接受、处理和读者的咨询,进行课题服务。

地点:本馆一楼

技术部

负责全馆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自治区图书馆网站的构建和管理,以及全馆现代化设备与技术支持等工作。

地点:本馆二楼

汉文流通部

负责汉文普通图书的外借工作,开展个人借阅、集体借阅等项目,负责对普通图书的修复和保管。

地点:本馆二楼

汉文报刊部

负责现汉文报纸和期刊的订购、加工、整理、保存及相关二次文献的编制,满足读者对汉文报刊的查阅和咨询需求。

地点:本馆一楼

民文文献部

负责新疆少数民族文字图书、报刊的采编、加工、保存、借阅及组织读者活动,进行参考咨询。

地点:本馆三楼

古籍部

负责对古籍图书的收集、加工、整理、保护,并为读者提供查阅等相关文献服务。

地点:书库五楼

地方文献特藏部

负责对新疆地方文献的收集、整理和开发利用及保护工作。另外,承担对不同文种工具书、艺术类图书的加工整理和阅览咨询工作。

地点:本馆三楼少儿

馆负责

少儿图书、报刊的借阅工作,组织开展“少儿图书 银行工程”等各种有益的青少年读书、学习活动。

地点:本馆四楼

研究辅导部

承担图书馆学研究,图书馆之间的协作与协调,社会教育与管理,图书馆学专业期刊的编辑与发行。

地点:本馆二楼至三楼的夹层间

文电干校少数民族分馆

为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群众提供报刊、图书的借阅服务,开展读者咨询活动。

地点:乌市团结路72号文化艺术电影干部学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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