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1、地形地貌情况:赫章县处于云贵高原乌蒙山脉中段的黔西北高原向黔中高原倾斜过渡地带,属黔西北典型的喀斯特岩溶山区,是贵州西部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地势西南部和北部较高,东部较低。最高峰(小韭菜坪)海拔2900.6米,最低点(刹界河)海拔1230米,平均海拔1996米。境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喀斯特岩溶地貌分布较广,为典型的山区地形。主要特点:山峦起伏,云雾缭绕,海拔高差大、切割深、地形破碎、谷地狭窄、山坡陡峻,地貌类型多样;养殖区域远离城市、工业区及交通主干道,隔离条件好,环境无污染。
2、土壤情况全县耕地面积163.84万亩,其中稻田4.22万亩,旱地159.62万亩,耕地大部分分布在海拔1500~2000米之间。全县粮食作物主要以玉米、马铃薯、小麦为主,杂粮类有芸豆、大豆、荞类等,部分乡镇生产水稻。土壤以黄棕壤、黄壤、紫色土、石灰土为主,其中黄棕壤占51.58%、黄壤占18.51%,紫色土占12.01%、石灰土占7.92%。土壤偏酸性,PH值4.3~8.1。
3、气候条件:赫章属暖温带温凉春干夏湿气候区。全年太阳总辐射量3896.6兆焦耳/平方米,日照时数为1260.8~1548.3小时,日照百分率平均33.1%。气温日差较大、年差较小,年均气温10℃~13.6°C,无霜期206~255天,年降水量785.5~1068毫米,平均湿度70%以上。养殖区域内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部分山区夜间雾雨大,光热条件好,有利于黑马羊的繁育、牧草及饲料作物的生长。
4、水文情况:境内河流属长江流域的乌江水系和横江水系,有干流和支流19条,河道总长357公里;乌江水系的六冲河和三岔河流域面积2609平方公里,横江水系的洛泽河流域面积526.63平方公里。地下水以岩溶地下水为主,其次为基岩裂隙水,总量为355.5百万立方米。生产区域内黑马羊饮水来源于无污染的山涧溪流、泉水,水质好、水资源丰富,符合《NY5027—2008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要求。
5、饲草饲料资源情况:全县饲草饲料资源丰富,可供牲畜采食牧草有27科129种(其中禾本科30种、豆科39种、菊科16种、莎草科7种、其它科37种),草地面积155.1万亩(其中天然草地92.95万亩,灌丛草地22.88万亩,疏林草地4.32万亩,人工草地34.95万亩),年产农作物秸秆22万吨。
二.地域范围
赫章县位于贵州省西北部,东邻毕节、纳雍,西连威宁,南接六盘水,北界云南省镇雄、彝良。地理位置:东经104°10′28"~105°01′23",北纬26°46′12″~27°28′18″之间。全县总面积3242.74平方公里,辖27个乡镇456个村,总人口82.0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93.56%,居住着汉、彝、苗、白、回、布依等18个民族。赫章黑马羊分布于赫章县境内的城关、白果、妈姑、财神、六曲河、野马川、达依、水塘堡、兴发、松林坡、雉街、珠市、罗州、双坪、可乐、辅处、铁匠、河镇、安乐溪、朱明、结构、德卓、古基、哲庄、平山、古达、威奢等27个乡镇。规模:赫章黑马羊年饲养量3.31万只;年出栏肉羊1.12万只,产量168吨。
三.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1、外在感官:赫章黑马羊全身被毛黑色,体质结实,部分有一对肉垂,结构均称,在地方品种中体格较大。无角,头型似马头,俗称黑马羊;颌下有髯,耳大小中等稍向前倾,眼大有神,鼻平直,额较宽而凸,体躯呈长方形,背腰平直,后躯略高,斜尻,蹄质坚实,尾短而向上翘。
2、内在品质:赫章黑马羊肌肉丰满,有光泽,红色均匀,肌纤维细嫩而紧密,有弹性,外表略干,不粘手,羊肉口感好,不腻,具有独特的鲜味和香味,膻味轻,无异味。赫章黑马羊羊肉水分含量72.2~78.6 %,蛋白质含量18.6~24.2%,氨基酸总量16.1~23%,粗灰分含量0.8~1.22%。
3、安全要求:生态环境、生产方式、生产投入品、饮水、大气、饲料、兽药使用等执行标准《NY/T5295—2004无公害食品产地环境评价准则 》、《NY/T338—1999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NY/T1167-2006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 NY5027—2008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GB4285-1989农药安全使用标准》、《NY5032—2006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NY5147--2008无公害食品羊肉》、《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NY5030—2006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NY5149—2002无公害食品 肉羊饲养兽医防疫准则》、《GB16548--1996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13078—2001饲料卫生标准》、《 GB16567——1996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NY/T1167-2006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
