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绍
三国时期,曹操南征,曾许愿:“若有先至乌林者,尝食红烧野鸭”。
元末,农民领袖陈友谅率千人过黄蓬山,曾用熬过糖的土罐加热野鸭犒劳士兵。
清末民初,湖北省直辖市新堤(解放后设为洪湖市首府)八大酒楼之中的“杏花”、“德华”酒楼以"红烧野鸭"出名,闻名全国。
1932年,新堤名师马家年在汉口沔阳饭店悬牌“红烧野鸭大王”,并与汉剧名流余洪元产生“名家相惜”之说。
解放后国营洪湖人民餐馆洪湖传统餐饮大师盛先典重塑红烧野鸭的标准制法,并收入1978 年《中国菜谱》、1983《中国名食指南》。
菜品特色
本菜品外观光泽红亮,烹调精细,内部肉质肥嫩香酥;鲜甜爽口,甜中带咸,具有独特浓厚的洪湖新堤湖香风味。
制作方法
食材
红烧野鸭以青头对鸭作原料为佳。
主料:青头鸭 1 只;
配料:姜 25 克、葱 1.5 克、白糖 200 克、蒜 25 克、料酒 100 克,盐 10 克。
做法
历代" 红烧野鸭 " 制作者不断传承湖北洪湖地区独特的制作工艺。
1、将整理后的全鸭切成 36 块;
2、将鸭块下锅炸、上色,至八成熟时捞出,去骨渣和铳子;
3、锅置大火上,放入炸好的鸭块,以及生姜、酱油、蒜、料酒、盐等调料,加清水焖约一小时,放白糖烧至能拉丝时,起锅装盘时,拼成野鸭在湖中水面本息的形态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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