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介绍
兴凯湖大料的原料种植以北大荒“水稻之父”徐一戎创新研究的“寒地水稻旱育稀植三化栽培”为主导栽培技术,建立起品种优质化、旱育壮秧模式化、全程机械化和本田叶龄诊断技术管理为内容的“三化一管”技术体系。全面推广应用叶龄诊断、测土配方施肥、侧深施肥和航化健身防病技术,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病虫害的发生和保证充足的营养物质积累。因此,兴凯湖大米纯若矿泉之水;味有玉质之香。 兴凯湖大米的原料种植生产具有“组织化、规模化、现代化、标准化”的优势。基地水稻种植执行绿色食品标准,统一技术规程、统一供应芽种、统一测土配肥、统一农药供应,统一航化植保技术。充分显示出集约化、规模化的现代化大农业的生产优势。 兴凯湖大米生产经营已形成“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发展模式。通过组建米业公司、专业社团等合作组织,形成了5家龙头企业+16家骨干企业的加工强势。先进的设备和工艺保证了大米外观品相和内在品质,以高质量、高附加值努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使产业化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二.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兴湖畔的农垦牡丹江管理局和密山市所属乡镇是兴凯湖大米的产地。区域主体属三江平原,北倚完达山,南傍兴凯湖,形成了西北东南低的低山丘陵、山前漫岗、冲击平原、沿江低平原及滨湖低平原的地貌类型,平原地区坡降为1/8000-10000。土壤多为草甸白浆土,黑土层厚20cm以上,土壤肥沃,有机质含量为4.46—6.23%,PH值5.6—6.6。境内的大、小兴凯湖,是全国边境地区最大的淡水湖,水量充沛,湿地广袤,天蓝地净,水清无污。是三江平原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保存最为完整的原始自然生态系统,1994年经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01年东北最大灌区兴凯湖灌区主体工程第二泄洪闸竣工,保证了辖区内水稻种植全部实现湖水自流灌溉。兴凯湖大米产地属于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昼夜温差≥13℃。年平均气温2.7℃—4.0℃,平均降水量为500—600mm,平均日照时数为2286.3—2525.4小时,≥10℃的有效积温为2500℃—2650℃。无霜期一般在120-140天。这种独有的生态气候条件为兴凯湖畔水稻生长提供了生态极佳、土壤冻融交替作用时间长和昼夜温差利于干物质积累的适宜环境。
三.地域范围
兴凯湖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涵盖黑龙江省兴凯湖农场、黑龙江省八五六农场、黑龙江省八五七农场、黑龙江省八五八农场、黑龙江省八五一○农场、黑龙江省庆丰农场等6个农场,以及密山市所属知一镇、柳毛乡、杨木乡、兴凯湖乡、承紫河乡、白泡子乡、当壁镇、二人班乡、密山镇、连珠山镇、太平乡、和平乡、黑台镇、兴凯镇、裴德镇、富源乡等16个乡镇。保护范围位于北纬45°01′10″~46°00′00″,东经132°05′00″~133°30′00″,保护面积416505公顷,其中,水稻种植面积245711公顷,大米产量1591837吨。
四.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1、外在感观特征:兴凯湖大米外观米粒完整均匀,洁白清亮,晶莹剔透 。蒸煮后米粒油润有光泽,香味浓郁,入口香甜,香糯爽口有弹性,口感极佳,且冷饭不回生。
2、内在品质指标:兴凯湖大米粗蛋白含量大于7%,直链淀粉含量大于16%,支链淀粉(占淀粉)大于80%,胶稠度大于78mm,食味品质大于80分。
3、安全要求:兴凯湖大米产地环境要求符合NY/T391《绿色食品 水稻产地环境标准》。水分和卫生指标符合NY/T491《绿色食品大米标准》中规定。
4、包装:兴凯湖大米的包装遵循NY/T658《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的规定。包装的材料、尺寸、标志与标签、贮存与运输等均应符合国家规定。
5、运输和贮藏:兴凯湖大米的运输和贮藏过程符合NY/T1065的规定。运输工具要求清洁卫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成品装卸轻拿轻放,不得露天堆放。成品库房必须清洁、干燥、通风,无鼠虫害。成品贮藏堆放必须有垫板,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外,按批次码堆,不得与有毒有害、腐败变质、有不良气味或潮湿的物品同仓存放。
五.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要求:兴凯湖大米产地土壤多为草甸白浆土,黑土层厚20cm以上,有机质含量4.46—6.23%,PH值5.6—6.6。无霜期125—140天,年平均≥10℃活动积温2500—2650℃,年平均降水量500—600mm。产地环境良好,远离污染源,全部采用无污染的兴凯湖水灌溉。环境质量符合NY/T391要求。
2、品种范围:空育131、龙粳26、垦鉴稻6号、垦稻12 3、生产过程管理:兴凯湖大米原料水稻生产过程实行“五统一”的规范模式,即:统一优良品种、统一栽培模式、统一投入品管理、统一技术规程、统一收获。管理局和密山市均制定了《绿色食品水稻生产技术规程》、《绿色食品水稻基地管理办法》。生产过程中肥料使用严格按照NY/T394《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要求进行,以施用有机肥、生物有机肥、生物菌肥为主,少量化肥为辅。农药使用严格按照NY/T393《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要求进行,坚持农业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
4、产品收获及产后处理 收获:按品种单独收获。水稻抽穗后40天以上(活动积温800℃以上),小穗轴及副护颖黄花率达95%时为收割适期。收获在晴天进行,采用机械分段收割、机械直收两种方式。机械分段收割,割茬高度20cm,晒铺6—7天,子粒水分在16%及时拾脱。半喂入式收割机械直收,可在枯霜前开始。联合收割机直收,在枯霜后进行,控制滚筒转速谷外糙率不超过2%,综合损失控制在3%以下。 产后处理:收获后,稻谷单运、单储、单加工,确保不混杂,确保稻谷质量符合GB/T17891标准要求,贮藏和运输符合NY/T1056标准。
5、生产记录:兴凯湖大米生产的全过程实行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建立起从水稻种植到大米加工的一整套生产档案,全程记录技术措施、投入品使用等生产信息,并及时录入到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做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
六.包装标识相关规定
地域范围内的兴凯湖大米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兴凯湖大米”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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