四.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环境:养殖区域位于海拔1600~2800米的深山区、石山区,野生牧草及灌木林资源丰富,空气、土壤、水源、周围环境未被污染。养殖场选址符合《NY/T 5295—2004 无公害食品 产地环境评价准则 》、《NY/T338—1999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NY/T 1167- 2006 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2、品种范围:赫章黑马羊属赫章县地方优良品种,具有耐寒、耐粗饲、抗逆性强、肉质细嫩、膻味轻、胆固醇含量低、肉质风味好等优良特性,适合在高海拔、高寒山区自然生态环境条件下养殖。
2.1、生长发育、2015年4~5月,赫章县农牧局开展了赫章黑马羊各年龄段的体重、体尺测定。经对初生、1月龄、3月龄、6月龄、9月龄、1岁、成年羊及羯羊的生长发育进行情况进行统计,体现了黑马羊在自然放牧环境条件下所表现出的个体生长能力。据屠宰测定,成年羯羊、母羊屠宰率分别为48.24%、42.21%,净肉率分别为37.97%、33.00%,胴体净肉率分别为78.72%、78.19%。屠宰率和净肉率比有角黑山羊分别提高4.1和4.3个百分点。2.3繁殖性能、公羊:3月龄有性行为,6月龄开始配种。母羊:性成熟时间为5~6月龄,7~8月龄开始配种。发情周期20~21天,发情季节集中在5~6月份和8~10月份,妊娠期145~150天,繁殖年限6~8年,初产母羊多为单羔,经产母羊双羔率达80%以上,羔羊成活率89.13%。
3、生产控制、养殖环境、羊场环境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批准发布的《GB/T18407.3—200l 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畜禽肉产地环境要求》,羊只饮用水应符合《NY5027--2008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标准,废弃物及污水排放和处理必须达到《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羊场选址:养殖场址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地势较高、排水通畅、通风良好、地势干燥的南北向缓坡地;距离主干线公路、铁路、城镇、居民区和公共场1000米以上,避开风景名胜区,人口密集区及水源上游;周围3000米范围无污染源,且符合环境保护和兽医防疫要求。有充足的水源、放牧草场、灌木林和饲料饲草基地。羊场周围有围墙或防疫沟,并建立绿化隔离带。不能在污染区、有传染病及寄生虫的疫区建场。羊场布局:严格执行生产区、生活区、管理区分开的原则,生产区应位于管理区主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配套建设与生产相适应的青贮池、隔离舍、消毒设施、兽医室及化验室,实行净道和污道分开,防止交叉感染和疫病传播;养殖场、羊舍入口处设置消毒池,生产区门口应设有更衣室、消毒室或淋浴室,以供进入人员消毒。圈舍建设:羊舍要因地制宜地、借助缓坡,建成吊楼式羊舍,双坡式屋顶。羊床距地面1.2~1.5米。每羊只占地面积:种公羊1.5~2平方米、成年母羊0.8~1.6平方米、育成羊0.6~0.8平方米、怀孕或哺乳羊2.3~2.5平方米。羊栏每间10~11平方米,隔栏高1.5米以上。羊床为漏缝式活动地板,木条间距1.5~2厘米。有配套的青贮池、排污沟、污水处理设施、草架和补料槽。
3.2饲养管理、饲养条件以天然草场、灌木林、中草药、野果为主,实行分户划片轮牧,采取舍饲、半舍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养殖。在牧草返青时,要防止“跑青”,并清除放牧区域内有毒有害植物。做好种公羊、母羊、羔羊、育肥羊的饲养管理,保持舍内卫生、冬暖夏凉、通风干燥、饮水清洁,同时做好防疫工作。贮备足够的青干草、新鲜牧草、青贮料和精料,用于补饲。
3.3兽药的使用、在养殖过程中,加强对动物防疫管理,尽量降低疾病的发生,减少药物的使用;一旦发生疾病必须坚持对症用药,不准随意滥用抗生素。预防、治疗和诊断疾病所用的疫苗、抗菌药和抗寄生虫药等兽药,应符合《NY5030—2006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要求,禁止使用麻醉药、镇痛药、镇静剂以及未经农业部批准的或已经淘汰的药物。肉羊育肥后期使用药物治疗时,要严格执行所用药物的休药期;达不到休药期的产品,禁止上市销售。
3.4防疫措施、在疫病的预防、检测、控制和扑灭等方面,按《NY5149—2002无公害食品肉羊饲养兽医防疫准则》的标准执行。羊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疫病监控方案和免疫程序,使用适宜的疫苗、免疫程序和免疫方法,有选择地进行疫病的预防接种工作。一旦发现疫情或怀疑发生疫病时,应立即封锁现场,上报疫情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对病死或淘汰的尸体按《GB16548--1996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羊只出售前应按《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进行检疫,并符合《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的规定后方可出场。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5消毒设施、羊场必须建立消毒制度,完善清洗消毒设施,采用适宜的消毒方法,定期对羊舍、饲槽、水槽、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和工作鞋及其周围环境进行消毒。消毒药品必须安全、高效、低毒和低残留,符合《NY5030—2006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的规定。羊舍应通风、采光良好,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应符合《NY/T388--1999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
3.6、粪尿污水处理设施、羊场应设有粪尿污水处理设施,废弃物应遵循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原则,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羊粪集中堆积发酵后,用于农作物、牧草的追肥,通过土地消纳。在羊场周边及羊舍之间种植花、草、树木等绿色植物,以改善和调节环境大气质量。
3.7建立健全质量控制措施、养羊场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包括:种羊来源,饲料来源及消耗情况,发病、死亡原因,无害化处理情况,实验室检查及其结果,用药及免疫接种情况,羊只调运目的地等)。档案要设专人管理,所有资料要按时整理、归档,装订成册,保存两年以上。
4、生产投入品管理:
4.1种羊调运:种羊应从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种羊场购买,并按照《GB16567--1996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检疫;外调商品羊应依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GB16549—1996畜禽产地检疫规范》的规定进行检疫。购进的羊群应在隔离羊舍饲养观察30天以上,经检疫确认健康后,方可转入生产群。严禁从疫区购羊。
4.2饲草饲料:精料主要有玉米、荞类、薯类。青饲料以野生牧草、人工种植牧草(主要包括白三叶、红三叶、紫花苜蓿、一年生黑麦草、多年生黑麦草、鸭茅等)为主。粗饲料以玉米秸秆、荞杆、燕麦草、豆类秸秆为主。放牧草地禁止使用农用除草剂、农药等化学物品。
4.3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为保证生产安全、放心的畜产品,必须严格执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使用无公害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如酶制剂、微生态制剂、酸制剂等),禁止饲喂动物源性骨肉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NY5032—2006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及农业部105号公告《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的要求,严禁违规、超量使用。4.4原料质量的控制:制定详细、全面的饲料原料安全卫生标准,强化对霉菌毒素、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检验,禁止使用劣质、霉变及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原料。
4.5饮水质量的控制:水质必须符合《NY5027—2008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的规定。
5、羊肉加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5.1生产羊肉的屠宰场和肉类加工企业应遵守《GB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2694--1990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和《GB/T17237--2008 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远离垃圾场、畜牧场、医院及其他公共场所和排放“三废”的工业企业,生产饮用水应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5.2活羊必须来自赫章黑马羊生产基地,经当地动物监督检疫机构宰前检验合格后方能屠宰。活羊进入待宰圈后,禁食、饮水、静养12小时,宰前检验后淋洗干净,接着宰杀、放血,沥血时间不少于5分钟。然后预剥羊皮,割去羊头及前后蹄,剥去背部的皮。而后开膛、取出内脏,进行必要的修整和冲淋。再对胴体、头、蹄和内脏进行同步检验,合格胴体经称重后进入冷却间冷却并排酸。然后剔骨、分割、包装,入库待售。
5.3加工厂环境 应清洁、干净,车间配有必要的卫生设施,在活羊屠宰加工中采用GMP(良好生产规范)、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SCP(卫生控制程序)和SSOP(卫生标准操作程序)和食品微生物预测技术等食品安全控制体系指导生产。
5.4羊肉的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NY5147--2008无公害食品羊肉》的标准要求。在羊肉及其制品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化学合成防腐剂和人工合成着色剂,加工设备、用具、储存、运输和车间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工作人员应持有健康合格证,保持环境卫生。
五.包装标识相关规定
1、使用赫章黑马羊产品地理标志的产品必须产自划定区域。
2、使用赫章黑马羊地理标志的生产经营者必须取得登记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3、使用赫章黑马羊地理标志的生产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4、使用赫章黑马羊地理标志的生产经营者必须按照生产经营年度,向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草地工作站提出申请,并签订赫章黑马羊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饲养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5、赫章黑马羊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不得向赫章黑马羊标志使用人收取费用。
6、赫章黑马羊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赫章黑马羊产品地理标志。
7、赫章黑马羊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可以使用登记的赫章黑马羊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和展销。
8、赫章黑马羊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保证赫章黑马羊地理标志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9、赫章黑马羊产品标志使用人要正确规范地使用赫章黑马羊产品地理标志,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赫章黑马羊产品名称和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注方法。
10、产品登记
10.1分级 按照贵州省地方标准《贵州黑山羊》(DB52/401—2004)的有关要求,结合赫章黑马羊品种特征特性、生长发育、繁殖性能,制定种羊等级评定和种羊出场标准,对出场的赫章黑马羊种羊进行等级评定,保证产品质量。同时对出场种羊施加出场标识,建立标识使用管理制度,并对标识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登记造册并存档,存期二年。
10.2包装、经深加工后的羊肉制品进行包装,应符合《GB9687--1988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11680一1989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GB9693—88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树脂卫生标准》的要求,标签应符合《GB7718—2004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包装规格为每盒(袋)净重50克、100克、250克、500克、1000克、5000克。按包装标志:在包装方式上采用箱式包装和袋式包装两种。包装上农产品地理标志明显,标清产品、品名、等级、重量(毛重、净重),并注明检验人员姓名或代号。
10.3标志、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赫章黑马羊产品地理标志(赫章黑马羊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注型式);每个包装袋,外标明: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重量、生产日期、检验 人员代号、保质期、储藏方法等。防热、放光、防湿、防异味等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10.4储藏,产品仓库专用,仓库必须干净卫生通风,严禁与有污染的异味物品共储一室。
10.5运输,运输具有防雨淋措施,堆装整齐,注意通风。运输过程中,注意严防雨淋,严禁用含残毒污染的仓库和车厢,不允许和有毒物品混放混装,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室内、以防发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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